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信息港|小研带你看通知(9.7-9.13)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13 21:53 1

摘要:研会特别推出“助学信息港”专栏,帮助研究生同学们整理校园内外的各平台信息,精准了解校园内外一周的大事小情。快来看看本周信息吧!

为便利广大研究生同学了解各类资讯,迅速get校园内外的消息,研会特别推出“助学信息港”专栏,帮助研究生同学们整理校园内外的各平台信息,精准了解校园内外一周的大事小情。快来看看本周信息吧!

校内通知速览

1.关于参加第十七届博士生国际招生面试交流会的通知

2.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2026年1月赴世界银行实习的通知

3.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申请的通知

4.关于202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校外通知速览

1.关于《公众与政策》征稿启事的通知

2.关于《中国法学研究》征稿启事的通知

3.关于《立法前沿》征稿启事和体例规范的通知

校内通知

2025·NEWS

一、关于参加第十七届博士生国际招生面试交流会的通知

1、活动简介

(1)线上讲座+线下交流与面试:活动前参会院校通过腾讯会议开展线上讲座,学生可全方位了解参会院校的招博情况,包括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研究方向、奖学金信息等。讲座将帮助学生在初步了解各院校情况后,进一步选择最感兴趣的院校进行一对一线下沟通和面试。

(2)专业领域覆盖广泛:招博项目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空天技术、生命科学等国家战略重点领域,满足不同学术兴趣和研究方向。

2、参会方式

(1)注册流程:所有参会学生需提前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博士生交流会”)进行注册:https://www.phdworkshop.cn/phd/wap/chinese/v_reg.php

(2)确认邮件:注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会收到一封注册确认邮件,邮件内包含用于登录预约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参会相关注意事项。

(3)预约面试:通过预约系统,学生可一对一预约参会代表线下沟通时间。

(4)按约参会:学生代表双向确认后预约即生效,活动前打印好参会日程,按约参会即可。

3、项目咨询

(1)主办方咨询方式:

邮箱:phd@phdchina.org

(2)校内咨询方式:

邮箱:globalstudy@cupl.edu.cn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

获取原文链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2026年1月赴世界银行实习的通知

1、项目介绍

(1)实习时间

一般为4个月。预计2026年1月派出,2026年4月期满。

(2)费用

我校将优先推荐选派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奖学金。实习期间的医疗保险、办理护照和签证等其他费用由实习生自行承担。

(3)名额:3-5人。

2、报名条件

(1)我校各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具有法律与经济增长、金融学、经济学、市场与竞争法、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劳动法和经济学、外商直接投资与国际经济法、法律与产业政策以及创新与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知识;具备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能够利用经济和行业数据、分析工具和模型进行经济分析和撰写客户易懂的书面报告。

(3)英语托福95分或雅思6.5分以上,且英语写作、口语突出,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适应在国际金融公司实习期间的工作需要。

3、报名及遴选

(1)报名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申请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实习报名信息汇总表》,并于2025年9月14日前登录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学习管理平台”(http://globalstudy.cupl.edu.cn/),将申请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版)、报名信息汇总表、学习各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外语成绩单(有效期内)等材料上传至“全球化学习管理平台”完成校内报名(使用手册详见:http://gjhzjlc.cupl.edu.cn/info/1146/9680.htm)。

(2)选拔

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知入围面试的同学,第一轮面试(线下)拟于2025年9月17日在海淀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实习的同学预留面试时间。通过初试的同学将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由世行专家和我校专家共同组成,时间待定。通过第二轮面试的同学将参加第三轮笔试,时间待定。研究生院拟于2025年10月上旬完成校内遴选和向世行推荐工作。最终录取名单将由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确定。

(3)公示

研究生院将在网站主页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3天。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奖学金申请

研究生院将指导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尽快完成国际组织实习奖学金申请程序,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三、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申请的通知

1、面向对象: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岗位工作时间

2025-2026学年秋、春季学期,不含假期岗位,具体上岗和停岗时间另见通知。

3、申请流程

(1)学校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核定岗位总数,并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各院分配名额见推送原文附件1)

(2)2025级硕士研究生于9月10日至17日登陆智慧法大,搜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助管。(操作流程见推送原文附件2)

(3)辅导员及学院登录学工系统,于9月22日之前审核,并按分配名额要求上报学校。(操作流程见推送原文附件3)

(4)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分岗位分配并公示名单。

(5)助管人员于9月29-30日报到,国庆节后正式上岗。

4、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助管岗位申请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优先推荐本科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用人单位应及时登录学工系统,认真履行考勤、网上申报工资等工作职责(以月为单位),及时上报助管人员的工作表现。

(3)研究生申请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申请助管岗位,不能影响正常学业。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官网

