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年前,她在泰国被丈夫推下34米高悬崖,身怀六甲却奇迹生还;6年后,她终于等来离婚案开庭...”
“6年前,她在泰国被丈夫推下34米高悬崖,身怀六甲却奇迹生还;6年后,她终于等来离婚案开庭...”
2025年9月26日,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王暖暖诉俞某离婚案。这起震惊中泰两国的“杀妻案”衍生出的离婚诉讼,因被告俞某在泰国服刑,不得不采用视频方式开庭。
今天,我们从法律视角聊聊此案——
案件回顾:从坠崖幸存到离婚拉锯战
2019年6月,怀有身孕的王暖暖在泰国被丈夫俞某推下悬崖,全身17处骨折,缝合200多针,腹中胎儿亦未能保住。2023年6月,泰国法院终审以蓄意谋杀未遂罪判处俞某33年零4个月徒刑。
尽管刑事判决已下,王暖暖的离婚之路却异常艰难。2023年9月,她向南京秦淮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立案。但因俞某在泰国服刑,司法文书送达、开庭方式等程序问题一度使案件陷入僵局。
法律难点:被告在境外服刑,离婚案怎么审?
王暖暖的代理律师指出,被告在境外服刑的离婚案,在国内尚属首例。通常处理方式:
- 被告在境外:通过司法协助程序送达文书;
- 被告在境内服刑:法官可赴监狱开庭。
但俞某在泰国服刑,泰国监狱无法将其送回中国开庭,中国法官也无法前往泰国审理。此次开庭,得益于外交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调,最终确定通过视频方式开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但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到庭,且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采取视频方式。王暖暖案中,被告在泰国服刑,无法到庭,视频开庭成为唯一可行方案。
孩子户口难题: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为何算“非婚生”?
2024年9月,王暖暖通过试管技术生下孩子。由于当时她与俞某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给孩子办理户口时遇到麻烦——按规定,生父只能填写俞某。
后经协调,当地户籍部门最终按非婚生类型为孩子办理了户口。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俞某的“天价离婚费”要求合法吗?
王暖暖曾在直播间透露,俞某要求3000万元“精神和青春损失费”才同意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 离婚损害赔偿:仅适用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第1091条)。俞某的杀人行为无疑构成重大过错,王暖暖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青春损失费”: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俞某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王暖暖不仅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还可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主张照顾女方权益,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并非不可能。
结语
王暖暖案的开庭,是司法系统应对特殊案件程序挑战的一次尝试。她的遭遇令人心痛,但她争取离婚、生下孩子并为其争取权益的过程,展现了女性的坚韧。
法律或许有滞后之处,但从未停止保障每个人追求新生活的权利。
来源:科学怪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