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译被喊话,“南大碎尸案”改编再陷风波

摘要:其在公开信中提到,张译主演的电视剧《他是谁》中一起分尸案跟当年“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包括案发时间、受害人身份、作案手段和案件情节等。而自该剧热播后,刁爱青七十多岁的父母因剧中改编的”刁爱青出轨“等情节气病,卧床不起,不能受刺激。

“因为您在一年之前主演的‘人血馒头’电视剧《他是谁》,给我们这个伤痕累累的家庭带来了最致命的伤害。”

近日,一位自称“南大碎尸案”当事人刁爱青姐夫的人士,在网络上发布公开信向知名演员张译如此喊话。

其在公开信中提到,张译主演的电视剧《他是谁》中一起分尸案跟当年“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包括案发时间、受害人身份、作案手段和案件情节等。而自该剧热播后,刁爱青七十多岁的父母因剧中改编的”刁爱青出轨“等情节气病,卧床不起,不能受刺激。

刁爱青姐夫发布公开信向张译喊话 / 图源:@刁爱青的姐夫

2023年5月,刁爱青家属将电视剧制片方等起诉到法院,状告其侵犯刁爱青名誉权。

最近,据公开信陈述,因为法院告诉他们出品方只愿意删除涉及刁爱青和笔友出轨的内容,“其他的都不愿意删除,也不愿意公开道歉,这一点真的让我们全家无法接受”。刁爱青亲属写道。

刁爱青亲属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南风窗,该公开信确为刁爱青姐夫所发,目的不在于责难演员张译,而是想借此呼吁大家关注,推进此事顺利解决。

周兆成律师与刁爱青亲属 / 受访者供图

公开信发布后,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在关注给演员发公开信是否合适的同时,一些更关键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真实故事改编可能侵犯当事人何种权利,改编的边界在哪里,是否要获取家属授权以及如何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不压缩艺术创作的空间?

伤害

1996年,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脱产班一年级学生刁爱青,在校期间被杀害。凶手作案手段残忍,将刁爱青尸体切割成2000多片,煮熟后抛尸于不同地点。

这便是长久以来广受关注的“南大碎尸案”,至今28年仍未侦破。

2023年3月14日,一部名为《他是谁》的悬疑刑侦剧播出。张译是主演之一。

上映次日,优酷发文表示,《他是谁》首播揽获全网榜单top1。同年12月,该剧获得“2023微光荣耀年度品质作品奖”与“电视剧大赏年度剧集作品”。

《他是谁》播出后迅速获奖

根据刁爱青姐夫钱先生的讲述,随着剧集播放,他们陆续接到亲朋好友的电话说《他是谁》中的“余爱芹案”跟“南大碎尸案”很像。

随后,钱先生及刁爱青父母发现该剧2-6集“余爱芹案”剧情细节与刁爱青被害案件高度一致,如被害时间、职业,高温蒸煮后将尸体切割为上千块抛尸到不同地点等情节。

而且,被害人姓名“余爱芹”也与“刁爱青”音似,剧中受害人衣物上的“艾卿”与刁爱青亲笔书写的“爱卿”一致。钱先生表示,这唤起了刁爱青亲属的伤痛记忆。

剧中衣物上的“艾卿”与刁爱青亲笔书写的“爱卿”一致 / 图源:@刁爱青的姐夫

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剧中还虚构了“余爱芹”私生活中有“婚外情”的剧情。“这些毫无根据的胡编乱造不仅是对我死去妹妹的极大侮辱,更是给我们全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让我岳父母受不了打击一直卧床不起!”钱先生在公开信中写道。

刁爱青亲属认为,这种不合实际的改编损害了刁爱青的名誉。2023年5月,刁爱青父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是该剧的出品方。

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南风窗,根据民法典第994条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和广电总局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须知》“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之规定,被告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拍摄电视剧时理应尊重刁爱青的名誉权,并且获得原告的同意。

但“被告拍摄的电视剧虚构的情节严重侵害了刁爱青的名誉,此外,被告从未取得原告任何授权”,周律师说。

提起诉讼后,法院考虑到原告方是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在法院的组织下,2024年9月,刁爱青父母曾与出品方进行过一次线下的沟通,但是双方诉求差距太大,调解未成。

刁爱青父母 / 图源:@刁爱青的姐夫

刁爱青父母要求出品方公开道歉,并下架整部电视剧。“出品方无法满足公开道歉以及下架整部电视剧的要求,但他们表示愿意在经济上给予刁爱青亲属一定的抚慰。”周兆成说,刁爱青父母并不要求经济赔偿。

