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辞职照顾瘫痪公公,婆婆到处宣扬造谣:她想霸占我退休工资

摘要:山东,公公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女子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丈夫心疼女子提出用公公的退休金请个保姆,婆婆强烈反对还四处宣扬儿媳不孝。女子心寒不已提出离婚:婆婆和小姑子太欺负人了!

山东,公公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女子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丈夫心疼女子提出用公公的退休金请个保姆,婆婆强烈反对还四处宣扬儿媳不孝。女子心寒不已提出离婚:婆婆和小姑子太欺负人了!

老李勤劳朴实,与妻子王大妈携手走过了大半生,儿子小李和儿媳小梅更是村里的模范夫妻,勤劳能干,家庭和睦。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了这份家庭的宁静,老李因中风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有人24小时照料。

王大妈因腿脚不便,无法承担照顾老李的重任。小李和小梅商量后,决定由小梅辞去工作,全心全意照顾公公。

小梅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然地辞去了来之不易的工作,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照顾公公的生活中。

公公不能行动导致消化功能不好,小梅只好一日多餐做给他吃,每天将饭菜打成糊状,一勺一勺地喂给他。公公肠道功能差,经常拉屎拉尿到床上,他的大小便也是小梅亲自处理。

除了白天,小梅每天夜里也要多次起夜照顾老人。但是就算每天这么辛苦,小梅对此从未有过半句怨言。

两年时间转瞬即逝,小梅的辛苦付出村里人都看在眼里。但是,长时间的劳累也让小梅身心俱疲,她曾多次向丈夫表达过自己的疲惫和无奈,但小李除了心疼也别无他法。

妻子日渐消瘦,小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思前想后,决定跟妹妹小丽商量,用父亲的退休金请个保姆来分担妻子的压力。小李认为,这样既能让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也能让妻子得到一些休息。

然而,当小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母亲王大妈时,却遭到了强烈的反对。王大妈坚持认为,用老伴的退休金请保姆是对老伴的不尊重,也是对老人的不孝。

原来,王大妈听信了女儿小丽的挑唆,认为小梅照顾公公是别有用心,是在打退休金的主意。王大妈开始在村里四处宣扬小梅不孝,让小梅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面对婆婆的指责和误解,小梅感到无比委屈和心寒。她全心全意照顾公公,只是为了帮丈夫减轻负担、分担压力,从未想过要从公公的退休金中谋取任何利益。

然而,婆婆的言行却让她感到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丝毫的认可和尊重。最终,小梅忍无可忍,向小李提出了离婚。

小李得知妻子的决定后心痛不已,他深知妻子这些年来的不易和委屈,也明白母亲和妹妹的言行对妻子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小李决定站出来为妻子澄清事实,向村里人说明真相。然而,王大妈却直接冲了过去要与儿子掰扯掰扯。

王大妈情绪激动地指责着小梅的不孝行为,声称小梅照顾公公是别有用心,并且还越说越激动,甚至开始辱骂小梅。

小李忍无可忍开口反驳了母亲,他向村民们讲述了这两年来小梅为照顾公公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以及自己提出请保姆的初衷。

小李表示,用父亲的退休金请保姆是自己的主意,与妻子无关。他还揭露了妹妹小丽在背后挑唆母亲、诋毁嫂子的行为。

小李的话让村民们震惊不已,在大家的劝解下,王大妈终于冷静了下来,意识到如果自己一意孤行,儿子的家庭都将不保。终于,王大妈向小梅道歉并承诺以后不再干涉儿子儿媳的生活。

然而,尽管误会得以澄清,但小梅心中的伤痕却难以愈合。她考虑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离开这个让她心寒的家庭。

二、法律分析

小梅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辞去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顾瘫痪的公公,却遭到了婆婆的误解和指责。她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不应该承受这样的委屈和伤害。

王大妈则认为小梅照顾公公是别有目的,是在打退休金的主意。她坚决反对用老伴的退休金请保姆,认为这是对老伴的不尊重。她认为小梅的不孝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

那么,此事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

1、小梅的行为值得肯定和赞扬。她作为儿媳,主动承担起照顾瘫痪公公的责任,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关爱。

小梅的行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规定,也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和精神需求的规定。

2、王大妈的行为则存在一些问题。她对小梅的误解和指责缺乏事实依据,属于无端猜疑和诽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王大妈没有事实根据,仅凭女儿的挑拨,就认定小梅是为了钱,并到处散播宣扬小梅不孝,这种行为涉嫌侵犯小梅的名誉权,导致小梅在精神上遭受了损害。

王大妈的行为在主观上的过错,她无端猜疑小梅的动机和目的,客观上对小梅进行了不实的指责和诽谤,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小梅的名誉权,也破坏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更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小梅有权提起离婚。

小梅主动辞职照顾公公,是出于家庭责任感和对公公的关爱及尊重,没有任何恶意或不良企图。她提出离婚也是出于对婚姻关系的失望和对未来生活的考虑,是合法的个人选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小梅可以和丈夫小李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还可以起诉离婚,只要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很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子女孝敬父母是应该的,但父母也要明白,儿女有自己的家庭,老人也要多加理解,不要掺合儿女的家事,不给儿女添麻烦。

小梅是否应该再给小李一个机会?对此,您怎么看?(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梅姐说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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