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隶桀”的网民,不遗余力地诋毁诬陷司法英模王佳佳为哪般?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09 23:15 1

摘要:中国有句俗话:“宁渡七月鬼,不惹三季人。”意思是说宁愿去与七月的鬼魂打交道、处理相关的事情,也要去招惹“三季人”,可见“三季人”多么令人恶心和讨厌!

中国有句俗话:“宁渡七月鬼,不惹三季人。”意思是说宁愿去与七月的鬼魂打交道、处理相关的事情,也要去招惹“三季人”,可见“三季人”多么令人恶心和讨厌!

《子贡问时》中记载:“客曰:年之季其几也?笑答:四季也。客曰:三季。遂讨论不止。子闻声而出言:三季也。客乐而乐也,笑辞夫子。”

子贡问时,子曰:“四季也。”子贡异色。子曰:“此时非彼时,客碧服苍颜,田间蚱尔,生于春而亡于秋,何见冬也?子与之论时,三日不绝也。”

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日益发达的今天,信息铺天而来,然而,生活中仍不乏孔夫子所说的“三季人”,他们只活在自己的认知世界中,按照自己的思维去认识世界。

倘若生活中的这些“三季人”孤芳自赏、自娱自乐也还罢了,关键是这些人不愿意自生自灭,反而到处惹是生非、无中生有、毫无底线地制造出一些谣言,祸国殃民。

梁信著的《龙虎风云记》中有一句歇后语说:“癞蛤蟆趴到脚面上——不咬人嗝应人。”头条上有一个叫“隶桀”的人就是这样的一只“癞蛤蟆”,也是孔子口中说的“三季人”。

这个“隶桀”网民3月9日00:51分在其头条上说:“王佳佳被杀,是因为不能与时俱进,确切地说是不学无术。她根本不当耳旁风,司法任性是她被杀的致命缺陷。”

文中他说:“我认为法院系统更应该反思为啥被杀,就是司法任性。具体的说就是“老娘们儿”的较劲心理,是被杀的根本原因。假如判决比原来调节的数额大一些,至少维持原来调节的数额,或许也不会被杀。”

他在滥文最后说:“人不到绝望的时候,谁会杀人?如果法院系统还是执迷不悟,法官不学无术,此类案件不能保证不再出现。”这种人是典型的“只要我闭上眼睛,世界上就没有悬崖”。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保障部追授王佳佳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河南省委追授王佳佳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日,党志军被安阳中院执行死刑。

与此同时,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都对王佳佳法官对党志军交通事故剐蹭案的过程、王佳佳法官作出的判决及被害过程和生前事迹进行报道。

2025年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再次点名表彰以王佳佳为典型代表的人民法官为忠诚履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而头条上这位叫“隶桀”的用户,完全不看这些事实,颠倒黑白,倒打一耙,为死刑犯党志军哭坟,招魂扬幡,不遗余力地诋毁优秀的人民法官,诬陷为忠诚履行职责而被杀人犯残忍杀害的英模。

这位叫“隶桀”的网民,其灵魂之肮脏,嘴脸之丑露,言论之恶毒,实属罕见。他是真关心杀人犯党志军吗?不是的,他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借机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反对中国司法制度,否定党的领导。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是这道防线的忠诚守护者。然而,当像王佳佳法官这样为司法事业奉献甚至牺牲生命的英雄,被头条上名为“隶桀”的用户恶意诋毁时,是对整个司法体系和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

王佳佳法官在司法岗位上忠诚履职,她的工作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司法工作本身就极具复杂性和挑战性,法官们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权益诉求和社会的公平期待。

据统计,一名法官每年平均要处理数百起案件,这需要他们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公正的判断力。王佳佳法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中,无疑是全身心投入的。

她的牺牲是司法界的悲痛,更是社会正义的损失。她可能是在坚持公正判决时,遭遇了不可预测的危险;也可能是在努力为当事人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时,触动了某些极端分子的利益。

“隶桀”所说的言论完全是荒谬至极且充满恶意的。他将王佳佳法官的遇害归咎于所谓的“不能与时俱进”“不学无术”和“司法任性”,这是毫无根据的无端指责。

首先,司法工作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标准,法官的判决是基于法律条文、证据和公正的司法原则。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不能因为避免可能的危险就违背法律作出不合理的判决或者调解。

其次,将法官称为“老娘们儿”并提及“较劲心理”,这是一种性别歧视和对司法职业的亵渎。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法官,都在司法岗位上为了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这种带有歧视性的言论反映出“隶桀”极低的道德素养。

再者,他暗示如果法官作出不同的判决或者调解就不会遇害,这是在为暴力犯罪行为寻找不合理的借口。暴力犯罪永远是不可原谅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犯罪的责任推给受害者。

“隶桀”的言论如果不加以制止,将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

从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这种言论会削弱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当人们看到司法人员被如此恶意诋毁时,可能会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根据社会调查显示,如果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降低10%,社会的法治氛围将会受到明显的负面影响,人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可能会下降,纠纷解决可能更多地倾向于私力救济,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从社会道德层面而言,这种言论传播了不良的价值观。它宣扬了对他人的不尊重、歧视以及为暴力行为开脱的错误思想。这会影响到社会风气,尤其是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产生误导。

青少年可能会错误地认为这种诋毁他人、为暴力找借口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未来的道德走向。

国家对这种毫无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非常必要的。

在法律层面,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公民的名誉权、司法人员的尊严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恶意诋毁他人,尤其是对司法人员进行无端攻击,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通过法律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惩处,可以维护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社会表明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尊严,不容许任何人肆意践踏。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有助于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只有当人们知道自己的言行受到法律的约束,知道恶意诋毁他人会受到惩罚时,才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这将有助于减少类似不良言论的传播,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除了严厉打击这种恶意诋毁行为之外,我们还需要加强法治教育和舆论引导。

在法治教育方面,要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让人们了解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尊重司法人员的工作成果。

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宣传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让人们明白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在舆论引导方面,媒体和网络平台要发挥积极的作用。要弘扬正能量,宣传司法领域的正面事迹和司法人员的奉献精神。

对于不良言论要及时进行筛选和处理,避免其扩散。同时,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正面的舆论讨论,营造一个尊重法治、尊重他人的舆论氛围。

庄子在《人间世》中说:“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奉劝那些“隶桀”之流的“三季人”,悬崖勒马,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否则迟早会头破血流!

来源:疏影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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