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4日,当事人何先生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案件二审将于8日14时30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双方都提交了新证据。该案曾历经6次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9月4日,当事人何先生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案件二审将于8日14时30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双方都提交了新证据。该案曾历经6次调解,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何先生。
何先生对南都记者说,当看到法院传票时,心中十分感慨,人生轨迹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诉讼辞职后,他的收入主要来自工程造价兼职和直播带货。
针对“过度维权”的质疑,4日,他回应称,“一直以来我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合理合法合规维权,持续时间之长并非我所愿。今日(4日)看到开庭传票后,我还有一点小惊喜,这件事终于要画上句号。”
他还提到,这两年曾多次找工作,面试过程都很拧巴,最后不了了之,“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如实告诉公司这件事,我也想早点结案,轻装上阵找工作”。
法院传票。
对于该案的焦点,一审法院曾审理认为,纠纷发生于晚间,行人不多,并未引起车上乘客及车站行人的围观及讨论,该误会事件虽对何先生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何先生在网络发布信息。
“这件事发生在公共场所,地铁和站台人来人往,我认为就是公开诬陷,所以我要求她们公开道歉。至于通过何种方式,还要看二审法院的判决。”何先生说道。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6月,何先生发文称,在成都地铁被两名女生质疑“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闪烁着绿光”。地铁值班室报警后,警方检查其鞋子,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何先生认为,涉事女生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真心道歉,他并未和解。
何先生被质疑鞋子安装了偷拍设备。
2023年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经审理,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024年5月30日,两名涉事女生罗某某、曾某某通过媒体发布事件情况说明称,她们希望就误会事件的合理处理以及平复社会争议等,与何先生达成和解并共同努力,但目前双方依然分歧较大。尽管如此,她们还是愿意就此次误会再次向何先生真诚公开道歉。
“在了解了对方的态度之后,我拒绝了调解。”2024年7月24日,何先生说,调解太累太消耗精力,直接开庭反而会坦然一些,“我想知道这件事情通过法律途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法律怎么定性,到底构不构成侵权”。
此前报道:
4月25日,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2号线时疑似遭到一名陌生男乘客偷拍,男乘客鞋尖部位有疑似微型摄像头物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据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通报,违法行为人刘某(男,27岁)已被抓获。经查,刘某为寻求刺激,在成都地铁公共区域内,使用私自改装的偷拍设备对女性乘客裙底进行偷拍供个人观看。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
然而在通报发布之前,不少网友因此前发生的“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质疑此次偷拍事件受害女生是“被迫害妄想症”。
据极目新闻消息,从网络舆论来看,涉事女生无端受到了网暴,一些留言甚至不堪入目。
4月29日,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发布通报后,该女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有网友留言称,“警方通报了,你清白了。”该女生回复,“我都要哭了。”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表示,偷拍事件的受害人是无辜的,网络上的受害者有罪论不仅让他们受到了二次伤害,还影响了他们维权的决心,长此以往,偷拍者只会愈发嚣张。在受害者维权需要巨大成本的情况下,希望网友可以对受害者宽容些,鼓励他们合法维权,而非网暴他们。
对于此次偷拍事件引发的争论,也有网友评论称,“狼来了的最后,是所有人都输。”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