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洋辰:北宋“內廷養子”傳統與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建構|202503-33(总第30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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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宋仁宗趙禎(1010—1063)乏嗣,去世後由養子趙曙(舊名趙宗實,1032—1067)繼位,是為宋英宗。這次皇位授受是宋代政治史的一大關節,不僅直接導致了後來的“濮議”和“兩宮失和”事件,而且深刻地影響了南宋的多次皇位傳遞。

感謝郭洋辰老師賜稿

原文載《文史》2024年第4輯,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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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內廷養子”傳統與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建構

文 / 郭洋辰

雲南大學歷史與檔案學院

宋仁宗趙禎(1010—1063)乏嗣,去世後由養子趙曙(舊名趙宗實,1032—1067)繼位,是為宋英宗。這次皇位授受是宋代政治史的一大關節,不僅直接導致了後來的“濮議”和“兩宮失和”事件,而且深刻地影響了南宋的多次皇位傳遞。

當代學者對於這一事件的研究較多,他們主要關注宋仁宗、英宗授受之際的政治鬥爭,以及宋英宗朝的“濮議”運動,其着眼點或在於相關事件對士大夫政治(尤其是臺諫)的影響,或在於蘊含其中的禮制變遷。 而對於宋英宗的即位前史,即趙允讓(995—1059) 、趙宗實父子先後生活在內廷的事件,往往只作背景性介紹。不同學者引用的材料或有參差,不過指向的敘事邏輯基本一致:①宋真宗次子趙玄祐去世後,趙允讓曾經被接入皇宮撫養,直到新皇子降生後才回到府邸;②宋仁宗乏嗣,因而用宋真宗“故事”,將允讓的兒子趙宗實接入內廷撫養,並在生子後將他送回府邸。

這一敘事邏輯的背後隱藏着明確的價值取向,即在宋真宗、宋仁宗子嗣艱難的情況下,趙允讓、趙宗實父子先後以“預備皇嗣”(potential heir) 的身份生活在禁中。這一敘事也是當代宋史研究者的共識之一,常常作為宋仁宗、英宗朝政治史研究的背景知识被反復提及和詮釋,還有學者將他們父子納入“宋代皇嗣養子制度” 的研究範圍中。如果只關注趙允讓、趙宗實兩則故事,可以認為宋代的宮廷養子是為了可能出現的皇帝乏嗣情況而做的準備,被養在禁中的宗室子很可能是下一任帝王。但是必須注意到,北宋前期被撫養在宮廷中的宗室子並不止趙允讓和趙宗實兩人。 如果全面排比這一時期宮廷養子的案例,可以發現被掩蓋在既有敘事下的宋代宮廷傳統。

歷史敘事往往是應然的,其間包裹着或隱晦或明晰的價值取向,而歷史本身卻是實然的。本文擬首先探討北宋前期的宮廷養子制度,將趙允讓父子的相關事跡置於這一制度脈絡中進行觀察,並由此對相關歷史敘事進行檢討。

一、北宋前期的“內廷養子”傳統

北宋的皇子在成年之前均居住在皇宮西北部的“內廷” ,在成年出閤之後會搬遷至皇宮東部居住,時人往往稱之為“東宮”。宋太宗長子趙元佐出閤後,先“出居內東門別第”,後來又“徙居東宮”。 北宋時期,大多數皇子及其家人會在東宮居住很長一段時間,然後再搬遷到皇宮外的幾處宮院內。 因而北宋多數皇子皇孫出生在皇宮中,如趙元偓之子允弼“以大中祥符元年生於大內之東宮” 。這些近支宗室出生和居住的空間僅限於東宮區域,只有極少數宗室能夠跨越內東門,進入“內廷”生活。本文所稱的“內廷養子”,指的就是曾被養育在內廷的近支宗室。

宋代最初進入內廷生活的宗室是趙廷美的三子德彝和趙德昭的次子惟吉。德彝生於乾德五年(967),“太祖召鞠於宮中” ,雖然生活在內廷的具體年月不詳,但是太祖去世時德彝不過9歲,仍處於幼年。惟吉生於開寶四年(971),“生甫彌月,太祖命輦至內廷,擇二女媪養視之,或中夜號啼,必自起撫抱” ,因為得到太祖的寵愛,所以他得以“與諸叔聯名德雍” 。宋太宗即位後,他“猶在禁中,日侍中食”,直到“太平興國八年,始出居東宮” ,時年14歲。

在德彝和惟吉之後,宋太宗曾將趙元佐的長子允升接入內廷撫養,史載允升“初免乳,養明德太后宮,太后親撫視之。元佐有疾,允升始出第” 。允升降世不久便被接入明德李皇后的宮中撫養,在元佐因疾被廢後才“出第”。允升的生年雖然不詳,但是可以據現存資料推測:首先,趙元佐生於乾德四年(966),在太平興國七年(982)出閤封王, 他的長子肯定出生於太平興國八年或其後;其次,李氏在雍熙元年(984)十二月被立為皇后,卻並無子嗣,撫育允升應當在她成為皇后前後。綜合以上兩點判斷,允升大約出生於雍熙元年,出生不久便被接入內廷撫養。不幸的是,他的父親元佐不久後“被疾”,次年“九月,坐縱火廢為庶人”。 允升大概在父親被廢後“出第”,生活在內廷的時間可能不足一年。

