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学科核心领域涉及的相关概念,通常是抽象的、不明显的,是专家思维的产物。这就产生了现代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学科专业概念,如何转化为基础教育的课程与科目知识,如何教授给儿童等教育教学问题。科学概念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识性概念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是
以下文章来源于史坛学思录 ,作者朱晓章
现代学科核心领域涉及的相关概念,通常是抽象的、不明显的,是专家思维的产物。这就产生了现代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学科专业概念,如何转化为基础教育的课程与科目知识,如何教授给儿童等教育教学问题。科学概念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识性概念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特别是一百多年前,在现代科学体系逐渐建立的过程中,这个问题就已经存在了。所以,大概念教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理解了这一点,同学们就需要进一步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我们要谈大概念教学?
如果要深入了解大概念教学,同学们必须对它的内涵进行更深刻的分析。要明白,大概念教学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基于以往关于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和改革实践,逐渐发展形成的。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回顾一下它的理论背景。
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词:概念、关键概念、大概念。我们先从“概念”开始讲起。
那么,概念是什么呢?
概念是从事物对象中抽象提取出来的,反映其特性与本质的思维单位和形式。
听到这句话,估计90%的同学都要皱眉了——这什么意思啊?
那我们得举个例子。比如说,我自己作为一个事物对象,起码是个人吧?我不是神,也不是鬼。那从我这个对象中抽取出来,反映我特性和本质的,就是“人”这个思维单位和形式,对吧?这就叫概念。我的本质是“人”,不是“神”,也不是“鬼”,这一点我可以很负责任地保证。
所以,概念其实是对事物本质的抽象。接下来,如果我们再深入思考,比如说“我是什么样的人”,那就是更进一步的探讨了。
因此,概念教学并不是简单地把一些概念“扔”给学生,而是要引导学生形成概念层面的深入思考,掌握背后的思维方式。
在教育理念和方法上,概念的引入其实早就有了,比如奥苏贝尔的“要领概念”、布鲁纳的一般概念、布鲁姆的基本概念等。这些经典理论,都是建立在对基本概念探讨的基础上。
实际上,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我们很早就提出了概念教学。上世纪90年代,中国有一本奠基性的历史教育学著作,叫做《历史教育学》,作者是赵恒烈先生。赵先生在90年代就提出了历史概念教学。
不过,现在我们有些人误解了什么是历史概念教学,以为就是简单地教一堆概念。实际上,最初提出这个想法,是有“解放性意义”的。为什么?
赵先生指出,历史知识是通过最小单位——即历史名词或历史概念——有系统、有层次地组织成整体的。历史概念是组成历史科学的细胞。
这句话听着又有点抽象了,那我们继续举例子:
比如说,我最近看到一篇《历史园地》的文章,总结了高考历史选择题中常见的概念。每道题目的ABCD选项里,都会涉及不同的历史概念,比如周天子、大宗、周王室、诸侯国……这些选项组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层次的整体。哪怕只是一个选择题卷子,它背后也是按一定的概念体系组织起来的。教材和课程内容也一样,可以理解成一套有层次、有系统的概念体系。
赵先生还强调:历史概念的提取,直接关系到历史教师的主体意识,关系到教师如何参与历史课堂教学。
比如说,24题涉及周天子、大宗、周王室、诸侯国,这些对应的内容是“西周分封制”。既然考试要考这课,那这课的概念自然就是重点。那么,老师要不要主动去把握这些重点?当然要。确定教学重点、参与教学设计,本身就是教师主体意识的体现。
