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四川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广泛网络关注。视频中,未成年施暴者一边辱骂殴打女孩,一边叫嚣“你以为我们怕你?又不是没进去过,20分钟就出来”,这“口出狂言”刺痛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海报新闻评论员 徐坤杰
近日,四川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广泛网络关注。视频中,未成年施暴者一边辱骂殴打女孩,一边叫嚣“你以为我们怕你?又不是没进去过,20分钟就出来”,这“口出狂言”刺痛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无独有偶,4日,话题#沈阳17岁女孩遭霸凌视频被售卖#登上微博热搜。受害者父亲反映,自己女儿于3个月前遭受多名女生霸凌,近期发现,霸凌者以6.6元的价格在网上售卖殴打女孩的现场视频,还开直播分享打人经过,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简直让人愤怒至极,受害者父亲更是直言“太猖狂”。
一次霸凌给受害人带来的不止是身体的伤害,还带来严重的甚至终身的内心创伤,而在网上售卖霸凌视频,甚至开直播分享打人经过,不仅给受害人带来雪上加霜的伤害,更是在以“未成年”为所谓的护盾,公然挑战法律红线。
每每相关霸凌事件曝出,舆论场都会弥漫着愤怒的情绪,在这些激愤的情绪背后,有人性深处对受害者遭遇的感同身受,有对霸凌之“恶”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无力,更有对孩子安全成长环境的担忧。
当然,舆论愤怒的另一面,是共识在凝聚。反对霸凌,保护弱者,在这其中,绝不让年龄成为霸凌者护身符的呼声,尤为强烈。相关案例一再表明,一些未成年施暴者完全清楚霸凌行为的后果,甚至懂得利用年龄的“保护伞”来进行肆无忌惮的施暴。
也因此,治理未成年人暴力,需要更锋利的法律牙齿和更精准的社会矫治。
升级法律惩戒,堵住年龄“护身符”的漏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特定情形下可拘留未成年人的年龄下调至14岁,包括对14-16周岁及16-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的,依法执行拘留。
回看江油市公安机关对此次未成年施暴行为的处置,虽然主要施暴者均未成年,仍对15岁的刘某甲处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一千元;对14岁的彭某某处拘留十日,罚款八百元。这一处置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传递出明确的信号,即对倚强凌弱的恶性未成年人施暴行为,只要触及法律红线,法律一概“零容忍”,绝不会因未成年身份而网开一面,绝不让年龄成为霸凌者的护身符。
当家庭管教缺位或失效,社会必须构建起矫治教育的兜底机制。我们看到,除了治安处罚,江油公安通报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专门学校作为封闭式矫治场所,通过法治教育、心理干预、行为矫正等系统性手段,填补因监护缺位导致的矫治真空,通过专业力量来破除未成年霸凌者扭曲的价值观,如在此次江油霸凌事件中,施暴者将“进去过”“20分钟就出来”视为自己可炫耀的无畏经历。
值得指出的是,很多重大恶性的未成年霸凌事件往往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较长时间内诸多恶习苗头未被及时发现、管教和约束的后果。因此,在破解未成年人暴力难题时,从家庭、学校、社区,到整个社会,还应注意前置“发现”和“防范”工作,在前期就直接将苗头掐死,及时制止、正确引导,不能等事情严重化以后再来处理,事后灭火。
面对未成年施暴者的“无知无畏”“知法犯法”,社会不会听之任之。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拘留”范围又扩大,法律的利剑越来越锋利,反对并严惩未成年霸凌的社会共识越来越多,脱去未成年的年龄“护身符”,让任何未成年施暴者都为自己的罪行切实付出应有的代价,真正认识到行为底线不容逾越,法律红线不容挑战,责任承担无可免责、逃避。
本文来自【海报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