宋真宗朝,趙元份的幼子允讓曾進入內廷生活。關於允讓進入內廷的時間和契機,宋代官方史書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宋史》和《東都事略》的允讓本傳記載完全一致,其內容應該源出宋朝“國史”系統,記載稱:“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 《長編》的相關記載出自繫日的材料,並且沒有李燾考異的內容,應該源自“實錄”系統的文本,記載稱:

上(宋仁宗)之幼也,真宗……召允讓入禁中,旦暮誦讀共學……及上出閤,始用雲韶樂導送允讓歸外邸云。

關於兩則記載間的參差之處,將在後文予以考辨,要之允讓曾被撫養於內廷應無疑義。

與此同時,元偓的兒子允弼也曾短暫地被接入禁中生活,與年幼的宋仁宗為伴。據《趙允弼墓誌》記載:“真宗每召入禁中,令仁宗兄視之。是時王年尚幼,能自踧踖不敢當,真宗頗愛奇之。及御樓賜大酺,嘗與仁宗並席以觀,間又從至資善堂。” 可見,幼年允弼時常陪伴仁宗生活,雖然並不能算嚴格意義上的內廷養子,但是既然“每召入禁中”,則一定經常短暫地生活於內廷。

宋仁宗初年的劉太后當政期間也有多位宗室被養在內廷,至少包括趙元儼之子允初和趙元佐之孫宗保。《宋史·呂夷簡傳》和《長編》都記載稱: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夷簡請出之。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所親非儒學之臣,恐無益聖德。”即日命還邸中。

結合李燾註文“姑從本傳” 的說法,可知上揭記載源出《兩朝國史·呂夷簡傳》。後來蘇轍有不同的記載:“章獻明肅嘗自言夢周王祐來告,將脫生荊王宮中。時允初始生,太后欲取入宮養之,呂夷簡爭之,乃止。” 荊王元儼共有四個成年子嗣,最幼者允初生於天聖七年(1029),正處於劉太后執政期間。 允初本人是否曾進入內廷生活,雖然相關記載內容牴牾,但是源出《兩朝國史》的記載時間更早且較少神異色彩,應更為可信。

趙宗保是趙允成的幼子,母親霍國夫人康氏出嫁於天禧二年(1018), 父親去世於天聖三年(1025), 可以據此推定他出生年份的時間範圍。《宋史》本傳記載:“宗保生二歲,母抱以入見章獻后,后留與處。宗保七歲,授左侍禁,帝親為巾其首。久之歸本宮,詔朔望出入禁省。” 宗保至少在內廷生活了五年。

宋仁宗親政之後,又先後有兩個年幼的宗室子進入內廷。嘉祐中,宋仁宗與宰執商討立宗室子為皇嗣時,歐陽脩記錄了他們之間的談話:

仁宗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然近不惠,大者可也。”(韓琦)遂啟曰:“其名謂何?”仁宗即道今上舊名,曰:“名某,今三十歲矣。”余等力贊之,議乃定。

可見宋仁宗曾養兩名宗室於內廷,其中年齡較大者即為後來的宋英宗,他於“景祐二年,養於禁中……寶元二年,出居睦親宅” ,即四歲入宮、八歲出宮;年齡較小者的姓名、行輩均不詳。

嘉祐八年(1063)宋仁宗去世,曾在內廷生活的趙曙以“皇子”身份繼承帝位,是為宋英宗。後來的宋朝皇帝便不再輕易養宗室子於內廷,直到宋高宗乏嗣,才援引所謂“祖宗故事”挑選宗室子養於禁中。

囿於史料的局限,北宋前期進入內廷生活的宗室子大概不止前述諸人;除宗室子外,還有一些出身外戚、勳貴家族的幼女也曾生活於內廷,其中最為人熟知的是宋英宗的皇后宣仁高氏,史載:“英宗於仁宗為姪,宣仁后於光獻為甥,自幼同養禁中。” 外戚李用和的女兒秀容縣君李氏有類似經歷,她“幼聰惠,今慈壽太皇太后養於閣中,仁宗選皇族之秀,以歸於右監門衛大將軍仲炎” 。從人生經歷上看,同樣被養在曹皇后閣中,並且在成年後由皇帝做主嫁給宗室為妻。從以上兩個事例推測,北宋時應該還有其他外戚、勳貴家族的幼女曾被接入內廷撫養。

綜上,在北宋前期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內廷中往往撫養有年幼的宗室子和外戚、勳貴女。這些宗室子大多在出生不久就被接進皇宮,到一定年齡後會被送還府邸,其中最年長者不過14歲。對於這一現象,本文認為屬於一種宮廷內不成文的習慣性做法,故稱之為“內廷養子”傳統。這一傳統的產生,最初很可能只是為了滿足年長皇帝、無子皇后對於天倫之情的需求,後來“內廷養子”還起到了陪伴年幼的太子讀書和成長的作用,雖然收養宗室子的太后、皇后個人未必沒有私心,但是这一傳統本身並未顯示出不能言明的政治目的,被養在內廷的宗室子更沒有被天然地視為皇位的潛在繼承人。