四、关于202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时间安排及开考科目

(1)报名时间及报名网站

①报名时间:9月18日9:00—9月26日17:00

②报名网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cet-bm.neea.edu.cn)

(2)考试日期

①11月22日 CET-SET4

②11月23日 CET-SET6

③12月13日 CET

(3)开考科目

①昌平校区:英语四级和六级笔试、英语四级口试、英语六级口试。

②海淀校区:英语六级笔试。

(4)考试时间

①笔试考试时间

12月13日上午 (CET4) 英语四级考试 9:00-11:20

下午(CET6) 英语六级考试 15:00-17:25

②口试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口语(CET-SET4)考试时间为11月22日,英语六级口语(CET-SET6)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具体场次安排见推送原文。

2、报名资格及报名工作安排

CET-SET报考资格为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考生,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在校本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研究生可报名考试。

结合两校区教学安排与教室使用情况,昌平校区笔试最大考位数量为3000个,口试最大考位数量为2200个,海淀校区六级笔试最大考位数量为1110个。当缴费报名成功人数达到各校区最大考位数时,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1)第一阶段

①时间安排:9月18日9:00—9月22日9:00

②本阶段报名资格

尚未参加或未通过CET4(成绩未达425分)的学生可报名CET4。

CET4成绩达425分以上(含),尚未参加或未通过CET6(成绩未达425分)的学生可报名CET6。

③本阶段可选校区

本阶段允许学生在学籍所在校区进行报名,即本科生可报名昌平校区考试,研究生可报名海淀校区考试。因部分研究生在昌平校区学习生活,故默认该部分学生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教务处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学籍信息维护。支付成功后报名校区无法更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核对笔试校区信息,存在异议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确认情况。

(2)第二阶段

①时间安排:9月22日9:00—9月23日9:00

②本阶段报名资格及校区选择

本阶段,若存在剩余考位,符合第一阶段报名资格的学生可以继续报名。若所在校区报名已满,其他校区仍存在剩余考位,则未报名学生可以跨校区报名。

(3)第三阶段

①时间安排:9月23日9:00—9月25日9:00

②本阶段报名资格及校区选择

本阶段,若存在剩余考位,除符合前两阶段报名资格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籍所在校区考试外,已通过CET4、CET6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籍所在校区考试。

(4)第四阶段

①时间安排:9月25日9:00-9月26日17:00

②本阶段报名资格及校区选择

本阶段,若存在剩余考位,符合前三阶段报名资格的学生可以继续报名。若所在校区报名已满,其他校区仍存在剩余考位,则未报名学生可以跨校区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

(1)阅读考生须知

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考生须知”,下载并认真阅读,熟悉报名和考试相关事项。

(2)考生注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新用户”,用个人常用电子邮箱注册通行证账号,通行证注册后及时验证邮箱。已经有通行证账号的可以直接使用。手机短信为通知“候补”考生缴费重要途径,在整个报名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3)考生登录

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进入报名”,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资格确认复核界面。

(4)报名资格确认与复核

①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包括检查学校、院系、照片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查看报名资格科目)。报名资格确认有问题的考生要进行复核,自行复核不通过的需要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负责。

②考生报考六级时,系统自动对其四级成绩进行审核,若未查到,考生可在线提交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考试准考证号进行再次审核。

③未查询到报名资格或系统中学籍信息有误,考生须联系对应考区考务办公室进行处理。昌平考区联系邮箱为:jwckwk@cupl.edu.cn,海淀考区联系邮箱为:ascg@cupl.edu.cn。

以下对上述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情况一,未查询到报名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无法查询到报名资格时,应联系考务办公室核实采集信息。请考生本人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校区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四六级信息采集+姓名+学号+手机号】”,在收到回复邮件后进行报名,请勿重复发送。

第一,按要求填写学籍信息模板(详见推送原文附件1);

第二,以本人学号命名的1寸电子彩色照片(需符合标准要求);

第三,本人手持一卡通或学生证的照片(脸部与一卡通同框)。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不按要求发送者将不予以受理。

因系统对照片的导入有严格的要求,考生所提交的照片须符合下述标准:电子像片背景为白底或浅蓝色,成像区要求:头部上空1/10,左右各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采集的图像最小像素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照片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文件存储为jpg格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学号。如因照片不合格导致逾期无法报名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情况二,考生学校、班级、专业、院系及照片等信息有误

学生须将详细问题描述、需要更正的个人信息、学校学籍系统截图等材料连同本人手持学生证或一卡通的照片发送至报名校区考务办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信息有误+姓名+学号+手机号】”。

④以下两种情况,考生须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进行处理:

情况一,需查询2005年上半年(含)之前的CET4成绩。

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已开通2005年6月及以后历次考试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证书)查询服务,原成绩单丢失的考生可登录查询,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助办理成绩证明。

情况二,原军校学生的CET4当时用军官证报考,现CET6拟采用身份证号报考。

(5)笔试和口试报名

通过学籍、资格验证后,系统自动绑定学籍学生,即可进入报名界面选择成绩报告单类型(电子、纸质)、笔试科目和口试科目报名。如正常考位已报满,未报名成功考生可选择“候补”报名(仅可候补报考学籍所在校区考试),并等待系统自动排序填补因未交费而被清出的空余考位。“候补”成功后,系统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推送原文附件2。

(6)网上缴费

①CET考试费用标准:四级15元/人,六级17元/人。CET-SET考试费用标准:50元/人次。

②考试报名费支持网银及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

③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同时选择报考笔试和口试科目的,须先缴笔试费用,再缴口试费用。未完成缴费的,系统会在24小时后自动删除考生报考信息。信息删除后,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重新报考。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标识是:对应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

④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已报考未支付的科目可以随时修改,已支付的科目不可修改或取消。

⑤缴费时,如银行扣费成功,但系统显示科目支付状态为“未支付”时,不要重复缴费,请点击“更新”按钮更新支付状态。因技术问题造成重复缴费需要退费的,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会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原路退回考生账户。退费操作只限于重复缴费,凡已正常缴费报考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处理。

(7)准考证打印

①口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11月18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快速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口试准考证。

②笔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12月5日9时起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快速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如果忘记通行证密码可以通过邮箱重置,如果忘记通行证可通过“找回已报名账号”找回。

4、其他事项

(1)成绩单事项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依学校通知按规定领取。在成绩发布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日期,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选择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学校将统一分发到考生所在学院,考生应按学院规定领取,超过半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2)缺考备案事项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缺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经学院批准,昌平校区考生将申请表交至考务科(厚德楼303A)审批,海淀校区考生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教学图书综合楼0604)审批;无故缺考的考生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停报一次。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官网

校外通知

2025·NEWS

一、关于《公众与政策》征稿启事的通知

《公众与政策》,由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信息化评价中心与易达威学术出版社联合主办,是由同行评审、快速索引的国际中文学术期刊。其发表成果适用于申请奖学金,保研申博,硕博毕业,项目结题,职称晋升等。本硕博阶段均可投稿;期刊长期征稿。

1、《公众与政策》2025年重点选题

《公众与政策》主要收录法学、政治学、哲学相关学科的研究内容。

2025年本刊将重点关注(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法学

①探讨人工智能法律应对策略

②破解民法典实施疑难问题

③推进环境法生态化转型研究

④构建跨境电商法律规制体系

⑤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策略研究

(2)政治学

①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

②研究数字时代政治参与新态

③剖析地方政府治理创新实践

④挖掘中国政治文化传承创新方向

⑤分析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与贡献

(3)哲学

①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哲学根基

②反思人工智能伦理本质问题

③思考后疫情时代生命哲学命题

④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践路径

⑤发掘传统文化哲学智慧当代价值

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来稿须遵循学术规范,严禁抄袭行为,请勿一稿多投。凡刊发于本刊的稿件,本刊可授权转载、摘编、收入文集和以数字化方式传播,不另付稿酬。凡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声明。

2、期刊编委会

本刊编辑委员会由来自全球知名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

3、征稿时间

本刊长期征稿。

4、投稿资格

研究生在读以上均可,在职人士。

5、稿件语言

中文、英文。

6、稿件字数

字数不少于3000词(英文),中文应不少于4000字。

7、初审时间

最快1天(通知初审结果)。

8、录用时间

3-7天。

9、论文格式

添加下方编辑,提供论文模板。

10、出版检索

以数字、纸质形式出版,提交至CNKI SCHOLAR(知网外文库)、Crossref等检索。

投稿方式:见推送原文二维码,添加编辑联系方式咨询。

信息来源:青苗法鸣微信公众号

获取原文链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关于《中国法学研究》征稿启事的通知

1、征稿要求

(1)稿件语言:中文或英文稿件

(3)投稿资格:法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投稿

(4)稿件格式:投稿无格式要求,录用后根据本刊要求调整格式

(5)审稿时限:初审最快1天,最长不超过4周

(6)出版时间:每月30日审稿费:免除版面费:2000元

2、投稿平台与联系方式

3、检索与收录

本刊将以及纸质形式出版,提交至CNKI Scholar(知网外文库)、Google Scholar(谷歌学术)、Kyobo Scholar、RISS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数据库,并广泛检索与传播,确保论文的全球学术影响力。

信息来源:学术会议咨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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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立法前沿》征稿启事和体例规范的通知

