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电视剧《小巷人家》热播,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苏州棉纺厂家属区一条小巷里生活的庄家、林家、吴家三个家庭的故事。庄超英、黄玲一家看似和谐体面,儿子庄图南刻苦好学、女儿庄筱婷乖巧懂事,但庄超英的懦弱愚孝却让家人备受伤害。隔壁林武峰、宋莹一家,儿子林栋哲顽皮
近期,电视剧《小巷人家》热播,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苏州棉纺厂家属区一条小巷里生活的庄家、林家、吴家三个家庭的故事。庄超英、黄玲一家看似和谐体面,儿子庄图南刻苦好学、女儿庄筱婷乖巧懂事,但庄超英的懦弱愚孝却让家人备受伤害。隔壁林武峰、宋莹一家,儿子林栋哲顽皮,夫妻间相互扶持,亲子间相互尊重,家庭热闹而完满。小巷中的每一块青石板都见证着时代的发展,每一户人家都编织着生活的故事。
《小巷人家》的浓浓烟火气息中隐藏着哪些法律问题呢?让我们走进这些情节,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一 剧情回顾
庄超英是家里长子。庄超英与黄玲结婚后将工资大部分交给父母,而父母将庄超英的工资贴补弟弟妹妹的生活,把工资存起来给弟弟结婚,甚至要求庄超英照顾妹妹的孩子鹏飞。为此夫妻二人经常吵架。
那么庄超英对于弟弟妹妹有抚养义务吗,庄超英能自行处置自己的工资吗?
“小家”与“大家”的平衡:庄超英的工资如何处置?
法官释法
兄姐对于未成年弟妹的抚养义务仅限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剧中庄超英对于弟弟妹妹没有抚养义务,对于妹妹的儿子鹏飞更没有抚养义务。庄超英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庄超英将工资交给父母,应当与黄玲协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剧情回顾
吴珊珊成绩优异,希望上高中考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张阿妹与老吴结婚之后,家庭负担较重。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两人商量让珊珊上中专。珊珊填报高中志愿后,老吴擅自将珊珊的志愿修改为中专,珊珊只能就读师范中专。老吴擅自修改珊珊的报考志愿合法吗?
监护与个人信息:父母擅自修改珊珊志愿违法吗?
法官释法
老吴作为珊珊的父亲是珊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保护监护人利益的原则行使监护权。老吴擅自修改珊珊的志愿违反了珊珊意愿,影响珊珊自主选择报考学校。老吴擅自取得珊珊的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并擅自修改志愿,还侵犯珊珊的个人信息。法官提示,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涉及子女上学等重大事项,应当充分与子女协商沟通,不能擅自替子女做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三 剧情回顾
鹏飞跟随黄玲和庄超英在苏州生活,高考后没有考上大学,跟着木匠做学徒。鹏飞向师傅要工资时,师父以学徒三年没有工资为由拒绝发放工资,鹏飞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林工为了贴补家用减轻宋莹的压力,除了在压缩厂工作之外,还在其他公司高薪兼职,林工的兼职行为法律允许吗?
劳动争议:打工人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法官释法
鹏飞的单位拒绝发放工资,侵犯了鹏飞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鹏飞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
法官提示,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日常考勤、工作内容等能证明工资情况的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兼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员工兼职,但是兼职应当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能违反本职工作的规章制度。全日制员工应当避免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可多职并行,但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干扰先合同执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四 剧情回顾
宋莹一家到广州生活后,宋莹的两间房屋空闲。吴珊珊试图强行霸占宋莹的房子,结婚当日甚至直接将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宋莹家房子门口。向鹏飞阻止吴珊珊进入,以自己租了一间房屋为由守护宋莹的房屋。那么如果房屋被他人占有,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物权保护:我的房子被别人占了怎么办?
法官释法
未经过宋莹同意,吴珊珊无权强行占有宋莹的房屋。吴珊珊强行进入房屋损害了宋莹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自己的房子被他人强行占有,可以要求他人搬离,如拒绝搬离,有权起诉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来源:剧集迷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