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既是一个灰姑娘逆袭为律政佳人的励志故事,也是一部女权主义个人奋斗史,还是一部美国司法政治与女性主义史。
今天,我们将开启一本新书:《大法官金斯伯格》。
这既是一个灰姑娘逆袭为律政佳人的励志故事,也是一部女权主义个人奋斗史,还是一部美国司法政治与女性主义史。
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从大法官到全民偶像,以卓越的人生履历践行了自己在学术作品和司法论证中所主张的原则。
她使我们看到一位女儿、妻子、母亲、女教授、女律师和女法官如何在生活和职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也让我们看到她的个人成就如何改变美国法律和美国社会。
在本书作者看来,这位举世闻名的大法官,完全是“不屈不挠”一词的化身。
接下来,让我们开始今天的共读吧。
酷爱读书的犹太女孩
1933年3月15日,露丝·巴德,也就是后来的大法官金斯伯格,出生于美国纽约。
当时的美国面临史无前例的经济大萧条,而露丝的父亲内森·巴德早已饱尝生活的艰辛。他是俄罗斯裔犹太人,13岁从乌克兰来纽约讨生活。长大后,内森攒了一些钱,和西莉亚·阿姆斯特结了婚。
西莉亚在以犹太移民为主的曼哈顿长大,她酷爱阅读,经常一边走路一边看书,还曾因此摔断过鼻梁。
15岁的西莉亚在皮货店做会计和秘书,她用天生的商业头脑和识人能力摸清了这个行业。
聪慧过人的西莉亚,和羞涩敏感的内森成为理想的伴侣。在露丝的记忆中,父亲安静温和,细心而慈爱,母亲具有坚强的性格和敏锐的头脑,对孩子成才抱有极高期望。
3岁的露丝
没能接受多少正规教育的西莉亚,拼命也要让女儿接受大学教育,以便让女儿将来实现经济独立,不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照顾自己。
面对自己唯一的孩子,西莉亚在确保露丝健康长大的同时,决定让她“爱上学习、关心他人,并且勤恳努力地追求她想追求的任何事”。
西莉亚孩希望女儿和自己一样热爱文学和表演艺术。露丝童年最快乐的记忆,就是爬到母亲腿上,听她唱歌,朗读小熊维尼的故事。
等到露丝再大一些,她和母亲每周五都会一起去图书馆,她俩称之为“星期五下午大冒险”。在图书馆,露丝会挑出三本她一星期想读的书。
在书中那些女性故事的启发下,露丝意识到自己想要有所成就。尤其是代表理性和正义、给世界带来法治的希腊女神雅典娜,是她自我激励的榜样。
除了通过书籍为女儿介绍女性榜样,西莉亚还会用生活中的事情教导露丝,将她培养成一个有同理心、有志向的女孩。
中学时代的露丝,在夏令营主持活动
小学阶段,练习弹钢琴和写作业是露丝每天的头顶大事。除此之外的时间,她会和堂兄一起骑车、滑旱冰,和邻家的孩子做游戏。从希伯来学校毕业时,露丝摘得了“最佳毕业生”的称号。
中学时期,露丝凭借聪明才智入选优等生学会,凭借音乐才华入选学校乐团,任大提琴手。又因为人缘不错,进入仪乐队和学生凑款组织。
在夏令营中,她乐于在公众面前讲话,承担主持夏令营活动的责任。聪明漂亮又受欢迎的露丝,看起来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少女。
考取康纳尔大学
露西进行高中毕业演讲的前两天,和癌症搏斗四年的母亲撒手而去。去世前,她如愿看到了女儿的康纳尔大学录取通知书。
患病后的西莉亚,和女儿坦诚地谈论了自己的离世将会带来的影响,她劝诫女儿,要坚守信念和自尊,还提醒女儿今后要照顾父亲。
亲戚们劝露丝去离家较近的学院读书,方便每周末回家照顾父亲。但她最终还是遵循自己内心的意愿,选择就读康纳尔大学。
奖学金差不多可以提供学费,她从母亲生前攒下的存款里拿出一小部分补足差额,剩下的积蓄都留给了父亲,通过经济上对父亲的的帮助弥补自己的内疚。
露丝将母亲去世带来的悲痛埋藏心底,开始体验全新的大学生活。
上课时要穿裙子配毛衣或衬衫,牛仔裤和短裤只能在野餐聚会时穿,如果去教堂必须戴白色手套和帽子,在宿舍楼用餐时必须着正装。总之,康纳尔大学的女生被要求时刻保持大方得体。
