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点名,通报处罚!理疗、针灸、正骨、推拿,到底需要哪些资质?

摘要:一般来说,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相关资格认证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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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对于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来说,或许并不陌生。

一般来说,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相关资格认证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不仅要了解非法行医是什么,更应该了解其具体表现形式和潜藏危害。

今天我们就从最常见的理疗、针灸、正骨、推拿这几种治疗形式来聊聊相关人员和机构的资质问题。

01

针灸

01

· 机构要求 ·

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且诊疗科目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有针灸项目的中医诊所,方可开展针灸活动。另外,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规定,村卫生室可以开展针灸服务。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02

· 人员要求 ·

单位说不扎就辞退我!

前不久,汉中市南郑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1名康复治疗技术人员不具备中医(针灸)治疗技术却从事中医诊疗技术服务, 被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选择单位时,一定要事先了解机构是否具备相关医疗的开展资质,同时还需要根据自身的行医资质进行医疗服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4类人员可以从事针灸治疗活动:

1.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

2. 取得有针灸专长《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师;

3. 在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可以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针灸活动;

4. 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的的乡村医生,可以在卫生室内从事针灸活动。

至于大家呼声很高的「康复治疗师」,属于技师,不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因此不具备从事针灸工作的资格,更不能以负责人身份开办诊所。

图片来源:网络

还有《中医针灸师证》、《中医针灸理疗师证》等证件,最多只能用在养生保健行业,做些简单的贴敷、艾灸等活动,不具备行医资格,自然也无法开展针灸工作。

02

正骨

01

· 机构要求 ·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合法医疗机构,核准的诊疗科目中有中医科。

02

· 人员要求 ·

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或中医专长执业医师(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范围为正骨相关技术的)。

Q

正骨是否属于医疗行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将其归入第八篇骨伤类疗法技术目录第三章正骨技术。

正骨属于骨伤类技术中的脱位整复技术、骨折整复技术,属于医疗行为。

Q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能否开展正骨治疗?

正骨是中医骨伤科传统诊疗技术,类似中医的扳法和正骨术,属于中医诊疗技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养生保健机构禁止开展。

03

推拿、按摩、刮痧、拔罐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规定:

一、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二、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

三、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04

理疗

01

· 机构要求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正骨、牵引、针灸、推拿、按摩、艾灸、刮痧、烤电、汗蒸、拔罐等等任何方法,只要与《细则》所列定义一致,均可视为诊疗活动。

凡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的机构,均属于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规定了“针灸科专业” 、“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等相关专业,这些专业都是明确的医疗机构科目。

02

· 人员要求 ·

理疗师需要具备法定资格

《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被罚的案例屡见不鲜,最后提醒大家,医疗服务关系着大众的生命安全,从业需谨慎!

参考来源:烟台卫生健康、盐城卫监、邯郸卫生监督、ABC诊所管家、注册助手及网络

来源:健康美丽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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