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出版主业品牌建设,强化已有品牌的升级、新品牌的培育,助力打造头部产品集群,推动扩大市场影响,辽宁出版集团策划组织“树名社名品、推名家名编”宣传工程,以实施“社长总编辑荐书”为重要支点,从2019年1月设立至今,坚持每月推出,已累计推荐精品图书近700种。摘要:为持续推进出版主业品牌建设,强化已有品牌的升级、新品牌的培育,助力打造头部产品集群,推动扩大市场影响,辽宁出版集团策划组织“树名社名品、推名家名编”宣传工程,以实施“社长总编辑荐书”为重要支点,从2019年1月设立至今,坚持每月推出,已累计推荐精品图书近700
“社长总编辑荐书”充分发挥阅读推广、阅读指导作用,以集团重点产品线建设目标为牵引,擦亮各社专业领域出版品牌,突出抓好出版带头人在精品图书推荐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头雁效应”增进传播引力。同时,为作者、编辑、读者搭建沟通桥梁,将供需两侧紧密结合,增强协同力,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全民阅读,共享书香。
李凤山
辽宁民族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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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理藩院则例》版本文献丛刊:《钦定理藩院则例》道光二十三年满文刻本
作者:黑龙 包和平 主编;包和平 吴阿木古冷 整理
责编:李凤山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24年11月
推荐理由
清代边疆治理法典的智慧与启示
《钦定理藩院则例》是清朝治理边疆民族地区的大型行政法,是清代边疆民族事务治理法律中内容最为详细,通行地区最为广泛,法律效能最为显著的一部大型法律,是清代边疆民族事务治理立法集大成之作。《钦定理藩院则例》的适用范围包括边疆民族地区行政事务的规范管理、诉讼案件的有效办理、民族关系的法律协调等方面。
本书在《蒙古律书》《蒙古律例》《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法制文献基础上,在嘉庆朝修订而成,后经道光朝和光绪朝修订,最终形成汉、满、蒙古3种文字文本。迄今发现的《钦定理藩院则例》汉、满、蒙古文刻本共有10种,其中,汉文本4种,满文本3种,蒙古文本3种,具体为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汉文刻本63卷,另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嘉庆二十三年(1818)满文刻本63卷,另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嘉庆二十三年(1818)蒙古文刻本63卷,另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道光六年(1826)汉、满、蒙古文刻本各63卷,另各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道光二十三年(1843)汉、满、蒙古文刻本各63卷,另各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光绪十七年(1891)汉文刻本64卷,另有原奏、官衔、总目上下、通例上下。上述各刻本收藏于国内外图书馆和档案馆,国内收藏居多。另外,发现有2种抄本:嘉庆二十三年(1818)蒙古文抄本63卷,另有原奏、官衔、总目、通例上下,藏于中国民族图书馆;道光六年(1826)汉文抄本63卷,另有原奏、总目上下、通例上下,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
本项目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本次整理出版的道光二十三年满文刻本,内容涵盖袭职、旌表、扈从、朝拜、田亩等,为国内外首次公开影印出版,版本学研究、学术研究价值较高。通过整理与研究,对我国法律史,尤其是民族法制史,以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社会思想、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展现。本书不仅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也是一项宝贵的文化遗产,对其进行必要地抢救、保护、整理和研究,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辽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