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若干措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出“五心”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上的司法“连心桥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若干措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出“五心”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上的司法“连心桥”,让公平正义以更加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深入人心。
用心!完善司法便民服务
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张女士因合同纠纷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升级后的“一窗通办”服务让她全程省心。在导诉员的协助下,张女士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完成身份核验与立案申请,借助智能终端将传统诉状一键扫描转为要素式起诉状,随后到“一窗通办”窗口提交纸质补充材料,窗口人员同步核验线上申请信息与线下纸质材料。等待的间隙,她按指引扫描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二维码,快速查阅关联法律知识,明晰案件风险点。全程仅用15分钟,张女士便顺利立案。“以前听说打官司要跑好几趟,现在‘一窗通办’一趟就办妥,省时又省力!”
为彻底解决群众“问累、讼累、跑累”问题,兴安盟两级法院全力打造“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一是功能集成。立案窗口不再按照业务类型分别设置,统一升级为“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可集中办理立案、材料收转、交(退)费、保全申请等服务,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二是服务智能。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电子送达系统,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服务“全流程”。三是窗口优化。结合各地区实际,设立涉企、涉农、涉军“绿色服务窗口”,“老弱病残优先窗口”等,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既提高了服务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等待时间。
走心!提升精准服务能力
让群众诉讼更安心
科右前旗牧民宝音来到法院要起诉邻居草场纠纷,战战兢兢地向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不会写诉状,于是工作人员拿出最高院统一下发的起诉状示范文本和实例,逐项指导他填写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要素。宝音对照着示范文本,很快厘清了思路,清晰、规范地填写了相关材料,顺利立案。“这个‘标准样子’好,一看就明白,像我这样不懂法的人也能把自己的事说清楚。”宝音满意地说。
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法律文书“看不懂、不会写”、诉讼能力不足等问题,兴安盟两级法院大力推广67类示范文本应用,以“标准化”引领“精准化”服务,降低群众诉讼门槛。一是推广示范文本。在诉讼服务大厅、综治中心醒目位置摆放、电子屏滚动播放各类常见案由的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考借鉴。二是应用在线填写。做好统建平台在线填写功能上线推广工作,发挥要素识别回填等智能辅助工具作用,大厅导诉员或工作人员主动指导辅助当事人勾选、填写关键要素,自动生成标准化诉讼文书。三是加强诉讼指引。编制《诉讼指南》《风险提示书》等手册,明确各类诉讼的要求、流程和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公心!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让群众解纷更舒心
兴安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一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法院+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组织”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全力支持参与地方综治中心建设,选派17名法官、41名司法辅助人员和4名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综治中心的行业调解组织先行化解纠纷,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分层解纷体系,目前委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案件1817件,调解成功1248件。持续探索“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与全盟108个专业调解组织、314名调解员协同联动,先行调解各类纠纷4723件。持续深化“代表委员+法院”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功调解案件264件,成功率96%。二是强化指导调解功能。定期召开专题培训,对调解员开展新法新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技能分享、答疑解惑,通过庭审观摩、推送调解案例等,持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今年共组织调解培训6场,开展庭审观摩3场,培训各类调解员1200人次。三是推广“两库”案例应用。向当事人和调解员推介人民法院案例库和多元解纷案例库,运用案例库检索调解纠纷186件,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司法新动能。四是全力做好服判息诉。严格落实《全区法院关于判后答疑工作的规定》,实行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同时推送类案检索成果,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度和认可度,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决心!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让群众维权更放心
申请执行人李女士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拒不履行数万元工资支付义务。突泉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王某名下车辆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迫于信用惩戒和财产被查控的压力,王某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李女士拿到执行款时激动不已:“感谢法院这么尽力,不然我这血汗钱真要打水漂了!”
“执行难”是兑现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兴安盟法院以“攻坚”姿态,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一是“执行攻势”成果显著。两级法院相继开展10余次专项执行行动,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流程和时限,以最快速度兑现胜诉权益。今年,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6113件,执行到位12.74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5人次,司法拘留207人、拘传2595人次,扣押车辆28辆。二是下大力解决涉民生案件。为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两级法院对涉民生案件进行认真清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穷尽执行措施,用足制裁手段,执结民生类案件1457件,执行到位金额4300万余元。开辟绿色通道,执结涉农牧民工案件392件,执行到位金额1160万余元。三是依法公正办好涉企案件。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做实善意文明执行,运用“活封活扣”等措施,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执结涉企执行案件4061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余元。四是长期未结案件有效清理。全盟法院统一思想行动,切实加强对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明确存量,整合人力,集中攻坚,272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得到有效清理。
暖心!完善司法救济举措
让群众感受更贴心
在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不幸死亡,其妻子王某经鉴定为伤残截瘫二级,其家庭完全失去经济来源,且被执行人(肇事者)无赔偿能力,导致王某生活面临极度困境。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积极实施各类执行措施的同时,主动告知王某可申请司法救助。经严格审查和快速报批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日内就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王某账户内,解决了燃眉之急。
兴安盟法院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救助,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关怀与温暖。一是主动识别告知。改变“坐等申请”模式,由承办法官或执行法官主动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权利。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司法救助委员会,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三是推动多元救助。加强与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有机结合,构建“司法救助+”的综合保障格局。今年,全盟法院已审查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20人,发放救助金120万元。
兴安盟两级法院通过“五心”工作法的深入实践,将群众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立审执各环节、全过程,不仅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与赞誉。下一步,兴安盟法院将继续深化完善这一工作法,不断探索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内涵、新举措,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内蒙古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