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9〕80号)等文件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指导下,我中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9〕80号)等文件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指导下,我中心联合相关领域专家及部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形成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反馈有关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NCMTA@nhei.cn
二、信函邮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征求意见稿)审核:孔令敏 杨金伟
制作:中小卫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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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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