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临翔区司法局与临翔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普法栏目《法治临翔进行时》,我是主持人晓霞。今天我们节目的主题是“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今天我们邀请到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翔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段虹萍,带大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
法治临翔进行时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临翔区司法局与临翔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普法栏目《法治临翔进行时》,我是主持人晓霞。今天我们节目的主题是“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今天我们邀请到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翔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段虹萍,带大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安全,谁的责任?——明确主体责任是关键!
食品安全不是某个部门、某个人的事,它是一条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法律明确规定了各方的主体责任: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作坊、餐馆、超市还是流动摊贩,只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是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安全自查等;保证生产经营环境、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索要并保存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确保来源可追溯。核心:生产者/经营者必须对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出了问题,跑不了!
(二)政府负监管责任。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行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抽检、查处违法行为。
(三)社会共治。
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新闻媒体监督,消费者积极维权举报。我们每个人都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
二、法律划出的“高压线”——这些行为绝对不能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禁止一系列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这些都是“高压线”,触碰必受严惩!主要包括:
1.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添加危害健康的物质。(例如:用工业染料给食品染色、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成分)。
2.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等严重超标的食品。
3.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做原料。
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7.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如普通食品宣称治病功效)。
三、违法后果很严重——代价高昂,得不偿失!
一旦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相关工具设备。
巨额罚款!起点高,数额大(货值金额不足1万的,可罚5万-10万;货值金额1万以上的,可罚货值金额10倍-20倍罚款!)。
吊销许可证!对严重违法者,直接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市场禁入!相关责任人员可能被禁止在一定年限内甚至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民事赔偿
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必须依法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三)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将面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处罚到人”是原则!
四、我们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维权有道!
法律也赋予了消费者强大的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
(一)擦亮眼睛,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场所购买,查看商家证照是否齐全、悬挂。看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成分表、SC标志(生产许可)等,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气味是否正常,保留购物凭证(发票、小票、支付记录等)!
(二)遇到问题,勇于维权。第一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说明问题,提出合理诉求(退款、赔偿等)。第二步,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举报。第三步,依法索赔。造成人身损害的,及时就医并保存证据(病历、发票、问题食品等),依法向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发现违法行为,积极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官方平台举报,共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必须有“零容忍”的态度!法律法规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生产经营者要敬畏法律、诚信自律,把安全放在首位;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筑牢防线;我们每一位消费者要主动学习、积极监督、依法维权。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才能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才能让“吃得放心”从期盼变成现实,共同守护好我们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法治临翔
需要您的关注、参与和监督
无论是遵守交通规则
还是理性维权
您的一言一行
都在书写这座城市的法治篇章
播出时间及平台
播出时间:2025年5月19日起,
每天中午12:00、晚19:30分
播出平台:FM92.1兆赫
播音:晓 霞 段虹萍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王泽思
投稿邮箱:lxqwxb@vip.163.com温馨提示:如转载请注明“微播临翔”
来源:临翔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