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9个!国家能源局绿色液体燃料试点名单出炉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9-09 11:14 1

摘要: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工作(第一批)的通知》。该通知公布首批9个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涵盖绿色甲醇、绿氨和纤维素燃料乙醇等领域,旨在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试点项目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

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工作(第一批)的通知》。该通知公布首批9个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涵盖绿色甲醇、绿氨和纤维素燃料乙醇等领域,旨在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试点项目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试点项目建设,于202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2027年6月底前实现高负荷稳定生产。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5〕134号)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能源局,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液体燃料是以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可持续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绿色甲醇、绿氨等为代表的低碳燃料。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绿色转型,推动绿色液体燃料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经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和公示,原则同意国投生物3万吨/年纤维素燃料乙醇等9个项目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有关省(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要加强督促指导。试点项目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快试点项目建设,于202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2027年6月底前实现高负荷稳定生产。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努力突破相关技术瓶颈,提升装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试点项目规范运行

  有关省(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试点项目原料收集、生产加工和终端产品的绿色成色。坚决防范以化石基产品冒充绿色液体燃料,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试点不得开展授牌、命名等活动。

三、加强试点工作政策保障

绿色甲醇、绿氨、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绿色液体燃料是新兴事物,相应配套政策尚不健全。要通过试点发现政策堵点和短板,推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技术装备优先纳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支持依托试点项目,承担相关科技攻关任务、制定绿色液体燃料相关标准。

四、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评估

试点期间,请有关省(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年度评估,形成试点情况年度报告,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我局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价,对开展不力、成效不佳的项目,调整退出试点项目清单。

第一批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工作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请你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我局将根据试点项目成效、推广应用前景等,结合实际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81929247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项目(第一批)

诚邀参会

议题直击行业痛点

此次研讨会将围绕石油炼制与裂化催化剂、环保与清洁燃料催化剂、化工与新材料催化剂、催化剂活化及循环利用技术等方面展开,全面介绍石科院在催化领域的明星技术,覆盖石油炼制、新能源材料、高端化工品合成多个维度,为参会人员提供全景式技术升级路线图。具体议题如下:

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9月15日

会议时间:9月16日至19日。

报到及会议地点:北京中石化销售公司培训中心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雁水路2号。

参会报名

我们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本次研讨会,由于名额有限,请尽早完成报名事宜,请于9月10日前将学员名单通过报名回执发送至邮箱:zgsyhhg@ccin.com.cn

会议费用:5000元/人,团体价3人以上4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500元/晚·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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