2023年10月,法院对此立案,目前,该案正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但由于出品方万达电视剧制作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尚未开庭。

刁爱青姐夫喊话当天,该剧出品方之一万达电视剧公司回应媒体时表示,充分理解当事人心情,高度重视当事人诉求。目前正与当事人律师在法院组织协调下持续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

并非针对张译

刁爱青姐夫在网络喊话张译后,周兆成发现有个别网友,特别是张译的粉丝对此行为存在误解。

他和刁青家属交流后得知,本次网络喊话实际上并非针对张译,他们知道张译个人对于剧情的改编及背景故事并无决定权。因此,将责任归咎于张译先生不是刁爱青亲属的本意。

而之所以选择在此时于社交平台上给张译写信,主要是借助张译的公众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家属发声,引起更多人对这一事件的关注,从而促使出品方能够正视家属的合理诉求,尽快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争议。

周兆成表示,他们理解个别网友对于家属这一做法的质疑和不解,“但请相信,这完全是毫无恶意”。

这不是第一次有现实原型人物或其家属站出来向电影或电视剧制作方维权。早些年,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亲爱的》《我不是药神》,也曾有过类似情形,原型人物认为电影的改编不符合现实,并损害了他们名誉。

《我不是药神》原型人物陆勇曾发维权声明 / 图源:社媒截图

此外,2022年热播的法治剧《底线》,改编了多个近两年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其中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和“江歌案”的改编也遭到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质疑和维权。

尽管这类剧集或电影并非都会注明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但当事人或亲属以及公众很容易通过剧情对号入座。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表示,辨别某个剧集中的人物、情节是否跟现实中某人有关,主要看剧中人物及经历能否跟现实人物经历形成唯一指向性。现实中,直接表明对应关系的少见,更多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对应某人,比如作品中没说具体姓名、所处地区,但说了一些典型的特征、经历或事件,能够跟某人产生唯一指向性。

《他是谁》中人物与现实人物名字为谐音

本案中,如果观众通过观看剧集,能够对应上“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刁爱青,就算剧集里没有非常明确表示根据“南大碎尸案”改编,也形成了唯一对应性。

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与文娱法团队负责人李晓怡律师认为,除了当事人及家属外,如果社会公众通过剧集也能感知到来源于某个新闻事件的话,就可以大概率确认这个剧集改编自某个事件。

《他是谁》上映后,互联网上存在大量文章、视频称,该剧中的“余爱芹”案的原型正是“南大碎尸案”。

主攻悬疑和刑侦题材的编剧周乔告诉南风窗,这个剧在宣发阶段,应该是把改编自“南大碎尸案”作为了一个宣发的点,或者是至少是放任了这种宣传。此外,《他是谁》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很多细节上完全在复刻“南大碎尸案”。所以即使没有正面承认,也很容易让观众代入。

《他是谁》官方海报中再次提及“艾卿”的名字

“剧中受害人的名字谐音、作案手法雷同,包括连受害人所穿的花格子衬衫,还有上面写名字那个位置的构图都很像。”周乔说,如果是仅限于媒体报道已经公开的细节一般从法律角度没问题,但是在引发对号入座的同时,又对当事人的私生活做了虚构、特别是负面的虚构,从法律的角度上也可能会构成名誉侵权。

周乔表示,他们平时处理类似情况,一般有原型人物的,剧中角色的名字、相关的人物关系,还有发生的时间、地点,都会改动。

而且还会有意加一些内容来淡化与原型人物的对应关系,“比如加入新的人物关系,有时甚至会改换性别,让相关人士看到以后觉得跟自己不相符”。周乔说,尤其是改编真实故事中的受害者角色,一定要注意把他(她)和真实的案件隔离开,让观众不要明显觉得这个案子就是根据原型人物改编的。

另外,“对创作者而言,在改编像‘南大碎尸案’这类刑事案件时,除了守住法律界限,应对受害人保有同理心,应该对舆论可能引发的后果有个预估,这该是作为创作者的底线。”周乔说。

胜诉概率不高

近年来,由于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剧集在市场上广受欢迎,各个平台和制作方推出了不少所谓的“现实主义”题材作品,特别是悬疑犯罪类。

周乔有同样的感受。“之前,我们业内都认为,悬疑犯罪类有天花板,就是它的受众其实不会特别多,但这两年这类题材在往上走,从关注度到从制作,都提升了好几个级别。”周乔说。

在她看来,这是因为真实性的案件,容易唤起大家的回忆,带来关注度。“从运营一个项目的角度来说,这是很成功的。”

