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屏摄是错的?

360影视 2025-02-06 05:41 2

摘要:去年薛之谦的屏摄事件之后,今年的春节档几乎是屏摄的全面爆发年,不文明行为到处都是,甚至出现了在视频平台直播全程的案例,影院矛盾尤其尖锐,争吵甚至打架频上热搜,去电影院看电影成了一件要么忍,要么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事情。

去年薛之谦的屏摄事件之后,今年的春节档几乎是屏摄的全面爆发年,不文明行为到处都是,甚至出现了在视频平台直播全程的案例,影院矛盾尤其尖锐,争吵甚至打架频上热搜,去电影院看电影成了一件要么忍,要么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事情。

但关于屏摄,我们还是想试着再讲讲道理,不是还要去对话有些没有公德的人和群体,是想对话在中间感到茫然的朋友们。

2019年的时候我们曾经发过一篇文(因为首发时法律条款表述有误,修改后重发过),试图科普为什么屏摄是不对的,当时的最终的阅读是10万,4年过去,这篇文依旧在被不断的转发,目前阅读已经到了60万。 每到一部屏摄重灾区的热门电影上映,这篇文阅读就会暴涨,还会多上百条留言,目前留言已经累计到了将近4000条, 尤其是春节这几天,再次 暴涨。

这说明这篇文大概是发挥了一些作用的,至少被很多朋友用来当做比较方便的科普文进行扩散。

也是这个原因,我们在每年的热门档期,热门电影上映时,都会重发这篇文,今年这次是第7次。

一 我们先弄清楚,“屏摄”到底是什么? 顾名思义,就是在观影过程中,对着屏幕摄影或摄像,你对着银幕拍的任何一张照片,任何一个小视频,那都算屏摄。 国内电影市场化到今天也不过20余年,相比国外的发展历史,我们依旧还在一个观影文明的培养阶段,由于前几年缺乏科普,屏摄一直都非常严重, 你在微博搜索任何一部大热电影,想不看到屏摄作品都很难。

从早到晚满场的春节档等节假日档期,更是集中了大量影院摄影爱好者,甚至各种艺人明星也都常常是其中之一,被提醒后才意识到问题。

另一个比较严重的是有偶像艺人出演或者巨大ip改编的电影,即使这几年各种工作室原作者都已经开始呼吁粉丝注意观影文明,但依旧还是无法避免个别的行为,前几年春节就曾出现过某位艺人的粉丝利用大量屏摄素材冲热搜的事情。 当然,以上提到的所有,我都不认为是一种集体的坏,大部分都只是缺少某种普及,以及很多人哪怕在被提醒后,无从得知也无从理解,为什么自己买票不能拍? 所以我今晚无立场也无意去占道德高地批判,只是想做个更有建设性的普及,以及对目前一些声音进行反驳,希望能让我们的观影环境产生一些温和的改变,一点点也好。 二

首先,在法律层面之前,有一个连薛之谦和他粉丝一直“无视”的问题。

屏摄本身就是一个公德问题,举起手机 会影响到其他正在看电影的观众。

影院是特殊的黑暗环境,电影是带有沉浸属性的艺术\商品,电影银幕因为它的放 映方 式,不管亮度多高,都无法匹配你手机玻璃屏幕的亮度,二者无法相融。 于是任何手机光源,对于人的眼睛都会构成一种“夺目”,打断所有能看到你手机的观众的观影体验。

这也是为什么即使目前法律并没有那么完善,不商用也确实不侵犯版权,但影院、很多观众、官媒依旧会反复呼吁大家不要在影院拍照的原因之一。

你可以理解成和在影院外放声音一样,法律规定是要到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才犯法,这就等于在影院只是开声音刷短视频并不犯法,但大部分人不会这么做,因为我们有公德心,有大众的道德共识,罗翔老师说过,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就是这个意思,尤其对于我们的公众人物。

再来说法律,薛之谦转发的那条内容有问题吗,当然没问题(但也是很好笑官媒发了七八条说屏摄不对、没公德的,他都无视,选了唯一一条说不商用不犯法的转发)。 虽然目前没有直接证据看到他获得了“权利人”的许可,但在法律层面他没有 用于商用,严格来说,不违法。

《电影产业促进法》也一直有一个不完善的地方,我之前说过很多次,法律用词是禁止录像,录像是否包括拍照一直有争议,这是我们需要推动完善的地方。

那这就奇怪了,既然不违法,为什么 版权局的最近几年的相关文件也已经开始把拍照纳入整治范畴?

为什么国家版权局在前几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也很明确的用词是“打击影院偷拍,盗录”? 为什么今年春节档版权局还要找雷佳音拍那个反对屏摄的宣传片?

为什么线下的影院也往往设有各种标识,很多年前开始,绝大部分影院品牌的电影票背后,都明确写明电影放映禁止拍照。

为什么那么多片方要发公开倡议书,呼吁大家不要屏摄?

