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能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在秋季开学之际,颍东区检察院继续贯彻落实“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模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之伞。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能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在秋季开学之际,颍东区检察院继续贯彻落实“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模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之伞。
“走出去”—走进校园为教师普法
该院走进阜阳师范大学附属颍东第一中小学,为全体教师带来普法宣讲。
活动中,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强制报告的具体内容,并通过真实案例,让教师们意识到,强制报告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若知情不报,可能涉嫌违法。在解读校园欺凌和依法执教时,检察官向教师们明确了校园欺凌的界定和危害,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提高警惕,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同时,也要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积极履行教育和保护职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请进来”—参观未成年人教育基地
该院邀请插花中学学生进院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同学们依次参观了基地的三大板块,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和观看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同学们了解到即使是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后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在VR场景体验室里,同学们通过佩戴VR眼镜,沉浸式体验防校园欺凌、火灾逃生、毒品危害等主题场景,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将“要我学法”转变为“我要学法”。
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长久且系统的工程,颍东区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办案深度融合,既当好法律的执行者,也做好法治的传播者。今年以来,通过与多家职能单位协同合作,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双下降趋势。
来源: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