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小米供应商IPO前被诉专利侵权,800万和解,IPO还是终止了

摘要:记录显示,成立于2021年的广东海德亚科技有限公司(SEADEC TECHNOLOGY)将两件音圈马达VCM的美国专利(US17795007和US17798973)转让给了河南皓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enan Hozel Electron Inc. 简称:“皓

作者:黄莺

2024年12月4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公布了一起涉及两家中国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记录。

记录显示,成立于2021年的广东海德亚科技有限公司(SEADEC TECHNOLOGY)将两件音圈马达VCM的美国专利(US17795007和US17798973)转让给了河南皓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enan Hozel Electron Inc. 简称:“皓泽电子”)。

皓泽电子成立于2012年6月,是一家集VCM马达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皓泽电子与丘钛科技、信利光电、同兴达、舜宇光学、合力泰、三星电机、立景、欧菲光、联创电子、MCNEX等摄像头模组厂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产品应用于OPPO、vivo、三星、小米、荣耀、诺基亚、中兴等智能手机品牌及联想、华为、Amazon、小天才等智能终端品牌。

根据皓泽电子2020年启动IPO时的披露,其来自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265.80万元、23,805.26万元、17,238.22万元和4,910.86万元,占比分别为61.49%、46.99%、33.91%和19.64%。

2022年1-6月份,其对主要智能终端的出货量和收入如下图所示。

那么为何一家手机音圈马达VCM供应链的企业要购买广东一家公司的两件美国专利?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外界并不清楚。

不过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主动购买,做储备或应用;二是被动购买,也就是与专利权人达成许可,转让专利作为交易的一部分。

从皓泽电子以往的经历来看,至少有两起涉及专利许可的经历。

皓泽电子2020年启动IPO时,在招股文件中,披露了两起涉及的专利诉讼和许可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交易的源头都是在皓泽电子2020年12月启动IPO之前启动的。

第一起,皓泽电子与未披露实体名称的A达成许可,因为与A有关联的B、C拥有与马达相关的26间专利,双方约定按照含税销售额的0.2%-3%支付许可费。许可期限是9年。

双方签订的协议的时间是2020年8月13日,争议解决选择的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更进一步的消息显示,皓泽电子和A主体之间不仅仅是专利授权费用的关系,还承担了A主体的来料加工。2020年和2021年的专利许可费约46万元

第二起,皓泽电子在IPO之前遭遇到了两起专利诉讼。

一是2020年3月25日,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简称“新思考电机”)以皓泽电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应用于OPPO Reno3 5G数字移动电话机系列产品的透镜驱动装置侵害其“ZL201210189525.5”号发明专利权,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3,000万元

2021年4月1日,一审判决皓泽电子赔偿新思考电机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新思考电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22.11万元。

二是2020 年8月31日,新思考电机同样以OPPO手机的马达侵害“ZL201721741621.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00万元。

这两起诉讼在双方2021年4月10日签署《和解协议》后,就撤回了相关案件。对此,皓泽电子支付的和解费是800万元

不过,虽然皓泽电子在IPO前/期间解决了专利问题,但是在2023年8月,其IPO之路还是终止了。

但是从皓泽电子公开的这两起专利交易许可中,不难发现,至少该公司是愿意为合理的许可来付费的。因此这是否有可能成为其遭遇更多专利主张或索赔的因素,以及本文开篇的这两件专利背后,是否也有类似的考量,就非常值得关注了。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