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在发挥DRG付费引导规范医疗行为作用的同时,激发新药新技术创新动力,按照《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和《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

京医保发〔2024〕20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在发挥DRG付费引导规范医疗行为作用的同时,激发新药新技术创新动力,按照《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和《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京医保发〔2024〕5号)要求,经形式审查、数据验证及专家论证,形成了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见附件)。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外支付规则

1.使用除外支付名单中新药新技术的病例满足病例总费用是其所在DRG组次均费用的2倍(不含)以上,且新药新技术费用占其病例总费用比例在64%(不含)以上的,进行除外支付。

2.病例结算在原病组支付标准基础上,新药新技术按照该病例中其实际发生费用与病组支付标准的次均药费、次均耗材费或次均诊疗费的差额核增支付。

3.第一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时间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除外支付有效期内,与除外支付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无需申报直接除外支付;医疗机构新备案的自主定价诊疗项目属于除外支付名单内的,无需申报直接除外支付。上述情况有效期与已获批的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时间一致。

4.药品按照10位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除外支付;耗材按照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除外支付;诊疗项目按照本市项目编码除外支付。

二、退出除外规则

除外支付有效期内,诊疗项目转归统一定价后,价格有调整且不符合数据验证标准的取消除外支付;同通用名药品和耗材(含同类)纳入国家或本市集采范围的,取消除外支付。除外支付有效期满后,依据使用数据情况纳入DRG支付。

三、其他情况

除外支付有效期内,新药新技术国家医保分类与代码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申报,确保除外支付工作的连续性。申报邮箱:xyxjs@ybj.beijing.gov.cn。

附件: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

除外支付名单

序号分类除外支付名单编码1药品奥拉帕利片XL01XKA316(新码)或XL01XXA316(旧码)2药品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XL01XCD3393药品甲磺酸奥希替尼片XL01XEA2984药品艾曲泊帕乙醇胺片XB02BXA3075药品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XL01XCN1146药品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XL01XCW1217药品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XL01FFP134(新码)或XL01XCP134(旧码)8药品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XL01XCD3379药品乌司奴单抗注射液XL04ACW11410药品乌司奴单抗注射液(静脉输注)XL04ACW11411药品伊布替尼胶囊XL01XEY29912药品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XL01FFK131(新码)或XL01XCK131(旧码)13药品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XL01XCE09014药品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XL01XCA33215药品盐酸阿来替尼胶囊XL01XEA31416药品诺西那生钠注射液XM09AXN11517药品泽布替尼胶囊XL01XEZ10418药品甲苯磺酸尼拉帕利胶囊XL01XKN118(新码)或XL01XXN118(旧码)19耗材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经导管主动脉瓣膜C02030805600002029430000005-C0203080560000202943000000820耗材经导管二尖瓣夹及可操控导引导管-二尖瓣夹导管输送系统二尖瓣夹:C02031205700000054050000001、C02031205700000054050000003可操控导引导管:C02031205700000054050000004(新码)或C02031900000000054050000001(旧码)

21

耗材

球囊扩张式血管覆膜支架

*注:经宫腔镜子宫异常组织机械旋切术(THTD7301)于2024年9月21日起转归统一定价,除外支付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9月20日。

审核:孔令敏 杨金伟

制作:中小卫4号

本文来自【中国卫生杂志】,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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