再比如,33题,里面出现了两个难以区分的概念——人身自由和自主性。如果老师只是把ABCD选项扔给学生,学生很可能分不清两者差别,选错答案。这时候,老师就需要帮助学生厘清——比如说,人身自由更多是指身体上的自由,比如农奴能否自由地离开土地;而自主性则更偏向于思想理性上的独立,比如启蒙运动强调人的自主性。这种区分,就体现了教学中的“难点”。
所以,重点,是指那些要着重理解的历史概念;难点,则是那些学生容易混淆、难以把握的概念。这就是重点难点的来源。教师在教学中,需要通过自己的史学素养和教学素养,去提取和解读这些概念,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别人的结论。
因此,90年代提出的历史概念教学,具有解放性的意义。它解放了教师的主体性,让教师能够根据课程内容自主确定重点和难点,进行更有思考、更有深度的教学设计。即使到了今天,学生的学科概念理解能力,依然是国内外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可以说,概念,仍然是历史教学的内核问题。
后来,进入21世纪,中外历史教育理论交流中,又引入了新的理论:关键概念。
关键概念分为两类:关键内容概念和关键能力概念。
关键内容概念,基本接近我们前面讲的“核心概念”,也就是重点或主干知识。比如讲秦朝的君主专制,君主专制就是课程的核心概念。但如果学生仅仅知道“君主专制”四个字,是不够的。他们需要理解,君主专制意味着一种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这样才能真正把握其本质。再比如,讲法国大革命,学生要理解的不只是“革命”,而是革命性的社会变化。讲文艺复兴,不只是了解艺术作品,而是要理解欧洲社会的世俗化进程。关键内容概念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历史事件的本质,而不仅仅是记忆表面的名词。
关键概念还有第二个方面:关键能力概念。
关键能力概念指的是,在理解学科内容的过程中,学生必备的一种学科能力指标。
这套理论起源于二战后的英国,对北美、澳大利亚、中国等国的历史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比如,我们讲春秋时期经济制度的变迁,要理解景田制的瓦解、食役制度的兴起、郡县制的出现……学生要理解这些变化的过程,就需要具备一种理解历史变迁的能力。
这就叫做第二层次概念,也就是能力概念。
随着时代发展,学科关键能力也在不断扩展和提升。
比如,现在我们讲历史阐释能力、历史审辨思维能力,这些都是比以往更高阶的学科能力要求。
所以,要特别强调,能力也是大概念的一部分。
总体来看,关键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学校历史教育改革中的趋势主要有三个:
1、关键概念的内涵和层次不断深化和丰富;
2、关键概念影响着课堂教学设计和评价体系;
3、关键概念已进一步拓展到历史思维,更扩展到了历史价值。
所谓大概念,它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综合性的,它包括观念、观点、思想、思考、能力、价值等等,涉及到很多集成的内容,能够在不同方面表现出来,不一定只体现为某一个面向。所以关于大概念、关键概念的教学实践,在西方理论传统里,是一贯存在的。西方文明本身就是这样思考问题的。
从西方教育理论的背景来看,我们其实是比较容易理解“一个大概念到底是什么”,它的内涵又是什么的。关于大概念的教育思想和本质内涵的讨论,一般我们会追溯到三位重要人物:怀特海、杜威和布鲁纳。当然,也有学者把这种思想追溯得更早,认为早在柏拉图时代就已有了关于大概念的探讨。
这个说法也是成立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柏拉图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洞穴理论。大家知道他的洞穴理论吗?他认为,人其实是生活在一个洞穴里,背后有篝火,而篝火后面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眼前所看到的,只是篝火投射在墙上的影子,是表象,而不是真实的世界。这个表象看似丰富热闹,但并不是真相。只有有一天,当你觉醒、转身回望,才能看到表象背后的真实。只有理性地、觉醒地穿透表象,我们才能把握到世界的本质。
柏拉图的这个洞穴理论,现在看来已经不仅是哲学理论了,几乎成了现实生活的隐喻。今天很多人其实生活在某种信息的“洞穴”中。所以,把大概念追溯到柏拉图,是说得通的。
但如果从现代学科体系创建的实践来看,一般我们是把它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的学科创建时期,也就是怀特海、杜威、布鲁纳这一脉络。我们讲“经验的进步”,就是从那时起,现代学科逐步建立了起来。
来看一下怀特海。怀特海是一个必须认识的人物。他曾经专门讨论过大概念问题。他认为,教育要教授儿童“少而重要的思想”,并促使学生尽可能地把这些思想经验结合起来。而这种结合,应该通过逻辑的方法进行。逻辑的作用,不在于进行复杂的推理演绎,而是帮助学生把经验性思想形成体系化的整合。
