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场由预制菜引发的舆论风波,折射出当代消费者、企业与自媒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这场罗永浩与西贝的较量中,没有简单的对错,只有值得深思的启示。
一场由预制菜引发的舆论风波,折射出当代消费者、企业与自媒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这场罗永浩与西贝的较量中,没有简单的对错,只有值得深思的启示。
“西贝这种企业就不要起诉了,就地倒闭,越早越好,一万八千个员工就地解散。”近日,这样情绪化的言论在社交媒体上不断发酵,将西贝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情的起因是知名博主罗永浩在微博上吐槽西贝的预制菜问题,随后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强硬回应,双方剑拔弩张,引发了一场关于预制菜、食品安全和企业责任的全民大讨论。
“我家西兰花三天就坏了,现挤的牛奶一天就坏掉。为什么利乐包装可以保持一年?” 这代表了很多消费者的直观感受和担忧。
人们对预制菜的抵触,很大程度上是直觉与科学在打架。回到1951年之前,没有人相信牛奶可以保存一年还能喝,因为当时的巴氏杀菌技术只能让牛奶保存三天,还必须放在冰箱里。
今天我们对此毫不怀疑,是因为我们接触牛奶的第一天起,它就已经是一年的保质期了。消费者对预制菜的疑虑,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这种“陌生”技术的不了解。
“谁告诉你西贝等于不健康?谁告诉你西贝是危害老百姓安全的概念?” 这个问题直击争议的核心——我们是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给一家企业贴上了危害健康的标签?
在这场争论中,一个关键问题被反复提及:企业责任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现代立法的基本精神,没有这个基石,今天的一切繁荣不复存在。” 这一观点指出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外界能否仅仅因为“我觉得不好”就对其进行审判?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在法律之外单独审判企业,那么网红实际上就拥有了摧毁任何企业的权力。
“一个事情没有违规,没有违法,你就无权干涉企业。” 明档我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我可以装摄像头,也可以不装——这是企业的内部事务,不需要外人指手画脚。
市场本身就有强大的调节机制。企业做得不好,自然会被市场淘汰,消费者会用钞票投票。如果用户真的在乎那些不提供知情权的企业,这些企业自己就会倒闭。
罗永浩在批评西贝时,实际上犯了一个常见的逻辑错误——单点对比。
科学的对比应该是客观、全面、立体的。就好像拿金杯对比宾利,你不能只看空间大小,否则单独拿出任何一个点都可以选择性地制造优势。
罗永浩拿老乡鸡的明档对比西贝的不透明,本质上就是选择性比较。老乡鸡难道就没有比西贝差的地方吗?用常识想一想,任何企业都有长处和短处。
那些不喜欢西贝的用户,更多是一种情感投射——他们把对食品安全的关心聚焦在一家企业身上,只是恰好选了西贝作为靶子。
“用户的时间成本使得他们没有时间去了解来龙去脉,看到的所有的都是片段,而片段天然迎合情绪。” 这是我们这个信息爆炸时代的真实写照。
那么,这场争论有没有双赢的解决方案?实际上,罗永浩和贾国龙各有所长,完全可以互补合作。
罗永浩擅长宣传和传播,有着极强的表达能力;贾国龙擅长餐饮经营,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消费者关心健康,希望吃得放心。
三者的最大公约数就是食品安全。这种安全不是高高在上的术语,而是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看得到、看得懂。
既然罗老师擅长宣传,既然贾老板擅长餐饮,既然消费者关心健康,那就让贾老板参加罗老师的十字路口节目,一举三得。
罗老师拿到了流量,而且可以利用口才优势普及科学;贾老板澄清了事实,你接受别人采访那是狡辩,但是参加罗老师的节目开诚布公,消费者反而能接受;消费者了解了真相,我懒得关心什么技术细节,但是罗老师讲相声,哎,我喜欢听。
争论本身不是目的,推动行业进步才是。 西贝和罗永浩的争执,如果能够促使更多企业公开工艺流程,更多自媒体理性监督,更多消费者了解食品工业,那么这场风波就具有了积极意义。
市场的归市场,法律的归法律,专业的归专业。 企业需要遵守法律并接受市场检验,自媒体应当监督但避免舆论审判,消费者有权选择也需保持理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情绪与理性的平衡中,找到一个让所有人都能受益的解决方案。
来源:翼峰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