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认真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大家谈”活动,邀请各区(市)教体局局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就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和贯彻落实《若干措施》谈体会、谈认识、谈做法、谈打算。摘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认真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大家谈”活动,邀请各区(市)教体局局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
基于“幸福+”教育思想的
“幸福少年”增值评价机制探索
枣庄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于伟利
教育评价改革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近年来,枣庄市实验小学从“幸福+”教育理念出发,不断思考与探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创新,以“阳光向上、全心投入、亲密合作、充满意义、成就价值”PERMA幸福五元素为诊断性评价目标,运用CIPP四阶段课程评价模式,形成横纵交叉融合、综合完善、可动态调整的综合评价体系。
一、构建增值评价,完善多元评价主体
基于增值评价理念,构建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内的“五育增值评价”框架。评价体系闭环联动学校“3+6+N”课程体系,由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组成评估组,按照“顶层设计+关键课程+评价引领+动态修正”的实施路径,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组成课程评估组,形成“PERMA•幸福少年”成长评价阶梯,全过程考量、评估课程实施的过程有效性。通过连续的动态修正,落实学生“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核心素养评价,让立德树人的目标真正落地。
二、丰富评价维度,服务学生幸福成长
1.认知能力评价
坚持“德育为先、素养为重”的指导思想,围绕国家基础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等,关注学生终身发展,注重知识的统整与联结,展开“学习习惯”“学业表现”和“创新精神”三个层面的评价。借助数据监测对学情、课堂生成和作业进行全程性评析,为判断和改善学生的学习状况提供依据,全面评价学生的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心理素质、态度习惯等多维学力进阶。
2.非认知能力评价
以全校小学生学习兴趣的构成为基础,设计符合校园场域特点的小学生学习兴趣指数评价工具。从学生学习状态、学习成本、学习兴趣指数三个维度,建立学习准备、课堂学习、课外学习、学习结果4个一级监测指标,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状态等10个二级监测指标,学习参与度、思维活跃度等100个三级监测点,并针对不同课型、不同评价点,制定了不同的评价量表,据此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时空多场景实时记录、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多元互融的评价数据库。
3.节点式成长评价
结合“开学礼”“毕业礼”等校本特色活动实施“年度争章+四大节日+幸福时刻”的节点式成长评价。用真实评价记录学生情感交流和生命价值的成长历程及幸福时刻,追踪调查学生的德育、智育、艺术素养、体质健康、劳动实践等方面发展情况。
按照“四修三段”和“3+6+N”课程体系基本模型,结合低、中、高三段分别设置“寻光章、追光章、聚光章、承光章、闪光章、星光章”。每个周期内,采用“关键活动+学生参与+榜样示范”,借助“节日课程”“特色活动”“能力竞赛”“岗位实践”等关键活动,进行阶梯式争章评价。激发学生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持续发展的意志品质。
三、夯实工作成效,引领学校优质发展
学校20多项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教学成果、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基于“幸福+”教育思想下“幸福少年”增值评价机制探索》入选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项目率先探索类;《整体构建“3+6+N”课程体系推进全面育人的课堂教学变革》入选山东省基础教育类十大典型案例(基础教育类)。《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200余次,“幸福+”教育办学经验在全国推广。枣庄市实验小学“乐考模式”作为全省七个案例之一,参加山东省小学乐考经验交流活动暨学校发展共同体年度会议作典型展示。2023年7月,《“幸福+”教育:小学立德树人的校本化探索》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填补了枣庄市基础教育领域空白。
在探索教育评价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会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勇于探索、矢志创新,勇闯教育改革“深水区”,着力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推动区域教育可持续高质量、高品位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远见卓识艺术家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