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市崔家沟合伙煤矿违规发包,被停产、罚161万!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02 11:00 1

摘要:矿井将3101综采工作面巷道和附属工程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068米,31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124米,3101运输顺槽风桥及回风巷已完

检查发现陕西神木市孙家岔镇崔家沟合伙煤矿违法事实

1.矿井将3101综采工作面巷道和附属工程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068米,31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124米,3101运输顺槽风桥及回风巷已完成施工;

2.矿井3-1煤辅运大巷临时皮带搭接至3-1煤主运大巷机头联络巷皮带,搭接处形成2m高的凸弧段,未采取防止输送物料洒出伤人的保护装置;

3.矿井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1050m,未在该掘进巷道的分支处设置人员位置监测分站;

4.矿井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270m处存在5m*1m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31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m处巷道左帮存在2m*2m片帮,未加强支护;

5.矿井未对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综掘机进行经常维护,综掘机左前照明灯缺少安全防护网;

6.矿井31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外喷雾装置压力表显示喷雾压力值为1.7MPa,内喷雾压力表显示喷雾压力值为0MPa,未使用与掘进机联动联控的除降尘装置;

7.矿井3-1煤回风大巷310m和1300m处底板各施工了一个1m*1m的排水泵坑,安设了排水泵进行排水,泵坑旁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

8.矿井3-1煤中央水泵房安装密闭门的墙体,有5根电缆经套管穿过墙壁,套管处使用黄泥封堵,水害时,中央水泵房无法实现防水功能;

9.矿井22101综采工作面采空区地面沉降,形成多处地面裂缝和塌陷,检查时,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未及时填塞;

10.矿井3-1煤采区地质说明书未按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要求编制,缺少上覆采空区及周边老空区范围等内容;

11.矿井2-2煤主运大巷和回风大巷之间的1#联络巷装设2道联锁的无压风门,其联锁装置失效,现场风流未短路;

12.矿井主斜井装设带式输送机,敷设的消防管路仅每隔50m设置阀门,未装设支管;3101运输顺槽安装有带式输送机,未按规定每隔50m设置消防支管;

13.矿井未采取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没有优化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未及时充填封堵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地面裂隙,现开采的2-2煤平均埋藏深度110m,采空区与地面存在漏风,查阅矿井7月份《永久密闭检查记录》,其中2025年7月26日,2-2煤盘区5处永久密闭内氧气浓度均超过19%;

14.矿井31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的应急广播装置安设在距迎头35m处,现场进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迎头作业人员无法清晰听见应急指令;

15.矿井地面压风机房未安设应急照明设施;

16.31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附近安装的压风自救装置故障,压风自救阀门打开后无法关闭;

17.现场检查时抽查兼职救护队闻警出动情况,有3名兼职救护队员佩戴的氧气呼吸器压力分别为15Mpa、17Mpa和8Mpa;

18.矿井2-2煤回风大巷测风站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显示风速为3.9m/s,实测风速为5.52m/s,未对传感器进行调校;

19.2025年7月29日现场测试21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喷雾不出水;

20.现场试验副斜井失速保护装置,按压无轨胶轮车失速保护按钮,失速保护装置的阻拦钢丝绳绳索不动作,无法将无轨胶轮车拦住,不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21.2101综采工作面采用注氮气防灭火,回风隅角用气垛和液压支架架前设置的风障间形成约9立方米的空间,2025年7月29日现场实测2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氧化带氧气浓度16%,高于煤自燃临界氧气浓度7%;

22.回风斜井底至3-1煤回风大巷1#联巷之间约40m巷道布置在容易自燃煤层内,为施工时遗留的废弃巷道,目前兼作回风大巷使用,既未砌碹或锚喷,也未及时封闭;

23.3-1煤二水平水泵房、变电所未按《崔家沟煤矿二水平延伸设计说明书》要求的智能化标准建设,不能实现设计中要求的无人值守、远程控制。

以上隐患,分别违反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五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六条第五项;

2.《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5.1.22;

3.《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50581-2020)6.4.4.4;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6.《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8.《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五款;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地质工作细则》附录D1.1.8;

1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12.《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一款;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二十四条;

14.《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五条;

15.《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矿山救援规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1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4;

19.《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七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21.《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4.3.1.2;

22.《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二条;

23.《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阶次;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煤矿处一百三十四万元罚款(¥1,340,00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煤矿处一万元罚款(¥10,000.0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2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煤矿处三万元罚款(¥30,000.00);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合并警告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元整(¥1,610,000.00)。

陕西神木市孙家岔镇崔家沟合伙煤矿(普通合伙)成立于2002年01月08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刘石畔村,法定代表人为刘*绪。井田面积4.2198km2,井田内共赋存煤层6层,煤层赋存稳定、角度平缓、结构简单,水文地质条件及构造简单,瓦斯含量低,核定生产能力260万吨/年。

来源:谈地论天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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