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1.33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方国信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科视拓提供不超过3.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出资9,000万元与顺义金控合资设
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东方国信报收于10.55元,上涨0.86%,换手率3.08%,成交量27.87万手,成交额2.96亿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1.33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方国信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科视拓提供不超过3.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出资9,000万元与顺义金控合资设立北京临空智慧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标的公司将作为顺义区算力中心项目唯一运营主体。资金流向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1.3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43.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894.7万元。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管连平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算力扩容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是公司拟与北京顺义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北京临空智慧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9,000万元,持股30%,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三是定于2025年9月26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56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志刚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视拓云”)算力扩容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视拓云其他股东将按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因视拓云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57。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7层会议室举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8:00前,可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联系电话:010-64392089,邮箱:investor@bonc.com.cn。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算力扩容项目。视拓云其他股东将按比例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视拓云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2.18亿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13%。公司无逾期担保、诉讼担保或被判决败诉情形。自2025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视拓云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039万元。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北京临空智慧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东方国信认缴出资9,000万元,持股30%,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合作方为北京顺义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算力租赁及相关增值服务,为“北京顺义区算力中心项目”唯一运营主体。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顺义金控委派两名,东方国信委派一名,董事长由顺义金控委派。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由东方国信提名,财务负责人由顺义金控提名。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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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