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了邓紫棋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15 00:10 2

摘要:2025年法考考场上,不少考生看到题干中“郑某”18岁加盟唱片公司、十年后解约、50首流行歌曲版权纠纷时,脑子里瞬间响起了《句号》里的旋律。

聊聊“法考 邓紫棋”霸榜热搜

2025年法考考场上,不少考生看到题干中“郑某”18岁加盟唱片公司、十年后解约、50首流行歌曲版权纠纷时,脑子里瞬间响起了《句号》里的旋律。

这道出现在2025年法考客观题中的多选题,几乎明晃晃地指向邓紫棋与蜂鸟音乐的版权纠纷案。题中“郑某”的经历与邓紫棋本人高度吻合——18岁签约、28岁解约、约50首作品版权争议,甚至连“郑某”这个化名都带着巧妙的谐音暗示。

一道考题背后的法律博弈

题目问得相当专业:解约后,歌手对歌曲实施的哪些行为侵犯著作权?

题干内容: “词曲创作者兼歌手郑某在18岁时加盟某唱片公司,同时将50首流行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交给唱片公司。十年后解约,郑某对歌曲实施的哪些行为侵犯著作权?”

四个选项涵盖了重录、演唱、拍MV、网络传播等各种场景。考的不是粉丝情怀,而是对《著作权法》第42条“法定许可”制度的理解。

这个法律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如果音乐作品首次发行时没声明禁止重录,那么支付法定报酬后就可以合法重录,不需要原著作权人许可。这就好比第一次发布游戏时没说不让攻略,后来再说“禁止通关”就无效了。

回到题目中来,有网友认为C和D选项侵权,因为涉及传播权问题;而A和B不侵权,受法定许可和表演权保护。

为什么邓紫棋能重唱《泡沫》?

现实中,邓紫棋能够重新录制《泡沫》等经典作品,靠的正是这一法律条款。音乐公司首次发行这些歌曲时并未声明禁止重录,所以即便后来公司想阻止,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但考题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揭示了版权领域的复杂边界——选项A中,重录并支付报酬不侵权(即便公司事后声明禁止);选项B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原曲也不侵权(因为表演权通常已通过音著协覆盖);而选项C和D则涉及了传播权问题,重录后用于KTV放映或网络点播就需要额外授权了。

法律为创作者开辟的生路

这道题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考试本身。它展示了一条法律如何为创作者提供“绕过霸王合同”的路径:邓紫棋14岁就加入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保留了对“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这成为她后来维权的重要筹码。

案件中还有一个令人唏嘘的细节:邓紫棋母亲曾因语言障碍误签英文合约。这提醒我们,合同审查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关乎创作者命运的关键环节。

从考场到现实的法律启示

这道题引发的热议,反映了法律与现实生活的交融。有考生考后坦言:“看到题干瞬间想起《句号》歌词”——那首邓紫棋告别旧公司的作品中唱道:“你知道吗?这一辈子除了我的爸爸,你曾是我最信任的男人吧。”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蕴含着平衡资本与创作者权益的智慧。这道题入选法考,标志着司法对文娱维权的认可,也推动《著作权法》从纸面走向大众认知。

当《句号》的旋律在考生脑海里响起,当法律考题与流行文化交汇,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加立法的法治社会——在这里,艺术创作得到尊重,创作者权益获得保障,而那曾经看似脆弱的泡沫,终于在法律的阳光下绽放出持久的光彩。

来源:西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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