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2年,由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组织的晋中考古队在山西进行为期半年的考古发掘,这是我国考古史上一次重要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山西杏花村遗址中,发现了仰韶文化时期造型独特的小口尖底瓮。
杏花村的酒香,早在杜牧踏足之前便已浸润史册。
1982年,由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组织的晋中考古队在山西进行为期半年的考古发掘,这是我国考古史上一次重要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山西杏花村遗址中,发现了仰韶文化时期造型独特的小口尖底瓮。
考古学泰斗,曾在1952年至1982年兼任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主任的苏秉琦提出小口尖底瓮为酒器,他在《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中写道:“小口尖底瓮未必都是汲水器。甲骨文的‘酉’字有的就是尖底瓮的象形。由它组成的会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装的不应是日常饮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饮用的酒,而应是礼仪、祭祀用酒。尖底瓮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正所谓‘无酒不成礼’。”
正如苏秉琦所言,历史上发展变化的“酒”字,大多数都近似酿酒容器的形状。甲骨文和钟鼎文中的“酒”便是小口尖底瓮的形象。
先人们借助小口尖底瓮,在杏花村这片土地上,酿造出的缕缕酒香,让华夏大地的酒脉绵延不绝,一流淌就是几千年。
北齐高湛,以武成称帝,是公元561-564年之事。北齐的国都有上都和下都之分,它的上都在邺,就是现在河南的安阳:它的下都在晋阳,就是现在的太原晋祠天龙一带。武成帝从太原写信至安阳,向康舒王孝瑜推荐“汾清”酒,证明了当时“汾清”酒质量之高,名气之大,足以达到“国家名酒”的级别。
唐宋时期,汾酒迎来两项划时代的工艺突破,一是开始使用“干和”工艺;二是率先使用蒸馏技术酿造,进行两次发酵,两次蒸馏,形成现代汾酒工艺“清蒸两次清”的雏形。缘于此种工艺特征,当时汾清被称作“干和酒”“干酿酒”或“干酢酒”。
宋朱翼中《北山酒经》曰:“唐时汾州有干酿。”宋窦革《酒谱》亦云:“唐人言美酒者,有河东干和。”又云:“酿酒爱干和,并汾间以为贡品,名之曰干炸酒。”因干酿工艺酿出的酒易燃,遂名之为”火酒“或“烧酒”,因其无色透明而称为“白酒”,因产于汾州杏花村又称“汾白酒”“汾白干”。
元时,杏花村酒经过工艺改革,其色如冰清,香如幽兰,味赛甘露,成为酒中极品。不仅国人称道,连洋人也嗜饮,政府便将杏花村酒以中国特产出口英、法等国,并在出口酒瓶上贴上杏花村商标,商标上尚有一副题联:“金蹬马踏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这是中国酒第一次贴商标出口。从此杏花村酒便在世界上崭露头角,为中华美酒增光添彩。
至元末,杏花村各酒坊所产之酒作为汾州府最重要的特产,几乎成了汾州府的代名词,故而杏花村各酒坊所产之酒开始被统称为“汾酒”,远销省外国外之酒则署名“山西汾酒”。
明清两朝,汾酒之名更盛。
随着雄霸中国商业界数百年的晋商崛起,杏花村汾酒酿造技艺迅速向全国各地传播。史料可以看出汾酒在明清时期的辉煌:
乾隆二年(1737)八月初五日《甘肃巡抚德沛为陈烧酒毋庸严禁以免国法纷纭事奏折》中记载史料:至通市卖之酒,俱来自山西,名曰汾酒。因来路甚遥,价亦昂贵。唯饶裕之家,始能沽饮;其其蓬户小民,虽欲饮而力不胜也……
乾隆七年(1742)十二月十八日《护理山西巡抚严瑞龙为报地方查禁酒曲及得雪情形奏折》中记载史料:第查晋省烧锅,唯汾州府属为最,四远驰名,所谓汾酒是也。且该属秋收丰稔,粮食充裕,民间烧造,视同世业。若未奉止以前所烧之酒,一概禁其售卖,民情恐有未便……
宋荦著《西陂类稿》卷二十的一首诗中提到清军犒劳得胜而归的将士喝的就是汾酒。诗中提到“鬭箸俄已空,汾酒行无算。”清梁绍圭著《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记载:“此外不得不推山西之汾酒、潞酒,然禀性刚烈,弱者恿焉,故南人勿尚也。”清袁枚著《随园食单》中写道:“即吃烧酒,以狠为佳,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说明当时汾酒已成为国人心目中的首选佳酿。
醉美杏花村
来源:一点微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