至和、嘉祐之際,健康狀況愈發不佳的宋仁宗仍在苦苦等待親生兒子降生,遲遲不願意立宗室子為後。在此背景下,有人另闢蹊徑,建議朝廷為宋仁宗的哥哥趙玄祐立後。此議一旦成行,得立者便“在仁宗為近屬”,是皇帝的親侄子,但並不具備皇嗣身份,不影響今後可能誕生的新皇子。宋仁宗對這個方案較為滿意,“有詔立之”,並且“親書從政〔式〕、宗諤、宗旦、宗實四名以示中書”。 該提議雖然最終為歐陽脩所諫止,但是宋仁宗選擇的四個宗室人選頗可玩味,本文限於議題不能詳述,只是強調四人中僅趙宗實一人屬於“內廷養子”。宗實之所以被列入候選名單,很可能得益於他在內廷生活的經歷,但這顯然不是“內廷養子”傳統的初衷,畢竟他並非唯一的候選人,而候選人中也沒有宋仁宗養在內廷的那位年齡較小的宗室。

總之,北宋時期的“內廷養子”傳統並不天然地等同於“皇嗣養子”,這時的“內廷養子”與皇嗣選擇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係,而是分屬兩條不同的政治史脈絡,但這兩條線索最終卻通過一個樞紐被連接在一起,就是曾經作為“內廷養子”又在後來繼承皇位的宋英宗。

二、趙允讓、趙宗實內廷事跡考

趙宗實四歲進入內廷生活,八歲出居睦親宅,已見前文。關於他為何在寶元二年離開內廷,宋代官方史書解釋稱:“《英宗實錄》《正史》並云:豫王生,英宗乃還第”,“正史”乃指元豐五年成書的《兩朝國史》,相關內容現仍保存在《宋史》的英宗本紀中。

宋仁宗的長子出生不久便去世,次子趙昕出生於寶元二年(1039)八月,去世於慶曆元年(1041)二月戊戌,追封“豫王”。 宋代官方史書中“豫王生,英宗乃還第”故事的背後隱含了一個敘事邏輯,即宋英宗是以“預備皇嗣”的身份被養在內廷中,直到真正的皇子出生才完成使命,得以出宮。

實際情況與宋代官方史書的敘事之間卻存在着無法彌合的縫隙。豫王生於寶元二年八月,但宗實在當年六月已經“自宮中出還第” ,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與敘事的邏輯正好相反,宗實在豫王出生前兩個月就離開了內廷。對此,李燾的解釋是“《實錄》《正史》蓋不審”,實際上絕非由於史臣的不審,恰恰是有意為之。

《長編》在寶元二年六月記載趙宗實出宮,又在當年八月記載豫王誕生,兩條記事均無李燾考異指出其他史源,應該都來自《仁宗實錄》。而《英宗實錄》和《兩朝國史》中搭建了“豫王生”和“英宗還第”之間的邏輯關係,卻未慮及修改《仁宗實錄》中與此參差的相關記載,這才形成了互相齟齬的情形。

宋代官方史書中關於趙宗實為何被選入內廷的解釋,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長編》和《宋史·楊太后傳》都有記載:

《長編》:上未有嗣,后從容勸上選宗室子養宮中,由是英宗自宫邸未齠齔養后所。

《宋史》:初,仁宗未有嗣,后每勸帝擇宗子近屬而賢者養于宮中,其選即英宗也。

兩書記載的文辭雖然略有不同,但是敘事的邏輯是完全一致的,將宋仁宗“未有嗣”和“養宗室子”放在一個敘事中,即認定趙宗實是以“預備皇嗣”的身份進入內廷。《長編》記事出自楊太后去世當天的附錄傳記,與宋代“實錄附傳”的纂修體例一致,史源當是《仁宗實錄》楊太后附傳;《宋史》的直接史源是《兩朝國史》楊太后傳,源頭也是《仁宗實錄》楊太后附傳。即《仁宗實錄》楊太后附傳是這一敘事邏輯的文獻起點。

這一敘事的邏輯同樣經不起推敲。景祐二年時,宋仁宗剛剛親政兩年,本身只有25歲,尚處於壯年,且剛剛冊立曹氏為皇后。這時宋仁宗雖然已經開始擔憂皇嗣不立的問題,但是並不如後來那麼緊迫。這時如果以“預備皇嗣”的身份召宗室子入內,無疑會給新任皇后帶來極大的壓力。景祐四年,曹皇后帶領妃嬪祭祀“高禖”,當年又在宮中“置赤帝像以祈皇嗣” ,這是因為當時後宮有俞美人懷孕,並在當年五月誕下宋仁宗的長子,可惜當日即“不育”。 生活在內廷中的趙宗實,既沒有在俞美人懷孕期間出宮,也沒有在小皇子去世後被推到前臺,只是在次月提升了一階南班官階,完全沒有被當做“預備皇嗣”看待的意思。

直到至和三年(1056)宋仁宗健康狀況急劇下降之後,外廷臣僚兩次集體提出收養宗室子的建議,又經過多年不懈努力,才最終迫使宋仁宗同意立宗室子為後。因此,在宋仁宗年紀尚輕且甫立皇后之時,絕不可能同意以“預備皇嗣”的身份召宗室子入內廷撫養。

