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春节旅游方面的吐槽依旧围绕上述内容,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景区人流量大,排队时间长,游客体验感不佳。二是部分景区的宣传视频与游客实际看到的大相径庭,消费者吐槽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三是景区运力不足,管理存在短板,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2月8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2025年春节假期消费舆情分析报告。年夜饭、价格、堵车、旅游、烟花、团购、饭店、优惠等为春节期间消费维权信息传播高频词。
春节期间消费维权舆情关键词 江苏省消保委供图
问题一
排队时间长、虚假宣传……游客吐槽旅游体验差
今年春节旅游方面的吐槽依旧围绕上述内容,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景区人流量大,排队时间长,游客体验感不佳。二是部分景区的宣传视频与游客实际看到的大相径庭,消费者吐槽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三是景区运力不足,管理存在短板,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投诉案例】
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购买了2025年1月29日徐州某景区的门票,该景区宣传晚上九点十五分有烟花秀,消费者入园后在户外等了近两个小时,被告知烟花秀取消。消费者认为景区宣传晚上有烟花秀,却没有提前通知游客烟花秀取消的情况,属于虚假宣传,要求退赔费用。
【消保委意见】
旅游业作为服务行业,产出良好的服务体验始终是根本所在,更是当前行业稳步复苏的基础。而当前困扰旅游市场良性发展多时的难题,不仅阻碍了旅游消费环境的不断优化,还降低了消费者的假日消费热情,需要社会多方发力,共同呵护消费信心。建议商家或平台在节假日期间,更应做到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宣传时应将景区实景呈现给消费者,不得虚假引流;景区管理部门也应提前谋划,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前预测游客流量,合理安排接待容量,及时发布限流信息,引导游客错峰出行。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如增设休息区等,为游客带来更优质的游玩体验。
问题二
春节档电影票价过高,消费者直呼看不起
2025年春节档电影市场迎来火爆开局,热门影片场次爆满,甚至出现了一票难求的现象。随着春节档市场热度不断攀升,过高的票价也引发不少消费者吐槽。有消费者表示,“春节档一张票平时能买两张票”“看场电影的钱够吃一顿饭”,直呼今年的电影“看不起”,尤其是关于县城电影票的价格比大城市贵的吐槽最为突出。此外,除了票价高的问题外,平台购票价格与实际票面价格不符、影院卖无座票、影院强制购买3D眼镜、观影过程中黑屏等问题也引发消费者不满。
【舆情案例】
江苏徐州一网友发文称,在电影院取票机取票之后就有工作人员要求充值办会员(300元起充),如果有会员就可以押金20元租用3D眼镜,如果非会员就必须4元一副购买,小朋友的更贵10元,夹片也是10元。工作人员提供的理由是3D眼镜数量有限只能提供给会员租赁不是会员就必须购买。为了不耽误看电影,一行6人买了6副普通4元一个的3D眼镜,这属于霸王条款。
【消保委意见】
春节期间大量优质影片集中上映,本应是电影市场繁荣发展、消费者收获愉悦观影体验的双赢局面。但诸如春节档电影票价过高、影片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以及退票难等现象引起消费者不满,也扰乱了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了促进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影院和发行方应合理定价、提升观影体验,以满足观众的多样化需求。要明确告知影厅服务费所对应的服务,对于一些收费项目,如3D眼镜的购买等,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有关部门可通过制定电影票价的合理指导价或价格区间来进行规范,防止影院随意抬高票价,引导市场良性竞争。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共同遵守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助力电影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观众也应保持理性消费观念,关注市场动态、理性对待票价、灵活选择观影时间和影院。
问题三
年夜饭价格飙升,有的餐厅涨价数倍
如今,年夜饭消费者对品质要求更高,讲究“质”价比和用餐体验。但当下年夜饭市场仍然被一系列乱象所笼罩。不少消费者反映,年夜饭的价格相较于平时明显偏高,有的餐厅甚至涨价数倍。还有消费者反映,年夜饭的价格与所提供的菜品和服务质量不成正比,在就餐选择上也存在诸多限制,整体性价比不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用餐体验。
【投诉案例】
消费者狄女士于2025年2月1日向邗江区景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扬州某餐厅吃饭,结账时发现店家收取了15%的服务费。消费者认为其进店后商家并未明确告知需要收取服务费,店内也没有任何标识,且服务费比例较高,并不合理,要求退款。
【消保委意见】
年夜饭价格高吐槽反映了消费者对价格的不满和期待,建议餐饮企业需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价格透明度等方面的努力。依据食材及服务成本合理定价,杜绝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的行为;保证食材品质与新鲜度,严格把控食材采购源头,重视食品安全;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应提供多样化的点餐选择。同时,消费者也需要理性看待价格问题,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做出明智的选择。在预订时要注意查看合同条款,明确价格是否包含服务费、税费等其他费用,避免在结账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在就餐过程中,如果遇到价格欺诈、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不合理的消费行为,要及时与餐厅沟通,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问题四
社交媒体购买烟花噱头频出,引诱消费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都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法律规定。但是当下,有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除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外,不少网友也在社交平台遭遇购买烟花被骗纠纷。有商家或个人自称是源头厂家,以“可快递物流”“价格优惠一半”为噱头,引诱消费者转账付款,随即消失。
【舆情案例】
江苏一网友发文称,某社交平台看到有人分享网上购买烟花的信息,私戳询问,对方分享微信号二维码和下单扫码二维码。扫码下单的店铺头像是烟花,商家电话IP显示是湖南长沙,店铺显示是沈阳。微信支付近300元,显示已发货,但时隔一周还没收到货,且查不到物流信息,意识到被骗。
【消保委意见】
烟花爆竹产品系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严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被明确列为禁止寄递物品。建议商家要依规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售卖烟花爆竹产品,不虚假宣传,诚信经营。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平台对于违规售卖烟花的商家也应进行严格整治。消费者则要主动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理念,选择有烟花爆竹产品销售资质的正规门店购买,不在禁燃区燃放,燃放过程中以人身安全为第一。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梦云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