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员工小郝入职后却违反这一制度,不仅与学员产生冲突,还造成公司3000元损失。公司负责人找其谈话,小郝却未端正态度、认识问题。考虑到后续可能再犯,公司决定解雇小郝,但这一决定彻底激怒了他。
电销行业以高频客户沟通和密集业绩考核为特点,人员流动频繁的同时,员工与公司间的摩擦也时有发生。
近日,太原某法学考试电销公司就与新员工小郝因违规辞退、薪资结算等问题产生争执,最终公司代表报警求助。
据了解,该电销公司主要从事法学考试培训及资料售卖,明确规定员工不得与学员发生矛盾纠纷。
新员工小郝入职后却违反这一制度,不仅与学员产生冲突,还造成公司3000元损失。公司负责人找其谈话,小郝却未端正态度、认识问题。考虑到后续可能再犯,公司决定解雇小郝,但这一决定彻底激怒了他。
原来,入职时公司给小郝配备了一台电脑。被解雇后,小郝对薪资结算不满,一气之下扣下电脑拒绝归还。公司负责人无奈,只能寻求民警帮助要回设备。
民警调查后发现,双方的核心矛盾聚焦在“三天培训期工资”上。公司认为,小郝违规在先,虽已放弃惩罚,但按规未工作满15天(实际仅工作12天)无法发放培训期工资;小郝则坚称,是公司主动解雇导致他未满15天,责任不在自己,不应扣除这三天薪资。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随后,民警从行为性质和后果角度对小郝进行劝导,建议其通过合理方式维权。
最终,在民警协调下,双方同意冷静协商处理此事。
太原广播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员工违规被辞后扣留公司电脑,看似是“讨薪”,实则已涉嫌侵占公司财物;企业以“未满 15 天”为由扣除培训期工资,也需审视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报酬支付的基本规定。
职场矛盾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对抗。
对劳动者而言,维权需守住法律底线,扣物泄愤只会让自己从“维权者” 变成 “侵权者”;对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设立既要明确权责,更不能逾越法律红线,培训期工资的支付标准应有法可依。
民警的调解为双方留出了理性空间,也提醒我们:职场纠纷有多元化解路径,从协商、调解到劳动仲裁,每一步都应在法治框架内推进。
唯有劳资双方都绷紧“依法行事”这根弦,才能减少摩擦,让职场关系更健康。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