前文提及,劉太后當政期間曾有允初、宗保兩位年幼宗室被養在內廷,楊太后極有可能只是依樣畫葫蘆,也找了一個年幼的宗室子養在自己閣中。由於宋仁宗身體狀態不佳,所以劉太后、楊太后收養宗室子的行為未必全然沒有私心,但並不能說明宗實生活在內廷中時擁有超然身份,他的入宮仍然處在宋初“內廷養子”傳統的延長綫上。直到後來修史時,才將宋仁宗“未有嗣”和宋英宗入宮的故事串聯起來,這一敘事之所以能夠產生,是因為書寫者站在後人的視角上,已經知道仁宗乏嗣。兩則史料中均出現了“英宗”廟號,也說明故事成型的時間已到神宗朝,源頭就是熙寧二年成書的《仁宗實錄》楊太后附傳。

綜上,年幼的趙宗實並非以“預備皇嗣”的身份進入內廷,他入宮的契機既無法與“仁宗乏嗣”建立直接的因果關係,出宮的理由也不是因為“豫王生”。他在內廷的生活經歷,實際上是宋初“內廷養子”傳統的發展和延續。

與宋英宗的經歷類似,他的生父濮王趙允讓曾經在宋真宗朝被接入內廷。前文述及,關於允讓進入內廷的時間和契機,《宋史》和《長編》的記載判然兩途,內容相互牴牾。首先來看《宋史》及《東都事略》的記載:

(允讓)始爲右千牛衞將軍。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

周王祐即宋真宗次子趙玄祐,是除仁宗外唯一活到賜名、授官的皇子,他在咸平六年(1003)去世,當時“纔九歲” 。仔細玩味上述敘事,趙允讓在皇子離世的背景下被接入皇宮,又再下一個皇子出生之後離開內廷,背後同樣隱含着與宋英宗故事類似的邏輯。

按照《宋史》的敘事,趙允讓9歲入宮、16歲出宮,年齡均是已知“內廷養子”中最大的。然而,作為“預備皇嗣”進入內廷,應屬非常重要的政治事件,《真宗實錄》和《三朝國史》對此卻未着點墨,據《長編》記載:

左衞上將軍、信國公玄祐……是日卒,纔九歲,追封周王……上乃取宗室子養之宫中。

李燾在這則記事之後有考異文字:“周王既薨,真宗取宗室子養之宫中,范鎮云。當考。”即正文中“上乃取宗室子養之宫中”一句是據所謂“范鎮云”補入的,而“當考”一詞則說明《真宗實錄》和《三朝國史》中原無此內容。

關於允讓出宮的時間和契機,上述敘事與史實亦不能契合,即允讓長子宗懿很可能在仁宗之前出生。趙宗懿是“安懿王之長子” ,生年雖然不見記載,但是嘉祐五年允讓下葬時,他曾“以本命日不臨穴” 。本命日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者特指“與某人生年干支相符的日期” ,廣義者指與某人生年地支相符的日期。“本命”的廣義用法起源較早,曹魏時期的術士管輅說自己“本命在寅” 。下及唐代,唐德宗“本命在午”,以致代宗出殯時不能“直午而行” 。宋代也有基於生年地支的官方禁忌,宋神宗生於慶曆八年(1048)戊子,因而在元豐六年時特意強調由於“來歲甲子乃皇帝行年”,所以不可為宗室舉葬。

宋代宗室實行集體葬禮,“皇親係節度使以上方許乘凶營葬,其卑幼喪皆隨葬之” 。允讓下葬於嘉祐五年(1060)十月,是這次葬禮的中心人物,他本人的下葬日期雖然不見記載,但是同時下葬的其他宗室可以考知。據歐陽脩、王珪記錄,這批宗室的下葬日期均在“嘉祐五年十月乙酉” ,而宗室下葬的年月日時均由太史局推算擬定,允讓自然也不會例外。當年“十月丙辰朔”,乙酉日為該月最後一天,如果按照狹義的本命日推斷,則宗懿當生於慶曆五年(1045)乙酉,當時允讓已經51歲,不可能此時才生育長子;按照廣義的本命日推斷,則宗懿當生於大中祥符二年(1009)己酉,當時允讓15歲。

宋仁宗生於大中祥符三年,比宗懿還小一歲,顯然允讓不可能是在仁宗出生以後才回到府邸。宋代即便是皇子也必須出閤、移居東宮後才能結婚生子,允讓絕無可能在內廷生育子嗣。顯然,《宋史》和《東都事略》中對允讓進、出內廷的時間和契機的敘述,存在難以解釋的漏洞。

《長編》中關於允讓的敘事與《宋史》相左,徵引如下:

上(宋仁宗)之幼也,真宗擇宗室子年相若、聰悟可親者與遊,召允讓入禁中,旦暮誦讀共學,凡動作燕嬉,無一不中節。及上出閤,始用雲韶樂導送允讓歸外邸云。

《玉海》的記載與《長編》敘事邏輯一致:“仁宗未出閤,擇宗室子幼悟而年相若者使與遊處。召濮安懿王置禁中,旦莫誦讀。仁宗封壽春郡王,命雲韶樂送歸邸。” 據上揭史料,允讓是以皇帝伴讀的身份進宮陪伴年幼的宋仁宗,在內廷中“動作燕嬉,無一不中節”,直到宋仁宗出閤才“歸外邸”。

按照《長編》的敘事推算,允讓入宮時間應在大中祥符三年宋仁宗出生之後,當時他至少已經16歲;出宮時間在宋仁宗出閤之後,即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宋仁宗“加冠禮”又“封壽春郡王,講學于資善堂” ,當時允讓已經21歲。允讓以16至21歲的“高齡”進入內廷,既不符合“年相若”,也不合常理,宋真宗不可能允許成年男子長期居住在內廷。

趙允讓本人幼年曾被宋真宗接入內廷撫養的事實應無疑義,關於他以何種身份生活在內廷之中,現存的兩種敘事不僅相互牴牾,且均有明顯的漏洞和破綻,不能完全取信於人。同樣,趙宗實進入內廷的敘事和史事之間也存在齟齬之處。二者一脈相承,若合符節,不禁令人感到疑惑,這類敘事是因何又如何形成的呢?

