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年机电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摘要:广东省内从事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注意啦!下面是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机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包括申报对象、评审范围、申报条件、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等内容。

2024年度广东省机电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广东省内从事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注意啦!下面是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机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包括申报对象、评审范围、申报条件、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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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 2024)29号)、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规定, 结合我省机电工程专业领域和行业的实际,现就2024年度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机电工程专业领域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包括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工程技术人才,可以申报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职称。

(1)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材料成型与模具、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焊接、热处理、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打印)机械、新能源装备、木工与玻璃机械、压力容器、 特种加工等技术岗位。

(2)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

(3)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人工智能、 工业互联网、MES 、ERP、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

(4)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含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 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2、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 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负责广东省境内机电工程领域从事制造及应用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1、机电工程专业领域设置: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四个专业。

2、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 (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3、评委会负责包括如下的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1)省属单位的初级、中级及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2)除广州、深圳的副高级和正高级申报评审,以及佛山、珠海、汕头、 湛江、中山等地市个人和市属单位的副高级申报评审;

(3)央企等单位及有关院校院所的高级职称申报的委托评审。

备注:各地市初级、中级原则上按照各地市属地申报评审。

4、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审核 相关申报人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书面告知 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B)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C)不符合填写规范。

D)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E)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F)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等执行《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见附件2。其他包括:

1、关于港澳台专业人才的申报: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 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 级职称。

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关于推进粤 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文件 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2、关于技工院校职称对等:申报本职称时,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1、个人申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资料预审,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止。预审资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PDF文档),发至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办公室邮箱:gdmesgpw@163.com。收到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办公室审核 合格通知后,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并缴费。

(2)第二阶段申报资料提交,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止。申报资 料(纸质资料)要求见附件3,快递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13号楼110室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20- 38732721。

2、单位申报(批量申报)

申报资料(纸质资料)要求见附件3,受理时间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到4点。报送前与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办公室(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秘书处)预约时间。

3、2025年3月31日前,申报人须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逾期不候。

1、关于继续教育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从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职称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以及高技能人才申报互通技术职称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同等要求(当年有效)。即职称申报材料只需提供2024年度的广东省机电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工程系列《机电工程》)。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由广东省机械工程网等适时举办的培 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具体开班信息请关注广东省机械工程网http://www.gdmes.org;其中继续教育的公共课程可以登录广东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管理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les/jxjyglxt/进行学习,继续教育的专业课程远程教育学习可登陆广东省机械工程网进行学习(学习网址:http://www.gdmes.org), 所有申报者的继续教育条件按达到2024年度规定要求视为审查条件通过。

2、关于业绩、学术成果时限。

(1)所提交的业绩成果,包括项目、专利、软件登记、标准、奖励等必须是在获得现有职称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并本人参与完成的。

(2)所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完成的,获现职 称之前完成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不得填报提交。申 报所提交的论文属公开发表的,必须是在获得现有职称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发 表或撰写完成的。

(3)申报人仅填报提交最能代表自身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论文著作和研 究报告,原则上按相应专业资格条件“学术成果条件”规定的低限篇数填报提 交,以研究报告作为学术成果的,可以多提交以保证能够通过专家鉴定。若所 提交论文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龙源期刊网等网站收录的,需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该篇论文的网址链接。

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

按《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解答》(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申报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可从转 系列前取得同等职称时算起。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

4、根据省人社规【2020】3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 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对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确认申请表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5、根据省人社规【2020】33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 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要求,可对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次职称认定(认定申 请表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广东省工程系列 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 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各相关申报点直接受理后 按规定程序报送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 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4、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主要对申报者的评审资格门槛条件 进行审核,其预审要求及操作流程见第四条“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5、申报人员(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应 通过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 称管理系统 》 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并同时提交( 表2) (表3)等申报电子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港澳台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按附件3的要求,纸质资料直接提交到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

6、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 http://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本单位审核和公示。

7、关于答辩及代表作鉴定。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采用口述形式,每位申报者答辩时间1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还需进行论著鉴定,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 时提交相应论著电子版本(文件后缀必须为doc)。

8、申报人材料审核公示与送审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 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评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 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 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 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纪律要求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 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撤销。评审工作的相关事 宜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委会挂靠单位广东 省机械工程学会的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严肃规范职称评审行为

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工作环境,加大力度 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 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2006〕629号文规定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 ”“代办费”等其它费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 位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来源:资质参谋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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