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要像封杀“劣迹艺人”般封杀“劣迹网红”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2 08:14 1

摘要:拥有120万粉丝的贵州网红“航某”,本应凭借自身影响力传递正能量,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生子,还因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即便抖音官方封禁其直播间,他却在公司内部讲话中毫无悔意,认为“塌房”不算太大事,甚至妄图借“塌房”炒作,还默认公司主播私生活混乱并想借此抓

拥有120万粉丝的贵州网红“航某”,本应凭借自身影响力传递正能量,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生子,还因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即便抖音官方封禁其直播间,他却在公司内部讲话中毫无悔意,认为“塌房”不算太大事,甚至妄图借“塌房”炒作,还默认公司主播私生活混乱并想借此抓流量。如此行径,实在令人不齿,也再次将“劣迹网红”问题推到公众面前。

对此,有律师呼吁,不能让有道德瑕疵和品行缺陷的网红肆意带坏网络风气,应该加强监管,像封杀劣迹艺人一样封杀劣迹网红。笔者以为,这个完全可以有。

众所周知,“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这不仅是演艺圈的准则,对网红群体恐怕同样适用。“劣迹艺人”的危害,众人有目共睹。他们违背公序良俗,践踏道德法律底线,给社会风气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塑造产生严重误导。正因如此,相关部门和行业对“劣迹艺人”采取封杀措施,禁止其以各种形式复出,这无疑是对不良风气的有力遏制,也是对公众道德底线的坚决捍卫。

“劣迹网红”与“劣迹艺人”在危害上具有高度类似性。网红作为网络时代的公众人物,拥有大量粉丝和广泛影响力。他们的言行举止,往往会被粉丝模仿和追随。一些“劣迹网红”为博眼球、赚流量,不惜传播低俗、虚假、有害内容,甚至公然挑战法律和道德红线。比如,有的网红在直播中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的传播暴力、色情信息,还有的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这些行为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

更令人担忧的是,当下一些“劣迹网红”被封号后,并未真正反思自己的错误,而是想尽办法改头换面继续危害网络。他们或更换账号,或转战其他平台,试图重新回到公众视野,继续牟取私利。这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现象,严重削弱了封杀措施的威慑力,也让整治“劣迹网红”的工作面临更大挑战。从这个角度看,某种程度上“劣迹网红”就是“劣迹艺人”的一种或一部分,或者说是“劣迹艺人”的网络升级版,对“劣迹网红”进行封杀,刻不容缓。

那么,该如何像封杀“劣迹艺人”一样封杀“劣迹网红”呢?平台和协会等主体必须负起主体责任。“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平台作为网络内容的传播者和管理者,有责任对网红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存在私德劣迹的网红,平台应果断采取封禁账号、限制流量等措施,并将其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防止其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同时,行业协会也应发挥自律作用,可与演艺协会等合作,制定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违规网红进行惩戒和公示,形成行业内的强大约束力。

当然,除了平台和协会的自律,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严格执行也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针对网红群体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网络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网红,要依法予以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整治“劣迹网红”,不仅是平台、协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一个网民的责任。我们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劣迹网红”的不良影响,不传播、不追捧他们的低俗内容。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让“劣迹网红”无处遁形,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余明辉)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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