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天眼查显示,9月3日新增开庭公告,小红书关联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TVB旗下的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案由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此类纠纷通常涉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行为。
小红书再次卷入版权风波。
据天眼查显示,9月3日新增开庭公告,小红书关联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TVB旗下的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起诉,案由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此类纠纷通常涉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行为。
图片来自天眼查APP
本案原告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翡翠东方或TVBC)是TVB在内地的主要业务平台,负责TVB节目内容的发行及版权运营。被告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小红书的关联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日,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已于2024年完成了E轮。
这并非小红书面临的首起版权诉讼,而就在今天,小红书还有一起作为被告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开庭。据天眼查APP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高达973条,平均每天就有4起诉讼。
图片来自天眼查APP
在这些公告中,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相关的诉讼最多,近一个月以来,占比就超过30%,远超“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和“名誉权纠纷”等其他类型,可见小红书在网络侵权方面面临的法律压力持续攀升。
就此次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专家。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王月玲律师指出,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最关键的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方是否构成了“间接侵权”以及其能否适用“避风港原则”(又称“通知-删除”规则)进行免责。原告最可能攻击的点是“应知”原则,TVB的剧集本身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如果侵权内容像一面鲜艳的红旗一样显而易见,平台就不能假装看不见。
随着平台的爆发式增长,法律和社会对其责任义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平台不能再仅仅被动地扮演‘通道’角色,而需要承担起与其技术能力和商业规模相匹配的‘看门人’责任。”王律师表示,“当前司法和监管趋势明显在加重平台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责任。平台不能仅满足于‘技术中立’和被动响应,而必须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制止侵权。”
对于用户(内容创作者)而言,内容分享与版权侵权之间的法律界限在于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对于平台而言,界限在于其是否履行了“注意义务”。王律师同时指出,小红书面临的诉讼高发,正是其当前版权治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速度不匹配的集中体现,亟须通过技术、运营和法律手段进行系统性升级。
针对此次诉讼,大河报记者电话联系小红书方面,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应。
来源:四十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