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作为执法人员或者电影版权方,是否能知晓此刻在电影院里拍照、摄像的人回去会用它做什么? 你跟着他回家吗?

法律上有一个类似的争议,在公共场合陌生人手机拍你完整的人脸,没有公开没有丑化没有商用没有侵犯隐私,是否犯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实际很难被认为是犯法的。

但为啥大家都反对这种行为呢?和屏摄一样,因为它没有公德心,因为你不知道拍了你的这个人会用你的照片干什么。所以这种行为即使不触犯法律,也被大家所鄙视。

这种约束发轫于中国的影迷群体里,发展到现在对于影迷来说已经是一种共识了,就跟影院不能大声喧哗这样的常识一样。 但对于占据绝大比例的普通观众来说,依旧普及困难。 前两年北京还发生过一个影响挺大的事,欧盟影展北京站,放映戈达尔的《影像之书》,一观众在第一排不停地屏摄拍照,多人劝阻却依旧不听,甚至故意从头拍到了结束。 最后在电影放映结束后,遭遇了全场好几百影迷不约而同地呵斥,离场的时候还被一大群影迷自发团团围住要求删除照片。 还有大前年的平遥电影节,《咒怨》导演新片放映,有人屏摄摄到导演都忍无可忍,在大师班上直接指出了这件事,非常丢人。
还有2017年的那场香港地区屏摄风波。 某大陆电影自媒体的记者在香港电影节放映《法国百年光影史》的时候多次屏摄,屡教不改,最后被香港电影节官方组委会寄了交涉函要求公开道歉。 当时微博上很多人都不太理解香港电影节的严苛做法。 但其实只要去过或者了解香港电影环境的人都知道,这已经是他们最宽容的解决了。 在香港地区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 “影院屏摄一经发现,刑事指控,罚款50000港币,拘役3个月” 非常严格,也毫不留情。 这种超越道德约束的高标准法律约束给香港换来了一个非常高素质的观影环境。 有一个事我印象特别深,疫情前,我去中国香港地区看片。 我边上坐了几个可能连中学都还没达到的孩子,小学五六年级的模样,没有父母带着,都还穿着统一的校服,像是刚放课结队过来看电影的。 他们正好坐在我边上,所以我非常清楚地看到, 当电影开始,这群小朋友都不约而同的拿出手机调至飞行放进书包里,我边上的小男孩还把手腕上的智能手表长按关机。 全程他们都没亮过一次屏幕,更别提屏摄这样的行为了。 这种程度对于一海之隔的我们来说会感觉很夸张吧,可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日常,就是常识。 除了电影市场化的阶段差异比较大之外,这体现的也是我们的观众对电影的商品属性认知过重,完全忽略了其艺术属性。 大家只是把电影当做一种消遣,一种买票后就能随便享受的商品,无关艺术,无关版权, 从而让道德约束无法敌过大家内心的打卡需求。 三 “既然这么严重,为什么我们这里都没人管呢?” 这个问题在这次争议里也有很多人说,我也提一下。 一个是我们的相关法律来的太迟了。 到2017年3月1日才有《电影产业促进法》生效,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在这之前,禁止屏摄只是以一种不成文的方式和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乱走动,不能玩手机一起成为一种潜规则。 但比起前面几种更恶劣的不文明观影,屏摄太容易被宽容了,进行时间短,就是一张照片的事儿,对第三方的影响也相对更小。 一年复一年的,这种行为就被越来越多人无意识地默许,便更难起到道德或法律约束。 而另一方面,这一条法律定义的过于模糊。 录音录像到底是否包括拍摄,目前都没有得到很明确的释法,导致作恶的成本几乎没有。
最后,影院也大多懒得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去执行维护,不会有人在事态出现的时候及时提醒,目前映前会专门科普的影院据我所知也只有来自香港地区的个别院线品牌,大部分院线都没意识到这一点,同场观众也担心放映中的提醒会导致纠纷和矛盾,影响其他观众,便只得放任。 四 最后一个问题。 “我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曾经有这个习惯的观众—— 希望大家在看到这篇文之前有因为不知情而做出过屏摄行为,可以在这篇文之后改掉这个习惯,转而用拍电影票根,或者写电影评论来满足打卡的需求。 或许写文字性的电影评论,对于你的帮助远超过一张像素拙劣的照片。 如果你是和我一样的影迷—— 当我们看到隔壁座位的人有人屏摄,或者你的朋友圈有人发出屏摄的照片,可以勇敢、温和地提醒,但如果无效也不要直接冲突,可以寻求影院工作人员的帮助。 还是那句话, 沉默和忍受改变不了任何问题,只会助长嚣张和无知,认真才是改变这个世界的方式,希望去电影院这件事,可以越来越回到美好。

来源:老夏看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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