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明神宗绕开朝廷征收矿(榷)税的行为,不少朋友觉得神宗虽然加税扩充个人腰包(内帑),但也因此有力支撑了“三大征”,功大于过。那么万历三大征的军费真是来自神宗开征的矿税么?
对于明神宗绕开朝廷征收矿(榷)税的行为,不少朋友觉得神宗虽然加税扩充个人腰包(内帑),但也因此有力支撑了“三大征”,功大于过。那么万历三大征的军费真是来自神宗开征的矿税么?
首先,三大征中的“宁夏之役”和“援朝之役”第一阶段,就不可能依靠矿税来支付。
宁夏之役爆发于万历二十年,也结束于万历二十年。援朝之役起于万历二十一年,第二年因议和双方止战,明廷也将明军全部撤出朝鲜。而万历二十四年六月,因乾清、坤宁两宫被雷击焚毁,矿税之议才被正式提出。
其次,播州之役也不太可能由矿税来支撑。
根据《明代播州之役军费考》的论述,整个播州之役期间,前线明军共得军饷449万两。其中除了朝廷(太仆寺和太仓)支付82.96万两之外,其余全是湖广、四川、贵州三省自筹以及其它布政司的协济。
(万历二十七年十月初十)丙戌,以征播乏饷,从户部议,命四川、湖广地亩权宜加派,总督于三省通融支用,仍禁有司豪右巧避侵渔等弊,毋累穷民。兵罢之日,即行蠲免。
《明神宗实录·卷三四零》
如果此时神宗愿意用内帑填补军费缺口,明廷也就不会因为“乏饷”而对四川、湖广两布政司的田亩加派了(四川加派123425两、湖广加派260000两)。那是不是援朝之役第二阶段开销太大,掏空了神宗的腰包呢?
万历三十五年八月,太仆寺少卿李思孝向神宗吐槽账目严重不平,因为近几十年来各部司已积欠太仆寺上千万两白银未还。其中涉及三大征的欠款条目为:
万历十八年西征哱刘,借一百六十万;东征倭,借五百六十余万;二十七年为边饷借五十万,又为征播借三十三万 ……
《明神宗实录·卷四三七》
注:太仆寺本为兵部下属主管马政的机构,成化四年在其下开设了以储备“马价银”为主的常盈库。万历朝税赋、货币白银化改革后,它就和户部的太仓库并列成为明廷最重要的白银收支库。
户部也不逞多让,在朝鲜之役刚结束时户部上《遵屡旨,酌庙谟,备陈朝鲜君臣不易之筹,乞圣明鉴裁,以决兵食大计》一疏,其中涉及援朝之役的军费数字如下:
惟是粮饷出之本部,除倭未退先七年间,运去银三百余万,各处调兵扣留京运及加派丁地,共银二百四十余万不计外,自昨岁迄今春,戍兵并撤兵行饷又七十九万有奇。
《事大文轨》
综上可知,太仆寺为援朝之役支借560万两,太仓为此役出银619万两。其中有重叠部分,太仓因入不敷出,为支付朝鲜之役的军费累计向太仆寺借银350万两左右。也就是说太仆寺和太仓共为朝鲜之役共支829万两。而整个援朝之役,白银支出在900万两左右。
除了朝廷之外,副都南京和各布政司也为三大征出资不少。
如万历二十年八月,为应对宁夏战事,神宗同意了兵部奏请,“发马价十万解往犒军,行南京户部发银二十万,付陕西巡抚召募战守之用”。万历二十一年正月,为准备援朝之役户部尚书赵世卿查知南京户部有存银六十一万,就两次奏请神宗共计调用了四十万两。万历二十七年,两京工部共为援朝之役支付白银22.7万两 ……
另外从三大征末期开始,在朝廷度支已趋于紧张的情况下,神宗还要求朝廷替他填补皇室用度的窟窿。
二十七至三十年,共进过册立、分封、冠婚典礼各钱粮,共二百五十五万七千二百四十七两,几尽一岁之入以偿之。往年婚礼不过十万,潞王用止九万,至福王婚礼,进过四十余万。圣母两上徽号,前后共四十七万有余。升遐所费香蜡等项,又约二十二万。长公主婚礼用至十三万五千两,七公主婚礼,共折解十万余。
《明神宗实录·卷五七一》
所以就算神宗出了钱,他为三大征出的款项也寥寥(实录里几乎没有相关记录也是旁证),更不至于说三大征是靠他的个人腰包了。对于这一事实,神宗的孙子不仅没有否认,还理直气壮的把它作为回绝兵部讨要内帑的理由。
谕户兵等部衙门:朕览户部等衙门请发内帑银两,朕岂不重念封疆,吝惜不发。但思军国诸费,向有经制。祖宗朝大兵大役,率皆外廷调度。即在皇祖时,讨平宁镇,征播驱倭,一切兵饷,不闻请帑。
《明熹宗实录·卷十》
天启元年五月,因辽东新溃亟需重组防线,度支困难的兵户等部奏请熹宗用内帑补齐辽镇不足。年轻的皇帝表示不是他不愿意,只是从他爷爷起的祖制就是兵饷不请内帑,他岂能坏了规矩?