《立法前沿》连续出版物,由浙江省法制研究所主编,致力于打造立法学研究、备案审查研究领域的学术品牌和前沿平台。重点征稿、收录探讨研究以推动宪法实施为主线的立法理论、立法工作发展和成就的题材文章,同时对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备案审查等主题予以持续关注。每年一辑,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所刊文章,收录于北大法宝,自第八辑开始收录于中国知网(CNKI)。

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浙江大学同时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工作,为从事法制研究的事业单位,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立法研究基地之一。成立至今,专注于我国的立法理论发展和各地立法实务研究,为立法研究、立法实践提供了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

1、《立法前沿》栏目设置

(1)名家论坛

本栏目邀请立法学研究领域的大家,专门就立法前沿问题撰写特稿。

(2)硕博专论

本栏目关注立法学理论的最新发展,为有志于从事立法学研究的优秀博、硕士提供理论交流的平台。

(3)立法理论

本栏目旨在关注立法学基础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

(4)立法评析

本栏目以近期的立法事件或立法法案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个案研究,反思立法学原理与制度设计。

(5)立法动态

本栏目旨在传递立法工作的最新动态,呈现立法实践的最新发展。

(6)立法监督

本栏目旨在关注立法监督制度,包括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等的最新进展。

(7)部门立法

本栏目旨在关注部门法领域中的立法动态。

(8)域外立法

本栏目接受译文稿(附外文原稿、原文作者或者出版社的翻译许可或者电子邮件),也接受作者用第一手外文资料介绍、评析域外立法理论、立法制度或立法实践的稿件。

(9)审查建议

认真接收、研究、处理审查建议,已经成为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本专栏推出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受关注的审查建议实例。

2、《立法前沿》来稿要求

(1)来稿应属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2)来稿请注明标题及作者信息。文章字数应在8000字以上,含200-300字的内容提要、关键词。如文章受到基金资助,以脚注形式标注于文章标题后。

(3)来稿应遵守本刊体例规范,采取脚注形式,连续编号。

(4)若是以博、硕士毕业论文为基础的投稿,敬请附呈指导教师4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

(5)本刊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在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期刊的定位、宗旨、特色、学科等因素,决定是否刊用投稿。

(6)本刊不退来稿,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投稿后2个月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可另作处理。

(7)稿件一经刊用,赠送样书两本,并视情况支付适当稿酬;本刊不收取版面费。

(8)作者同意将论文的纸质期刊和以电子形式制作、传播、销售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汇编权、翻译权、复制权、网络信息传播权、发行权等)授权给本刊编辑部使用,本刊编辑部可以在纸质期刊和电子形式出版中行使该权利,作者在五年内不再许可其他出版单位(包括网络和微信媒体)使用。任何转载、摘登、翻译或结集出版、网络传播、数据库收录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时,均须事先获得本刊编辑部的书面许可。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侵权、一稿多发、泄密等问题,若存在此类问题,则由作者承担该责任。

(9)刊稿仅反映作者个人的观点,并不必然代表本刊或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立场。

(10)投稿请发邮箱:lifaqianya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立法前沿(第十辑)》收稿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拟于2026年12月出版,欢迎立法研究工作者、立法实务工作者投稿。

3、《立法前沿》体例规范

(1)中文著作

例: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4-25页。

张勇主编、严冬峰副主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4年版,第20页。

(2)译著

例:[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22页。

(3)期刊文献

例:王锴:《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的区别与联系》,《中国法学》2019年第1期,第3页。

(4)报刊

例:郑磊:《备案审查“小步快跑”,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光明日报》2023年1月14日,第5版。

(5)网络文献

《第二十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简录》,来源:“浙大公法”公号2024年10月31日,https://mp.weixin.qq.com/s/AaWxVtWjw-3v0ln7QsNN_g,访问时间:2025年6月8日。

如果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的推送时间不具有重要意义,也可忽略,例:

(6)学位论文

例:作者姓名:《文章名称》,XX大学XXXX年博士学位论文,第X页。

(7)析出文献

例:郑磊:《〈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重大意义“六论”——基于系统间沟通的观察》,载胡锦光主编:《备案审查研究》(2024年第1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4年版,第54-60页。

(8)外文文献

例:Daniel j.Solove,Nothing to Hide:The False Tradeoff between Privacy and Security,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1,pp.93-154.

Michael L.Katz & Carl Shapiro,Network Externalities,Competition,and Compatibili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1985(75),pp.424-426.

(9)以上未尽事宜请参照《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相关问题请咨询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助理:

刘浩锴,邮箱:haokaiplus@163,com

范成骏,邮箱:chengjunfanzju@163.com

信息来源: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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