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了解,坪地乡雨格村的郑某某将自家的牛只卖给顾某某后,顾某某只交付了几百元的定金,余下的七千余元双方约定于一个月后支付,当天顾某某就把牛只牵回了自家牛圈,第二天便发现牛死亡。顾某某遂找郑某某理论,其认为刚买的牛第二天便死亡,不应支付余下购牛款。郑某某则认为牛只
近日,盘州市司法局坪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牛只买卖引发的纠纷。
经了解,坪地乡雨格村的郑某某将自家的牛只卖给顾某某后,顾某某只交付了几百元的定金,余下的七千余元双方约定于一个月后支付,当天顾某某就把牛只牵回了自家牛圈,第二天便发现牛死亡。顾某某遂找郑某某理论,其认为刚买的牛第二天便死亡,不应支付余下购牛款。郑某某则认为牛只已经交付,牛死亡的责任应由顾某某承担,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矛盾不断升级。
调解员看到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立即分头进行安抚,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随后,调解员分别与郑某某和顾某某进行沟通,并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顾某某同意支付部分购牛款,而郑某某也表示接受解决方案,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坪地司法所一直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调解理念,高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下一步,坪地司法所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探索和创新化解纠纷工作法,不断推动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成效。
盘州市司法局坪地司法所 陈海
编辑 顾冰洁
二审 刘定珲
三审 孙勤
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