怀特海强调,教师的任务,是将学生接触到的经验性概念逻辑化。这个思想在数学改革中影响很大。比如我们初中数学,按正常教材有一百多个概念,但一些特级教师自己总结后,认为只需要掌握五十个概念。五十个学通了,一百个也就自然贯通了。他们通过逻辑化整合,减少学习负担,提高了学习效率。
怀特海本身是数学家,同时又是教育家,是哲学家罗素的老师。虽然他提出了重要的教育理念,但因为他主要在大学教学,没在中小学实践过,所以真正把大概念教育实践化的是杜威。
杜威在20世纪上半叶推动了这项思想的实践。他指出,单靠逻辑化还不够。在基础教育中,除了逻辑化,还必须重视心理化。教师不仅要掌握学科逻辑,还要将这些逻辑知识转化为学生可感知、可理解的学习经验。因为逻辑体系再严密,如果学生的学习经验无法与之对接,他们也很难真正理解。
比如说,你们现在在大学里学的经学史、社会史,能直接教给幼儿园小孩吗?教给高中生都很困难。为什么?虽然知识逻辑性强,但没有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内在结合。所以杜威强调,教师要研究学生已有的学习经验,并据此规划进行教学。
而且,只有中学教师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生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学科专家的世界,另一个是儿童的世界。教师必须同时理解这两个世界,才能帮助学生在逻辑化知识和个人经验之间架起桥梁。大学教授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们不直接面对中学生的日常学习状态。
所以,今天我们说,真正的课程改革重心,其实在中学,不在大学。包括我自己,也是在大学和中学之间不断切换,既要理解学科体系,又要理解中学生的经验状态。
到了二战以后,因为战争导致社会中断,教育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这时布鲁纳接续了杜威的思考。
布鲁纳提出,学生只要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就能掌握任何学科。他强调,学习结构,就是学习事物之间的关联性,掌握理解学科的一种方式。布鲁纳更偏重于强调知识的逻辑结构——虽然他也提到了学生认知的问题,但整体倾向是逻辑化。
布鲁纳在1960年代推动的课程改革,在美国其实不是很成功。当时美苏竞争激烈,苏联率先上天,美国很焦虑,急着改革。但布鲁纳的改革忽视了心理化这一面,只强调了逻辑化,所以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大困难。
到了2000年左右,格兰特等人总结指出,要真正让学生接近专家的思维模式,不能只靠扔给他们概念,而要帮助他们真正理解。这就引出了所谓的理解的六个维度:
1、能够解释概念;
2、能够用概念做出说明;
3、能够应用概念;
4、能够洞察概念背后的本质;
5、能够深入到概念的情境中;
6、能够反思、实现自我认知。
比如说,设计思维这个概念,你必须用它,才能真正理解它的意义。这种理解的过程,才是实现布鲁纳所说的“学习学科结构”的关键。
所以,到今天,关于学科大概念的定义,在教学改革中已经逐渐明确出来了。但界定依然有些模糊。比如,通行的界定说,大概念是“一个或两个抽象词汇,指向永恒的、跨情境的共同属性”,但听起来还是偏抽象。
所以格兰特他们进一步提出了更具体的界定:
1、大概念可以作为研究提供的聚焦透镜,比如用“权力结构”这个透镜,可以看清楚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
2、它可以作为理解的关键,把多个事实、技能和经验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大的思考方式。这种思考的联结不是固化的,而是充满活力地,动态联结的。
3、它指向学科专家理解的核心概念,通常跟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直接相关。
4、大概念需要被解释,它本身对学生来说是模糊的、反直觉的,甚至容易被误解的。
怎么理解呢?拿历史学的“封建”概念举例。专家对“封建”的理解,跟普通人很不一样。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读一读冯天瑜先生的《封建考论》,了解一下专业学者是如何思考这一概念的。
好了,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同学们可以先消化一下今天的内容,下课!
来源: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