三、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構建

宋英宗趙曙在嘉祐八年即位稱帝,作為仁宗欽定的“皇子”,他繼承皇位的合法性畢竟不如親生皇子,因而宗室和“左右近習”中均有人不甚滿意。 在“兩宮失和”之後,甚至有人勸說曹太后另立新君,“濮議”事件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英宗作為仁宗“皇子”的身份。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英宗亟需強調自己繼統的合法性,繼任的神宗也必須旗幟鮮明地表示他們父子是“天命”之所在,這一點尤其體現在修史的實踐中。趙允讓、宗實父子先後作為“內廷養子”進入皇宮的經歷,是將他們與普通宗室進行身份區隔的最佳理由,因此形成了呈現在後人眼前的歷史敘事。

宋英宗即位之後,首先面臨的就是《仁宗實錄》的修撰。根據前輩學者研究,《仁宗實錄》詔修於嘉祐八年十二月,直到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七月修成;與《仁宗實錄》同時成書的還有宋神宗熙寧元年始修的《英宗實錄》。 雖然這兩部實錄的具體纂修人員不盡相同,但是撰成於同樣的政治環境之下,必然具有相近的價值取向和敘事邏輯。

前文曾提及,《仁宗實錄》的楊太后附傳,已經將宋仁宗“未有嗣”和“宋英宗入宮”這兩個事件闡述為因果關係;而《長編》援引《英宗實錄》有“豫王生,英宗乃還第”的說法,將“豫王生”和“英宗還第”進行了邏輯上的勾連。可見這套“高禖未卜則育之禁中,甲觀既生則歸之藩邸” 的敘事邏輯,至遲在宋神宗熙寧二年已經被建構出來,並且寫入了官方史書。

同時,允讓在內廷生活的經歷也首次被書寫為歷史敘事。《長編》中關於允讓在內廷生活的敘事出自景祐二年十一月乙巳條,為方便判斷其史源,今全文徵引於下:

乙巳,封宰臣吕夷簡爲申國公,王曾爲沂國公。荆王元儼爲荆南淮南節度大使、行荆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二州牧自元儼始。武勝節度使德文同平章事。上以德文屬尊,常稱曰“五相公”而不名。安化留後允讓爲寧江節度使。允讓,元份第二子也。上之幼也,真宗擇宗室子年相若、聰悟可親者與遊,召允讓入禁中,旦暮誦讀共學,凡動作燕嬉,無一不中節,及上出閤,始用雲韶樂導送允讓歸外邸云。

上揭史料記錄的是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南郊大禮時給宰相和近支宗室的推恩,包括宰相呂夷簡、王曾,宗室元儼、德文、允讓。從文本形態來看,這條材料裏每個宗室記事之後都有一段補充文字,符合編年體史書的文本特征,而且其後並無李燾考異內容,可知並非李燾所增補,史源當是《仁宗實錄》而非《兩朝國史》。

《仁宗實錄》將允讓進入內廷歸因于陪伴年幼的仁宗讀書,並且強調“動作燕嬉,無一不中節”,通過拉進允讓和宋仁宗的情感距離達到抬高允讓地位的目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景祐二年的南郊大禮中,所有在世宗室的官階都得到了提升,元儼和德文是僅存的宋仁宗父輩宗室,史書中將其單列是符合常理的,但是允讓的同輩允弼、允良、允迪等都同時得以加封, 《仁宗實錄》為何在此處只將允讓單列呢?史臣如此編排,目的就是為了安排緊隨其後的補充文字。

然而,《仁宗實錄》的記載沒有成為最終的官方敘事,在後來的《兩朝國史》纂修過程中,形成了一套新的敘事,即前述《宋史》和《東都事略》中記載的故事。 《宋史》和《東都事略》都是以宋代國史為基礎進行編修的,二者的“趙允讓本傳”在敘事和用詞方面幾乎完全一致,可以肯定最初的史源來自《兩朝國史》的趙允讓本傳。

行文至此,不禁有一個疑問,為什麼要在已有的官方敘事之外,重新書寫一套全新的敘事呢?可以提出如下兩點解釋:①《仁宗實錄》關於允讓入宮的解釋有難以彌合的縫隙,允讓比宋仁宗年長15歲,即便以最為寬泛的眼光看待,也無法認為他們“年相若”;而允讓以成年男子的身份進入內廷生活,更是聞所未聞。②真宗朝末年,以伴讀或同游的名義陪在宋仁宗身邊的宗室不乏其人,據現存史料可以稽考者即有允初、宗旦、宗頡、宗保、克修、世永等數人, 其中宗旦“從上(宋仁宗)就學資善堂,凡與上起居飲食,靡有所間”,舊有的敘事框架顯然並不能完美地凸顯允讓的特殊地位。

在此基礎上,再來審視《兩朝國史》的記載:

(允讓)始爲右千牛衞將軍。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官衛州刺史。仁宗即位,授汝州防禦使。

《宋會要輯稿》中也有允讓的小傳:“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授右千牛衛將軍。四遷右驍衛。天禧二年八月,進衛州刺史。仁宗即位,進汝州防禦使。” 對比二者在任官履歷部分的文本形態,《宋史》多出了“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這樣並不屬於任官履歷的內容,很可能是修史時刻意插入原始文本中的。而周王趙玄祐去世於咸平六年,早於允讓“為右千牛衛將軍”的大中祥符二年,插入此句之後,導致了敘事時間順序的錯亂。

必須說明的是,將宗室子入宮與“周王祐薨”建立邏輯聯繫,並不是《兩朝國史》的創舉。從嘉祐元年起,范鎮多次上奏敦促宋仁宗養宗室子為後,在嘉祐元年五月的一封奏疏中,范鎮提到了所謂的“景德中故事”,即“初周王既薨,真宗皇帝取宗室子養之宮中者,天下之大慮也”。 前文提到,李燾對真宗“取宗室子養之宮中”的事實並不清楚,《真宗實錄》和《三朝國史》都沒有記載,也不見於同時期的其他史書。我們雖然不清楚范鎮提供的信息是否可靠,也不知道景德中的“內廷養子”究竟是誰,但《兩朝國史》顯然是受到了范鎮的影響, 將“景德中故事”和允讓的經歷進行了拼接,搭建了“周王薨→允讓入宮×仁宗生→允讓出宮”的全新敘事框架,不僅較舊有的故事更為可信,而且進一步塑造了允讓本人的神聖地位,暗示宋英宗一支早有“天命”。

從以上考證可以得知,《仁宗實錄》和《英宗實錄》已經完成了宋英宗敘事的建構,但並沒有強調允讓入宮與皇嗣選擇之間的聯繫,僅僅把允讓定位為仁宗的陪讀。到元豐中纂修《兩朝國史》時,為了凸顯宋英宗本支的天命由來已久,才將允讓定位為位於周王祐和仁宗之間的“預備皇嗣”。

宋英宗本人是以宋仁宗欽定“皇子”的身份繼承帝位,名正而言順,在合法性問題上沒有太大的缺陷。然而,英宗朝掀起的“濮議”爭論和“兩宮失和”的傳聞,導致英宗的合法性被蒙上了厚厚的陰影,甚至消解了他作為宋仁宗“皇子”的身份。從宋英宗朝開始纂修的《仁宗實錄》,到宋神宗朝成書的《兩朝國史》,先後兩次對允讓入宮的事實進行全新的詮釋,其根本目的就在通過抬高允讓的地位,強化英宗繼統的合法性。

可以補充的是,《兩朝國史》對於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敘事建構並不止此一處,還包括關於“至和立儲” 的書寫。元豐三年,王堯臣之子王同老進呈其父遺稿,稱宋仁宗至和年間以文彥博、富弼為首的宰執集團曾請立宋英宗為嗣。宋神宗為此專門對文彥博說:“卿宜盡錄本末,朕將付之史官。” 這些內容最終被寫入《兩朝國史》,今天仍保留在《宋史》和《東都事略》之中。

從熙寧二年到元豐五年,官方史書先後完成了趙允讓、宗實兩代人以“預備皇嗣”身份生活在內廷的敘事書寫。他們的經歷被凸显出來,在掩蓋了其他“內廷養子”的同時,完成了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建構。在官方敘事的基礎上,部分士大夫又逐漸添加了更多關於合法性與天命的內容,形成了“層累”敘事。如邵伯溫稱:

英宗於仁宗爲姪,宣仁后於光獻爲甥,自幼同養禁中。温成張妃有寵,英宗還本宫,宣仁還本宅。……蓋仁宗、光獻以英宗爲子,聖意素定矣。此殆天命,非人力也。

“此殆天命,非人力也”,既是宋儒對於英宗“天命素定”的重申,又是對仁英之際複雜歷史事實所做的解釋。更有一些士大夫直接將原本分散在不同史書中的允讓、宗實的故事整合到了一起。現存文獻中,最早進行這一工作的是王旦之孫王鞏,他在《聞見近錄》中有如下記載:

真宗皇帝聖嗣未立,以綠車、旄節召濮安懿王,養之宮禁中。仁宗皇帝生,以簫韶部樂送歸邸。仁宗方盛年而嗣未立,以故事請楊太后選濮安懿王諸子以入禁中。英宗皇帝甚幼,初不在進名,楊后見之,抱之以歸。……豫王生,英宗還邸。

在上揭史料中,王鞏將官方史書中的允讓和宋英宗故事進行了二次創作,不僅將這些形成於不同時期的故事拼接成了一個新的敘事,而且增添了楊太后親自“抱之以歸”的內容。《聞見近錄》全書的記事最晚至元祐末年, 既稱“近錄”,則其書當成於宋哲宗朝,距離元豐五年《兩朝國史》成書的時間並不久遠。

活躍於兩宋之際的邵博講述了與王鞏類似的故事,雖然內容較為簡略,但是透露出了十分重要的信息:

真宗時皇嗣未生,以緑車、旄節迎濮安懿王,養之禁中。至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後仁宗亦以皇嗣未生,用真宗故事選近屬,得英宗養禁中,以至嗣位。英宗蓋濮王第十三子,殆天意也。