露丝始终把学业放在第一位,但她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努力,经常去偏僻的教室、专业图书馆,甚至是没有什么人去的卫生间学习。
虽然有奖学金,但为了赚够生活费,露丝还要去做兼职,这很考验她安排时间的能力。
俄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
她非常喜欢上欧洲文学课,这门课的教授是著名作家纳博科夫。他引导露丝爱上俄国小说,同时对如何选择和排列词句更为敏感。
选专业的时候,露丝并没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文学,而是选择了有更多就业可选项的政治学。这一专业课业负担较轻,她也因此有时间选修音乐和艺术史。
在美国宪法专家罗伯特·库什曼的教导下,露丝对公民自由产生了深刻的领悟,也对那些捍卫公民自由的律师心生敬意。
进入宪法课堂,露丝和教授的课程内容完美结合,逻辑和理性是她思考问题的基础。她具有高度的求知欲和自律,这让同学觉得她聪明得可怕。在密友眼里,露丝是一个专注的学生,但绝对不是书呆子。
大二学年末,18岁的露丝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家人不太赞同她的决定,担心将来做律师无法谋生,父亲也只想让她做一个老师。
可是,露丝在高中讲了一次课后就发觉,当老师满足不了自己智识的追求。在她看来,母亲在世时要求她独立自主、有所成就,这本身超越了从事何种职业的具体要求。
志同道合的爱侣
在参与校园活动的过程中,露丝遇到了人生伴侣马蒂·金斯伯格。
聪明且超级自信的马蒂,也是康纳尔大学的学生,比露丝高一届。他的父亲是美国联合百货公司的副总裁,母亲热爱打高尔夫球。
他身材高大,一头金色卷发;她看上去娇小柔弱。两人个性迥异,马蒂热情、幽默、喜欢社交;露丝严肃、内敛、沉默寡言。他看起来无忧无虑,而她一直记挂着父亲。
这些看起来相反的品质让他们互相吸引。马蒂完全被露丝“闪光的头脑”迷住了,露丝也很欣赏马蒂的聪明才智、外向的性格和不可抵挡的幽默感。
露丝读大四的时候,和马蒂订了婚。为了尽快开始一起生活,露丝在大三学年末就读完了毕业要求的全部课程,然后开始学习法律。
大四的时候,露丝和马蒂订了婚
在这一时期,她和未来的公婆通过相处加深了解。金斯伯格家生机勃勃,他们对不苟言笑的露丝敞开心扉,并表示马蒂遇到她是最大的幸运。
大学一毕业,露丝和马蒂就举行婚礼。在婚礼上,婆婆送给露丝一副耳塞,告诉她婚姻幸福的秘诀是“有时要装聋作哑”。
蜜月旅行归来,马蒂忽然被命令前往炮兵基地作为军官参战,因为当时朝鲜战场激战正酣。
之后的两年,他俩在炮兵村度过。虽然不得不推迟两年去哈佛法学院,但可以在这段远离学校、远离职业压力的时间里专心了解彼此。
刚成为金斯伯格太太的露丝,在军需办公室做打字员,依靠这份收入维持生活,也给了她一个机会去改善附近原住民的待遇。
晚餐后,这对新婚夫妇经常读书给彼此听,书籍包括托尔斯泰、狄更斯等人的作品,甚至还有斯宾诺莎晦涩的哲学著作。
新婚期间的露丝和马蒂
他俩还经常从基地的图书馆借歌剧唱片听,有时为了去歌剧院看演出,会提前一个月学习剧本,反复播放相关段落。这一习惯延续了露丝对歌剧的热爱。
结婚一年后,女儿简出生了。露丝一边学着照顾女儿,一边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
婚前,她和马蒂约定要做同样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母职往往意味着对孩子毫无保留的奉献。现在有了孩子,自己还能否从事律师这一费时费力的职业?露丝没有把握。
幸运的是,露丝有一对好公婆。公公告诉她,如果真的想成为一名律师,有孩子也不会构成障碍,大可以去争取,不必感到愧疚。婆婆表示,她愿意少打几场高尔夫球,帮忙照顾孙女。
1956年夏天,露丝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成为552名新生中的9名女生之一。
来源:梦宇讲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