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寒假,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近日
河源公布了截至2025年1月10日
河源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各位家长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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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5年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寒假,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寒假是学生调整学习状态的黄金时期,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请家长关怀孩子成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注重孩子全面发展,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确保孩子能以饱满的活力迎接春季学期的学习生活。
二、远离违规学科类培训。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家长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要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托管、研学以及“一对一”“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选择合规培训机构。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认真查验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同时,还要认真查看培训场所环境及安全保障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确保参加培训期间孩子的人身安全。
四、谨慎缴纳培训费用。家长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缴费前请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机构证照、培训合同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优先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机构,及时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2025年寒假期间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确保培训场所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二、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据实开具发票,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四、严禁举办和参加违规竞赛。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坚决抵制、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造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教育培训生态,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廖娜
二审:李天鸿
三审:赵锋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