上揭史料的末句揭示了敘事的最終目的,即通過將趙允讓、宗實父子先後以“預備皇嗣”進入內廷的“事實”進行勾連,突出父親繼位不成但兒子成功繼位的因果,以此證明宋英宗的繼統“殆天意也”。

綜括以上研究,趙允讓、宋英宗進入內廷生活的事實,宋代史臣和士大夫在兩個層面上進行了建構。第一個層面是將允讓、宗實進入內廷的契機描述為皇帝乏嗣,又將他們出宮的理由解釋為新皇子誕生。二人的敘事建構是分別進行的,關於宋英宗的敘事完成於熙寧二年《仁宗實錄》《英宗實錄》成書,允讓敘事最終定型於元豐五年《兩朝國史》成書。這一層面上的敘事構建,一方面是對仁宗為何選擇英宗為繼嗣尋找合適的理由,另一方面是為了彌補在“濮議”和“兩宮失和”事件中受到衝擊的英宗繼統合法性。

第二個層面是宋代士大夫在官方史書的基礎上,對原有故事進行補綴和拼接,不斷添加天命和神聖性的要素,形成了“層累”敘事。邵伯溫提到的“溫成張妃有寵”和王鞏筆下的“楊后見之,抱之以歸”,都屬於對原有敘事的拓展和補綴。而王鞏和邵博對原本獨立的趙允讓、宋英宗故事進行了拼接,形成了前後連貫的敘事。第二個層面上的敘事建構,在加強和重申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同時,更塑造了允讓、宋英宗父子早有“天命”的神聖形象。

前文曾提及,關於趙允讓的敘事經歷了兩次建構,分別是作為宋仁宗的陪讀和作為“預備皇嗣”,相關記載保留在不同形態的官方史書中,又分別進入了《長編》和《宋史》。有趣的是,當代學者在敘述這段歷史時,又試圖將這兩個史源不同、結構參差且細節齟齬的故事拼接成一個融通的“歷史事實”,劍橋中國史的說法較為典型:“Chao Yun-jang(趙允讓) had many years before been brought into the palace by Chen-tsung(真宗) as a potential heir before Jen-tsung(仁宗) was born, and became the inseparable companion of Jen-tsung before Jen-tsung was himself designated heir.” 看似嚴絲合縫的歷史圖景背後,往往源自對史料進行削足適履般地拼接和雜糅。

四、“合法性敘事”對宋代政治的影響

北宋初期的“內廷養子”並不會獲得特殊的政治地位,更不是所謂的“皇嗣養子”,但他們的禮儀待遇確實略高於同輩宗室。宋仁宗即位之初,曾追贈12名已故宗室的官爵,包括廷美、光贊、德昭、德芳、元傑、元偁、元份、元偓、德彝、玄祐、惟吉、元僖。 其中10人均為皇子,德彝和惟吉顯然是因為曾經生活在內廷,禮儀地位高於同輩,所以獲得了追贈官爵的資格。趙宗保去世後,宋神宗“詔以宗保仁宗朝嘗養於宮中,故優贈之” ,也是同樣的道理。

宋英宗雖然是以“皇子”而非“內廷養子”的身份繼承皇位,但是大家都很清楚他被選為皇子的原因之一就是生活在內廷的經歷。在趙允讓、宋英宗的相關敘事被建構出來之後,“內廷養子”理所當然地被認為與皇嗣選擇有密切聯繫,因而具有了特殊的政治寓意。宋朝帝后便不再輕易撫養宗室子,北宋“內廷養子”傳統就此中斷。

建炎南渡之初,由於宋高宗喪失了生育能力,獨子趙旉又在不久後去世,所以當時的士大夫開始援引趙允讓、宋英宗的故事,敦促皇帝養宗室子為後。紹興元年,婁寅亮上書稱:

周王薨,章聖取宗室子育之宮中,此天下之大慮也。仁宗皇帝感悟其說,詔英祖入繼大統,文子文孫、宜君宜王,遭罹變故,不斷如帶。

被建構的敘事進一步成為士大夫口中的“祖宗之法”,用以規範當朝皇帝的言行,所謂“國朝自有仁宗皇帝故事” 。經過多番遴選,宋高宗最終收養了趙伯琮、趙伯玖二人,“內廷養子”的傳統得以延續。

宋高宗為何要多番遴選,並且執意收養兩個宗室子呢?宋代史官建構的趙允讓、宋英宗敘事使“內廷養子”在世人心中獲得了一定程度上的繼統合法性,宋高宗如果只收養一名宗室子,必然使被收養者受到“皇子”的期望,隨之擁有原本不屬於他們的超然地位。趙伯琮被率先接入內廷後,就出現了“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有子” 的局面。如果任由這種局面持續下去,宋高宗想要進行調整,將面臨一定的困難,必然會掀起政治風波。為保證自己的絕對權威,更便於長期考察和調整,宋高宗先後收養兩名宗室子,長期讓二人“並后匹敵” ,更多次拒絕趙鼎、張浚、岳飛等人的立皇子請求,不給某一人以“皇子”的期待和名義。後人將宋高宗收養兩名宗室子歸因於吳皇后的請求,朱熹認為“當時宮中亦有齟齬,故養兩人”, 余英時等學者亦贊此說,其言當不虛,但均未能點破最深層的原因。

