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水流不断 法官化解“漏水窗”纠纷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8-11 16:55 2

摘要:当“最好的窗户”遭遇墙体发霉、窗台成“水帘洞”,消费者维权何去何从?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门窗安装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同时,也给经营者敲响质量警钟。

当“最好的窗户”遭遇墙体发霉、窗台成“水帘洞”,消费者维权何去何从?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门窗安装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同时,也给经营者敲响质量警钟。

2023年7月,苏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经营铝塑门窗厂的刘某安装窗户。安装后,苏某多次询问其窗户是否有漏风等现象,刘某一再保证,窗户不会有此现象,出现问题也会及时解决。但是同年冬天,苏某发现靠近窗户的墙体发霉,墙皮脱落,窗户上结成的水一直往下滴,最严重的时候一天需要擦三次,新换的大理石台面也因为滴水开始发霉。出现以上问题后,苏某多次与刘某协商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意识到该案虽然标的不大,却直接影响群众的居住体验和商户商誉。为了避免一判了之,激化矛盾,法官采取“面对面”的模式,当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刘某态度强硬,他认为自己制作的窗户没有问题,可以提供检查报告,冬天冷热交替窗户上有水属于正常现象,表示不会赔偿任何损失。而苏某则表示自己可以走鉴定程序,损失必须由刘某赔偿。

考虑到双方情绪波动较大,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头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揽合同质量条款,告知刘某口头承诺亦具法律效力,检测报告不排除局部工艺缺陷,劝导其算清“信誉账”;另一方面向苏某分析鉴定可能产生的成本,引导其理性维权,维修比更换更符合经济原则。

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成功“破冰”,消除了双方的对抗情绪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向苏某给付1500元维修费。至此,本起纠纷圆满化解,原本在法庭上剑拔弩张的两人也握手言和。

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敦化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倾听群众实际困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促进纠纷实质化解,秉持公正高效、为民解忧的原则,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更暖。

通讯员:何潇雅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来源:北方法制报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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