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政系统更新炸出四套房,都是独立产权,谁说大S是恋爱脑?

360影视 2025-02-25 01:34 1

摘要:当初大S跟具俊晔结婚的时候,遭到了S妈黄春梅的坚决反对,直到两个人办了个假的婚前协议书,并把一套房子过户到S妈的名下,S妈才勉强同意。

当初大S跟具俊晔结婚的时候,遭到了S妈黄春梅的坚决反对,直到两个人办了个假的婚前协议书,并把一套房子过户到S妈的名下,S妈才勉强同意。

本来以为S妈名下至少有一套房产,足够她养老送终的。

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争?一辈子花的完吗?

但是最近台北地政系统更新,发现大S个人名下房产竟然还有四套,当初那栋说好了过户到S妈名下的“国家艺术馆”的房子依然在大S名下。

也就是说当初的过户跟那张婚前协议书一样都是假的,只是当着S妈的眼皮底子下打了个马虎眼。

资料显示信义区680平顶复带直升机停机坪,阳明山别墅自带酒窖,还有松仁路两套打通的双拼洋房——产权证上都印着"徐熙媛单独所有"几个大字。

每套房产还设了“房争夺条款”,只有等到孩子到了25岁时才能继承,期间卖房的话得法院,公证处双重审核,才能动房子。

大S曾经对孩子说:“妈妈把你们的城堡都锁好了”!

大S做的超出了所有的人想象,大S的四套房产是两个孩子以后生活的底气!

无论在北京还是台北。

台北陈律师直播解读《民法》第1030条:这四套房子都属于婚前财产,具俊晔没有权力支配。

根据台湾民法规定,台湾继承法的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直系血亲卑亲属。例如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为先。

第二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等)。

第三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第四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数人时,按人数平均继承,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同时,台湾民法还规定,第一顺序之继承人,有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继分。

房子产权人只大S一人所有,说明只有孩子和丈夫可以继承。

但丈夫再婚不到三年,房子是再婚之前买的,所以继承人只有孩子!

大S还是比较清醒的,没有把自己的房子登记在母亲或者妹妹的名下,只有不成熟的人才会把房产跟父母兄弟姐妹共有。

无论感情好不好,都要独立分开。

万一姐妹离婚了,自己房产还要牵扯到给妹夫分隔一下,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吗?

自己买的房子,有什么理由要写别人的名字?

大S四套房子都留给了孩子,最重要的一点,女儿小玥儿已经懂事了,明确提出了她跟弟弟要随爸爸汪小菲生活在一起。

很多人都说小玥儿懂事早,其实大S的言传身教有关。

大S生前是把这两件事是关联在一起的,因为一旦那天(自己不在这个世上了)真的来临,只有女儿和弟弟跟着前夫汪小菲,她的全部财产才能算是保全到一双儿女名下。

所以对小玥儿这方面的引导和训练下了苦功夫,还是在母亲跟妹妹地眼皮子底下秘密进行的,也算是她的良苦用心。

大S去世后,小玥儿带着弟弟紧跟着爸爸汪小菲,也对姥姥家清楚表达了她的意愿。

大S终于可以在天上看着自己多年策划的一切慢慢变成现实,真的希望汪小菲和妻子可以善待两个小朋友。

台湾部分艺人相当搞笑,既然认为亲情超越金钱,那就应该劝S妈呀,别只看钱,应该自动放弃继承都有遗产,全部给俩孩子才对。

孩子妈都没有了,难道不是最可怜的人吗?还跟孩子争什么遗产呢。

说什么汪小菲不缺钱,干嘛不放弃大S的遗产。

这个房子和钱并非汪小菲要,是大S留给孩子的,汪小菲有责任有义务为孩子守护住大S留给孩子的房产及财产,汪小菲没有权利替子女拒绝大S留给孩子的东西。

当然以北京人的性格和汪小菲的为人,他会看在亡前妻和孩子们的份上善待大S妈的,让她老有所养嘛,不管她以前做过什么坏事,与人为善吧。

来源:君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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