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罚!四人同骑一辆共享单车……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5 09:44 2

摘要: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发现该视频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25年8月12日18时31分,彭某雅(女,14岁)用其母亲的手机,在市中区环球中心附近,扫码解锁了川LAG0***号共享电动自行车,交由彭某养(女,18岁)骑行,并搭载彭某雅、向某青(女,15

2025年8月12日,有群众在网上发布视频反映,在乐山广场转盘,4人同骑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发现该视频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25年8月12日18时31分,彭某雅(女,14岁)用其母亲的手机,在市中区环球中心附近,扫码解锁了川LAG0***号共享电动自行车,交由彭某养(女,18岁)骑行,并搭载彭某雅、向某青(女,15岁)、刘某函(女,14岁),驶往市中区万达广场。18时51分,4人骑行该车抵达万达广场一号门附近关锁还车。

2025年8月14日,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通知4名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和教育。期间,民警向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播放了现场视频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了交通安全法规宣讲和警示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彭某养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8月1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美团骑行、哈啰骑行、人民出行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进行了约谈,通报了近期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停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强化整治、管理、处罚、监督等具体举措。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

必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

务必遵守交规、戴好头盔、一车一人、平安骑行、规范停放!

共建秩序、共享便捷、共创文明!

骑行共享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注意事项

按照法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逆行、抢道。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驶入禁行区域或路段。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规载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骑行电动自行车应与前车或相邻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甚至曲折竞驶。

骑行共享电动车尤其要注意:

骑行共享电动车请勿用他人账号扫码使用;勿多人使用一台共享单车;勿用共享单车车筐载人。

骑行前请检查共享电动车的车身情况,如刹车闸是否好用、座椅高低是否合适,同时,请不要在极端天气使用共享单车;骑行中留意路况环境,遵规守法出行;骑行后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共享单车。

同时,安全头盔能在关键时刻

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

为了您的安全

请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打开乐山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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