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凡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我省新闻单位及全省所有符合本评选规定的媒体记者和摄影爱好者,拍摄、刊播于2024年或2024年度完成并一次性刊播(指组照)的新闻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均可参评。只在中央媒体、外省媒体发表的新闻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不在此参评。
2024年度山东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复评暨全省新闻影像作品年赛评选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二、评选细则:
(一)参评范围:
凡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我省新闻单位及全省所有符合本评选规定的媒体记者和摄影爱好者,拍摄、刊播于2024年或2024年度完成并一次性刊播(指组照)的新闻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均可参评。只在中央媒体、外省媒体发表的新闻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不在此参评。
(二)参评材料要求:
1.参加评选的完整材料必须打包发送到评选办公室,邮箱:3341136348@qq.com。
新闻摄影类
(1)每个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8幅(组),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的各项内容,由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相关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jpg格式上传。
(2)参评组照要求所有照片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图片专题,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拍摄时间跨年度的组照,每一张均须单独标明拍摄时间,其中至少有一张照片须拍摄于2024年。组照要求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
(3)上传作品为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小于2MB。
(4)作品标题、图片说明内容需与刊播时一致,格式要求为TXT文本。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但不得超出报道范围。
(5)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和网页要求扫描或截图为jpg 格式图片上传。
2.请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
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入选作品应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山东新闻奖复评暨年赛。违反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的照片,视频截图和AI生成的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组照中任何一张照片未通过真实性鉴定,即取消该组照片评选资格。
3.请妥善保存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如经复评确定报送参加山东新闻奖定评的作品,还需报送8寸照片装裱在学会专用卡纸上和拍摄作品数码原图、刊播样报原件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组)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评选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不再另行通知)。
5.主创人员、编辑申报要求:新闻摄影的主创人员(作者)以刊播时姓名为准,单幅作品申报1名;组照申报2名,超过的按“集体”申报。编辑可申报3名,超过的按“集体”申报,原则上不空缺。按“集体”申报的,应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短视频类:
新闻视频类
1.不用填写《山东省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
2.参评作品时长限在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M,标题及说明完备。
3.用word文本注明网址链接、二维码、发表日期、主创人员、单位、电话、通讯地址。
三、注意事项:
(一)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官方发布平台及本届承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发布、展览、出版等使用权利。
(二)参评的摄影作品等材料一律使用电子材料,在网上报送。
评选办公室联系人:
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2025年1月12日
来源: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