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8-30 07:34 1

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3202号”文《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2.00元。截至2023年2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47,200,000.0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692,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3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21,100,199.2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71,699,800.72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53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持有理财产品余额、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详见“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2023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了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23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与子公司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2023年5月,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05378669107)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本期连同保荐机构,与子公司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严格按照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3月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3月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年均在批准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按期收回,具体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145.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将11,14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公司研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研发材料和研发测试费及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等办公场所费用,后续按月统计归集其中归属于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于每月第二十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月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中采用该等额置换方式的金额为12,213.35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增加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88515 公司简称:裕太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3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晨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3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

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ytwdz@motor-comm.com)。公司将在网络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

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史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财务总监柴晓霞女士、独立董事王欣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twdz@motor-com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穆远梦

邮箱:ytwdz@motor-com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来源:新浪财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