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罪犯刘为因退还彩礼问题行凶,致女方2死3伤,执行枪决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9-13 07:15 1

摘要:故意杀人犯刘为,男,汉族,1983年12月13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岳阳县柏祥镇刘民居委会刘民组,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湖田中心小学旁。

故意杀人犯刘为,男,汉族,1983年12月13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岳阳县柏祥镇刘民居委会刘民组,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湖田中心小学旁。

2010年1月28日,罪犯刘为与被害人唐女士(时年24岁)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事宜。

2011年6月7日下午,刘为在其亲友及双方村干部的陪同下前往湖南省岳阳县步仙镇某村唐女士家与唐女士及其父母唐某辉(被害人,殁年51岁)、付某四(被害人,殁年48岁)商谈,因退还彩礼等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刘为返回岳阳县柏祥镇家中后,心生怨气,便从家中拿了一把杀猪刀,驾驶摩托车再次前往唐女士家。

当日19时许,刘为进入院内见唐女士及其父母、侄子唐某甲(被害人,时年1岁)、侄女唐某乙(被害人,时年2岁)正在堂屋门口吃饭,即朝唐女士的胸腹部捅刺一刀,唐女士受伤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从后门跑至邻居家求救。

刘为又持刀向付某四和坐在轮椅上的唐某辉连捅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并持刀致唐某甲轻微伤,唐某乙在刘为作案过程中受轻微伤。

随后,刘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途中将杀猪刀丢弃。

2020年11月21日,刘为在江西省宜春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刘为不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刘为维持原判,并依照死刑复核程序上报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核准了对刘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1日将罪犯刘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神秘案件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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