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热”防控整改期内清理不到位,广州一住户被罚款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1 14:09 2

摘要:近期,为落实省、市、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以下简称“两热”)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两热”防控工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容貌环境卫生责任区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近期,为落实省、市、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以下简称“两热”)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两热”防控工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容貌环境卫生责任区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住户房前堆积废旧物品。该住户在整改期限内清理不到位,形成蚊媒滋生隐患,增加了“两热”传播流行风险。执法人员对该住户开展“两热”防控宣教,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对其作出50元行政处罚。

此外,新塘镇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公司门前积存杂物、存在污迹。因该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清理,造成蚊媒滋生隐患,加大了“两热”传播风险。执法人员对公司责任人进行“两热”防控宣教后,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作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理。

法律法规知多D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九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场所的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苍蝇的物质应当有容器装载并加盖,日产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四)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堵鼠洞,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一)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住户堆积垃圾或者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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