最后明神宗开征矿(榷)税,确实扩大了他的内帑,但未能提升明朝的总岁入(朝廷+皇帝),因为绝大部分矿(榷)税是在抢朝廷的岁入,或者说是拆东墙补西墙。
比如万历三十年八月和万历三十三年十月,户部尚书赵世卿分别上《关税亏减疏》和《申饬关税疏》,详细说明开征矿(榷)税对明廷各钞关的危害。
按照他的统计,从万历二十七年到万历三十二年,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等钞关的收入比原额累计少收65.49万两。原因是各地商户为逃避税使盘剥(例如税使两头征收),而刻意缩小贸易规模和范围,进而造成通关贸易锐减。
随查各关监督预呈文案,在河西务关,则称税使征敛,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名,今止存三十余家矣。在临清关,则称往年伙商三十八人,皆为沿途税使盘验抽罚,赀本尽折,独存两人矣。又称临清向来叚店三十二座,今闭门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闭门四十五家,杂货店六十五座,今闭门四十一家 ……
《关税亏减疏》
让一个商贸市场繁荣很困难,但让它萧条却又很简单。
万历二十六年,鲁保受命前往两淮督办盐务和榷税。鲁太监的增收办法非常简单,加大盐引摊派量(一到任就增发8万引),并大幅度提高每引重量至570斤(原本大引400斤、小引200斤)。主打一个卖的越多,盐税就收的越多。
至于市场是否可以消化,以及盐商能不能卖掉和回本,则不关他事。此后两淮的盐商要么是想尽办法不接盐引(改售私盐),要么就是因无法回本而拖欠盐税。
万历二十七年十月户部奏报,“近日两淮春夏盐课该二十余万,今历十月,尚无丝毫到部,若河东盐课,小人争变,其说官商俱困,业已大坏,臣等方怀私忧,势必及于浙、福”。
神宗不搭理,任由鲁保继续玩放量。结果到万历四十年,原本可以年课税六十万两的两淮盐业,已被折腾得奄奄一息(至明朝灭亡也未恢复)。当年九月户部奏报:
两淮盐课,停压两年有半,巳少银一百七十余万有奇,今岁又复愆期,时逾秋仲,而上解方至,则下解必更踰越,是将又压半年矣,合三年则欠二百余万矣 ……
而神宗个人又捞得多少呢,“十数年来,入皇上者不逾百余万”。如果再算上其它布政司的盐课,损失只会更大。所以这一番折腾,激得各处民怨不说,还不如直接要求户部每年拨付十万两盐税入内帑。
除了朝廷正税,各地方的杂项以及留存,也成为诸位矿(榷)税使眼里最易开采的露天矿产。
比如广东巡按王以宁奏,“自税使入粤...除加抽盐税、厂税、墟税、谷税以及铁锅、牛判等税四万七千七百余两外,复将通省章程兵饷拨充监税,前后共一十五万一千有奇”。
两广总督何士晋奏请皇帝制止税使向藩库借银,“自二十八年起至四十六年上半年止,共借过五十八万二千五百四十八两零。今司帑罄空,再难借”。
直隶巡按李文璧弹劾税使强夺地方税款并肆意加派,“畿内额税七万,又加鱼苇税银四万,税监王虎罔利取盈,鱼船苇场之外税及卖苇箔及卖鱼处所,无鱼苇则派落地之税,算及果园菜畦以至窑井”。
至于“高淮乱辽”就不用再多说了 …… 所以为啥神宗的矿税会搞得海内群起反抗?只是相较于详细了解矿税背后的问题及其对大明财政的破坏,“江南士绅死命抗税”这种极简表达更易让人上头。
来源:历史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