关于提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25 09:09 2

摘要:近年来,各地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各地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已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非法集资常见的表现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四、参与非法集资的后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在此,我们衷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兜底、损失需自担。广大群众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积极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或110电话举报反映,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0933-6124903

崇信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薛婷婷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景彦博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虎平 戴鹏飞

来源:名侦探柯西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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