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内蒙古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因某小区有人发生争执,群众任某在此过程中拍摄并编造“持刀伤人大事件”的文字,利用其网络账号将该段视频及文字散布于网络空间中。该信息发布后,引发了关注和转发,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现这一情况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
近日,内蒙古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因某小区有人发生争执,群众任某在此过程中拍摄并编造“持刀伤人大事件”的文字,利用其网络账号将该段视频及文字散布于网络空间中。该信息发布后,引发了关注和转发,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现这一情况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嫌疑人任某。
经询问,任某对其为吸引眼球、博人关注,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任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造谣、传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青岛网警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