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重庆一彩民刮刮乐中1注百万大奖,被彩票店老板抢回。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42名,极目新闻2月4日报道。
对该报道的简介:
2月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重庆一彩民刮刮乐中1注百万大奖,被彩票店老板抢回。
记者从派出所了解到,没有抢夺彩票,相关人对兑奖流程拿不准。已告知中奖彩票去彩票中心兑奖。
以上报道与我无关。
我非法律专业人士,从此事我联想到有关彩票的几个法律问题,试谈如下。
我声明,此谈与本题当事人无关。
纯属假设,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切勿对号入座。
1.报道此类事一定慎重,不要只看表面现象,一定要核实,避免无中生有的传播谣言和传播不实信息,误导广大网民。
如查实为谣言,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行政处罚。
如果在今日头条发布,也会被系统扣信用分30分。
2.如果趁人不备,从持票人中将彩票夺走,因中奖额特别巨大,涉嫌《刑法》第267条,以抢夺罪处刑。
3.如果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百万彩票劫走,涉嫌《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以重刑。
4.如果采取秘密方法,将百万彩票窃走,涉嫌《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5.如果以“狸猫换太子”的虚假手段,掉包,把百万彩票占为己有,涉嫌《刑法》第266条,以诈骗罪予以刑罚。
6.以碰瓷手段,对百万彩票持有人进行敲诈,涉嫌《刑法》第274条,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7.如果将中百万大奖的彩票委托彩票站老板代为保管,彩票站老板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涉嫌《刑法》第270条侵占罪。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不告不理。
如果报警控告,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8.如果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本公司的巨额资金购买彩票,中百万大奖占为己有,涉嫌《刑法》第272条,挪用公司资金罪,受刑罚。
来源:凡人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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