而在真实故事改编作品在带来口碑和市场双收的同时,正如此次事件一样,容易引发一些争议和当事人的维权行为。

“此类事件中比较常见的侵权是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王辉告诉南风窗,其中侵犯名誉权最为常见,被改编事件中的当事人或家属觉得改编的形象跟本人不符或不太正面时,就会起诉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对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的认定 / 图源:中国法院网

“而电影或其他剧作是一种冲突的艺术,为了提高收视率、票房,往往会对一些人或事进行演绎加工。”王辉告诉南风窗,但如果改编是无中生有或对既有经历过分创作,就可能侵犯名誉权。而已故之人仍有名誉权,其后人或近亲属可以代为起诉维权。

“侵犯隐私权比较常见的是剧作方对改编人物经历进行挖掘,发现一些不为社会所知的经历”,再把其通过作品展示出来,如此就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权,王辉说。

此外,现实中,为了使影片的拍摄或作品创作更符合现实,可能在作品中使用当事人照片,如果未经授权,就有可能侵犯肖像权。

具体到本案中,王辉表示,如果刁爱青生前没有剧中所表现的负面经历,而剧里却有这样的情节,是有可能导致刁爱青的名誉受损,其亲属可代其维权。

剧中出现受害人婚外情出轨的情节 / 《他是谁》剧照

“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人是公众人物,判断或有不同,因为法律对于公众人物的名誉权的保护强度是低于普通人。”王辉向南风窗强调。

李晓怡律师表示,就本案争议而言,如果剧方凭空创作刁爱青“婚外情”的情节,是有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对应的后果是剧方及平台需要删减对应的片段,也需要应家属要求,承担如公开道歉及相关损失维权费用。

至于刁爱青家属要求的下架全剧的诉求可能比较难实现,“部分片段或几集有问题的话,一般不会支持全剧下架”。李晓怡说,对于演员而言,如没有证据可以佐证他在出演前明确知道“婚外情”是凭空创作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王辉律师表示,根据以往经验,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原告方胜诉的概率不算高,更多是通过庭外调解解决,剧作方或出品方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

人生故事版权

“这种事情过去在行业内不太受重视,这次(刁爱青家属喊话张译)也给我们创作者提了个醒,以后在这些方面也的确应该更规范化操作。”

周乔告诉南风窗,一般而言,改编已经进入公共舆论空间的信息和事件不一定要征得事件当事人或亲属的同意。所以更多要考虑如何把握尺度,以及道义上应该有的同理心。

法律对此也并无特别规定。

李晓怡律师告诉南风窗,如果被改编的故事没有形成人物传记等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出品方理论上可以不用获取授权。“新闻事件本身属于单纯的事实消息,著作权法第五条明确‘本法不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也即没有相关著作权利。”李晓怡说。

王辉表示,尽管法律对这种改编行为并没有专门性的规定,但根据现行的判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剧作方在改编真实事件时不得对描述的人物及其事迹有明显歪曲的创作。

《他是谁》中受害者余爱芹被虚构了一个与多个男性有情感往来的人设 / 《他是谁》剧照

“内业的常见做法是,为了避免伤害家属等可能引发剧集负面舆论的,部分剧方会向家属协商具体情节的呈现,取得家属对于剧本或者情节的认可。”李晓怡说。

这也是海外市场常见的做法。

为了免受原型人物控诉剧作方诽谤或侵犯公开及隐私权,美剧及好莱坞常见做法是在开拍前跟原型人物取得授权,购买其个人故事及其生活经历的版权。

比如2022年上映的网飞热门剧集《虚构安娜》中,女主角安娜的故事是根据纽约当时一位假装德国女继承人的骗子安娜·索罗金改编的。为此,网飞向安娜·索罗金支付了32万美元,获得了人生故事的独家版权。

网飞向安娜·索罗金支付了32万美元购买了独家版权 / 《虚构安娜》剧照

据外媒,美剧中生活故事版权通常占预算的 2% 至 5%,但流媒体的兴起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也提高了高知名度故事的价格。

“真实故事肯定会改编,改编就是要有创造,从我们创作者的角度而言肯定是希望有更大的创作空间。”周乔说,希望在规范改编行为同时,不要过度压缩创作空间。

“艺术创作是这样,最重要的是要人物的弧光、是他的成长和转变。就像电影《辛德勒名单》一样,辛德勒刚开始其实没有想那么多去救这些人,而是之后一点一点上升到人性的觉醒和升华,从故事的角度来讲,这样肯定会更打动人心。”周乔说,但如果是那种引发了广泛社会舆论关注的事件,在改编的时候,要更加慎重。

来源:破局者Bre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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