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张兰和汪小菲的抖音账号被永封。平台的理由是“利用逝者恶意营销,推荐不实视频,以获取商业利益,并屡次发布不实、侵权内容,进行违规炒作,处罚后未有改正”。
张兰和汪小菲的抖音账号被永封。平台的理由是“利用逝者恶意营销,推荐不实视频,以获取商业利益,并屡次发布不实、侵权内容,进行违规炒作,处罚后未有改正”。
对于张兰、汪小菲的生意来说,这绝对是一次重创。
在法律行业,大牌律师的核心“优质客户”之一,是那些三线以下城市、文化不高却身价几个亿十几亿的企业老板。这些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牛逼哄哄风险意识差,有钱又容易被坑,很“出案子”。
很多娱乐明星、头部主播、头部网红,虽然有流量、有钱,但也是来的快、死的快。归结原因,和上面的那些老板们完全有一比:机缘之下获得超级流量(财富),于是认为自己特别牛逼,虽然善于炒作,但对传播中的各种敏感性,国家层面的宏观传播政策,缺乏认知和理解。
就此次事件具体来说,张兰一方主要踩中了几个大雷,这些教训也值得同业乃至更多的企业警惕:
头部主播、头部网红,不要以为自己和平台有利益关联,就可以随心所欲,事儿真大了其实谁也保不了你。
这次,抖音算是挥泪斩马谡,毕竟张兰是抖音平台上的头部主播。注意抖音的话:“屡次发布不实、侵权内容,进行违规炒作,处罚后未有改正”。
平台已经容忍很久了。但这次,性质不一样。之前无论怎么炒作,不过是明星个人家庭的事儿,而且很多家务事本来也说不清楚。但这次不一样,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人都死了,还推荐不实视频,且发布者明显和张兰存在关联关系,唆使他人发布的嫌疑很大,因此性质明显提了一个级别,也惹了众怒。
很可能,这次抖音背后,还有网信办的意志,当典型了。
所以,即便张兰和平台有商业利益关联,这次平台也只能把她永封了。
传播是把双刃剑,头部主播、头部网红如果只懂流量,不懂品牌舆情公关,死是一种前仆后继。
娱乐明星、头部主播、头部网红,几乎没有新闻系的,大学毕业的都少。他们往往都是利用自己在流量上的天然感知力,迅速在平台上聚合到海量粉丝,呼风唤雨。
但他们懂的,是流量型传播和营销型传播,而不是新闻意义上的传播和品牌舆情公关意义上的传播。后者,明显是几乎所有明星、主播和网红的短板。
但几乎所有明星、主播和网红,似乎都意识不到前者和后者的不同,往往在流量面前昏了头,以为自己很懂传播的驾驭术,但不具备对舆情风险的敏感性把握能力,也没有意识到重要性。
如果张兰的公司里有几个正经的公关,或许也不至于此。了解“打竞品”的企业公关都知道,干这种事儿,都是公关部指使公关公司、公关公司再指使供应商,金主都躲在后面,哪儿有让自己的嫡系直接下场的啊,而且说的内容还明显是编造的,让对方能直接拿出铁证锤死的。
另外,通过适当的方式,让明星、主播和网红能够学习一些关于舆情的基本知识,也非常重要,包括政治敏感点,新闻敏感点以及国家在宏观上的传播政策和管理动态等。他们自己如果不懂,关键时刻,谁也不敢保证能一定做到对他们的“向上管理”。
娱乐明星、头部主播和头部网红舆情防控能力差,也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哪怕是大牌的娱乐明星工作室,也缺乏正经的专业PR。当年吴亦凡案发后,“转型Media人”曾调查发现,吴亦凡的公关总监(案发前恰好已经离职一段时间),在智联招聘上自报的工资区间是15-25K。
什么工资招什么人。这位公关总监,虽然是新闻专业背景,但从媒体经验和公关公司经历来看,并非资深大佬。
有人不解,这些人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多花点钱招更好的?其实,所谓“有钱”,要看和谁比。他们的收入只是和普通人这些个体相比是高的,如果让他们和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比,目前除了李佳琦、辛巴、张兰等个别人外,绝大多数人是比不过的。如果让明星、主播、网红和其他企业做比较,绝大多数人的营收,并不算什么大企业。
整体实力有限、预算有限,但又认为自己很懂,不需要外人指挥自己,最后出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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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