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开篇语:自2015年桂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20部地方性法规,从《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到《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从《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到《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
开篇语:自2015年桂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20部地方性法规,从《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到《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从《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到《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一幅覆盖山水保护、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的“法治拼图”正在成形。从今日起,桂林日报将推出《人大之声·法规解读》专栏,每期聚焦一部地方性法规,探讨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更好促进地方的繁荣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既要有“山水甲天下”的颜值,更要有“文明传天下”的气质。近日,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出台《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为城市文明建设划定“硬标尺”,推动形成“法治护航、全民参与、全域提升”的文明新格局,为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注入强劲“软实力”。
立足国家战略 高位谋划文明建设“路线图”
2020年,桂林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城市文明答卷;2023年,《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将“文明”转化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的出台,正是回应这一命题的关键落子。
“《决定》的制定,始终紧扣‘国际标准、桂林特色、全民参与’三大原则。”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玉山在解读时表示。所谓国际标准,即对标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水平,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桂林特色,则立足本地山水人文底蕴与旅游城市特质,如针对旅游经营者、市民参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等作出专项规范;全民参与,强调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并重,让每一位市民、游客都成为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政府主导责任“清单化” 文明建设层层落实
《决定》明确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扛起主体责任,构建“高位推动、全域覆盖”的工作体系。
其中,“责任区管理”制度成为一大亮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将划定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均被纳入责任主体范畴。这意味着,从景区周边商户到社区街道,从交通枢纽到公园广场,每一处公共空间都有明确的文明建设“责任人”,实现“网格化”精细管理。
“过去文明建设存在‘九龙治水’问题,《决定》通过责任区划分,把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人,避免推诿扯皮。”陈玉山举例说,比如景区经营管理者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商场的经营管理者对发生在商场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阻止等。
细化行为规范 “正面倡导+负面清单”双向发力
翻阅《决定》,既有对文明行为的正向引导,也有对不文明现象的明确约束,形成“软倡导”与“硬约束”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在公共场合行为规范方面,《决定》第四条提炼了六项重点要求:不赤胸裸背、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低速避让行人、控制文体活动噪声、公共场所电子设备音响不外放、不以谩骂起哄扰乱秩序。这些条款既呼应了市民日常生活中的痛点(如广场舞噪声扰民、电动车骑行安全隐患),又与上位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形成互补,避免重复立法。
“违反这些规定怎么办?”陈玉山表示,《决定》采取“阶梯式处置”办法:首先由工作人员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劝离现场;若情节严重构成违法(如扰乱公共秩序),则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这种梯度处理既体现人性化,又维护了法律刚性。”
在生态文明行为规范方面,《决定》第五条聚焦漓江保护与绿色发展,从“开展徒步、露营、垂钓等户外活动自觉收集清理垃圾”到“不向水体倾倒垃圾、不焚烧落叶”,从“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到“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每一条都与桂林“山水之城”的生态底色紧密相连。“漓江是桂林的根与魂,保护漓江需要每一位市民的行动自觉。”陈玉山强调。
聚焦旅游服务 “诚信品牌”擦亮城市名片
作为世界级旅游城市,桂林的旅游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游客体验与城市口碑。《决定》第六条专门针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列出规范: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杜绝诱导消费、歧视性销售;完善便民设施,导游讲解不得掺杂封建迷信内容……
“过去游客投诉‘强制消费’常面临‘取证难’‘维权慢’问题。”陈玉山介绍,《决定》配套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包括投诉举报快速受理、案件移送、应急反应等制度,并在“桂林旅游网”公开投诉渠道。“游客可通过电话、网络随时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全民共建共享 “文明公约”融入生活日常
文明建设离不开市民参与。《决定》第八条鼓励市民争当“城市代言人”:主动宣传桂林山水文化、注重国际交往礼仪、友善帮助游客……“我们倡导从点滴做起,比如自备垃圾袋、为游客指路、参与志愿服务。”陈玉山说。
为降低参与门槛,《决定》提出多元渠道: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传播文明理念;在景区入口发放手册、检票口推送电子提示;鼓励单位开放停车场、厕所,增设母婴室和无障碍设施……“让文明行为既有‘大舞台’,也有‘小切口’。”
服务保障升级 “城市温度”提升游客体验
《决定》第十一条聚焦公共服务保障,提出构建智慧旅游平台(实时推送景区流量、路况信息)、开放共享卫生间、鼓励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完善母婴室和无障碍设施等举措。“节假日游客找厕所难、停车难的问题,将通过‘共享卫生间’‘错时开放车位’等方式缓解。”陈玉山表示。
从政府责任到市民行为,从旅游服务到生态保护,《决定》以系统性思维构建了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随着政策落地,桂林正以法治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治理升级,让“文明”成为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鲜明标识。正如陈玉山所言:“文明建设没有终点。每一位桂林人都是主角,每一份努力都将为城市添彩。”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