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1月18日听了占菲菲律师的公益讲座之后,一直迟迟没有动笔总结。因为关于教育惩戒这个话题,争议太多,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实施的方法各异。作为教师,我们懂点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自11月18日听了占菲菲律师的公益讲座之后,一直迟迟没有动笔总结。因为关于教育惩戒这个话题,争议太多,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实施的方法各异。作为教师,我们懂点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有哪些相应的法规与法规呢?看下图:
懂法既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在这里,我们还需要清晰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本中这样定义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变相惩罚;……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违法行为,实施体罚的教师会受到法律制裁,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存在明显界限,无法混为一谈。一般可以从以下角度认定是否已经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
1.惩罚措施是否有合法依据。
2.教育惩戒程序是否合理。
3.教育惩戒行为是否进行了不合理的传播。
4.教师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法律上将此称为“最小侵害”原则,就是教师应该客观公正,在所有教育惩戒措施中选择对学生伤害最小的措施。
5.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是否考虑了特定学生的具体特点,客观公正,不能全凭自己的个人情绪与主观好恶。也就是说教师对自己的学生应当非常了解,所使用的教育惩戒措施也应当符合学生的性格特点。同时,还要考虑适用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境,例如学生是否生病等。
作为教师,必须要掌握教育惩戒艺术,但是教学节奏太快,成长的空间有限。我个人认为除了成长空间之外,还要有平台、资源和践行、分享。
自九月份以来,我在幸福双翼平台学习的这些课程就很实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探索合理惩戒学生的方式。以社群的方式学习,汇聚集体的智慧、力量,更有利于成长。
重温魏书生老师的教育惩戒艺术
教育惩戒必须服务于教育目的
认清合理的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了解教育惩戒的艺术原则
来源:黄丽梅说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