在後來的南宋歷史中,宋寧宗先後收養景獻太子趙詢和濟王趙竑兩個宗室,宋理宗收養親侄宋度宗,即南宋時期陸續出現了多位進入內廷生活的宗室,可以稱他們為南宋的“內廷養子”。雖然景獻太子和濟王最終未能繼承皇位,但是他們最初都是作為皇位繼承人被接入內廷的,因此南宋“內廷養子”幾乎等同於皇嗣選立,與北宋的“內廷養子”迥然相異。在上述事件中,趙允讓、宋英宗的故事被反復提及,以宋理宗朝的執政李鳴復為例,嘉熙二年他擔任“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開始催促理宗養宗室子為後,他在當年的奏疏中說:“英宗年未齠齔,即鞠養于禁中,仁宗皇帝視如己子。” 在另一封奏疏中又說:

臣嘗讀《國史》,見真宗皇帝以緑車、旄節迎養濮王于禁中,至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

嘉熙二年時宋度宗尚未出生,理宗兄弟並無直系後人,李鳴復實際上是在敦促宋理宗按照“祖宗故事”挑選宗室子養在內廷。李鳴復本人在不久之後罷任“僑寄毗陵” ,大約是因為此事觸怒了理宗。

趙允讓、宋英宗以“預備皇嗣”進入內廷生活的故事,最初雖然只是作為一種歷史敘事被建構出來,但是在多位南宋皇帝乏嗣的背景下,順理成章地作為“祖宗之法”被皇帝和士大夫雙方所利用,從中可以窺見由做法建構的說法又反過來影響做法的發展脈絡。

在歷史敘事和現實政治的雙重影響下,南宋“內廷養子”幾乎等同於皇嗣選立,因而與此相關的政治實踐顯得尤為敏感。宋理宗的外甥魏關孫“自幼育於紹興之甥館”,是理宗母親最喜愛的外孫。他與宋度宗同歲,曾經假冒“趙孟關”之名與年幼的宋度宗(舊名趙孟啟)一起入宮:

遂倡爲魏太子之説,既而外廷傳聞浸廣,於是王伯大、吴毅夫得其事,遂形奏疏,而四方遂有“魏紫姚黄”之傳。

宋人以牡丹為花王,而魏紫、姚黃二種被認為是牡丹中的極品,錢惟演有“姚黃真可為王,而魏花乃后”的評價,後人也認為“姚黃為王,魏花為妃”。 所謂“魏紫姚黃”,即暗示魏關孫與宋度宗地位相侔,同樣擁有皇位繼承的可能性。魏關孫冒名宗室子入宮的事件引發了重大的政治風波,他最終莫名其妙地“溺死於榮邸瑶圃池中”。僅僅是冒名宗室子入宮就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後果,可以想見真正涉及“內廷養子”的政治行為會產生何種影響。發展至此,南北兩宋的“內廷養子”已經大相徑庭了。

總之,趙允讓、宋英宗敘事作為一種政治話語被逐漸納入“祖宗之法”,對政治文化和政治實踐的影響一直持續到南宋末年,既造成了北宋“內廷養子”傳統的中斷,同時又開啟和維繫着南宋的“內廷養子”傳統。

五、結論

北宋前期的宮廷中有帝后養宗室子或勳貴女於內廷的習慣,本文稱之為北宋“內廷養子”傳統。這個傳統的緣起大概是年長皇帝、無子皇后對於人倫親情的需求,最初並沒有明確的政治訴求。

宋仁宗無子,經過與外廷臣僚的漫長“鬥爭”,他在多位潛在候選人中選擇了趙宗實作為“皇子”,即後來的宋英宗。宋英宗和他的父親趙允讓都是北宋“內廷養子”,為了彌補在“濮議”和“兩宮失和”事件中受損的宋英宗繼統合法性,宋神宗朝的史臣將二人在內廷生活的經歷分別與“皇帝乏嗣”和“皇子出生”進行了邏輯上的勾連,闡述為因果關係,即“皇嗣未定而養之於内,皇嗣既生而送之於邸” ,從而建構起一套連貫的官方敘事,暗示他們曾經擁有“預備皇嗣”的身份。官方敘事一旦成立,宋代士大夫又在此基礎上不斷添入新的內容,並將原本分別敘述的趙允讓、宋英宗故事進行了拼接,成功塑造了宋英宗本支早已擁有“天命”的神聖性。

“對未來的估計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左右着人們應回憶哪些歷史” 。關於宋英宗合法性和神聖性的建構,最初只是作為一種歷史敘事被提出,卻使得後來的皇帝憚於養宗室子於禁中,直接導致了北宋“內廷養子”傳統的中斷。在宋高宗乏嗣的背景下,這一敘事一躍成為士大夫口中的“祖宗故事”,變成了敦促皇帝立宗室子為嗣的強力論據,以致後來的宋寧宗、理宗同樣在士大夫的要求下養宗室子於內廷。可以說,通過重申與詮釋,南宋士大夫將這一敘事“收攏入‘祖宗之法’範圍中,逐漸制度化” ,由此開啟了南宋“內廷養子”傳統。

“現實政治的不穩定性不可避免地帶來了政治時間書寫的易變性” ,趙允讓和宋英宗的故事,源於史臣對政治時間的模糊與改寫,以及在此基礎上建構的一套官方敘事。如果沒有對北宋“內廷養子”傳統和趙允讓、宋英宗事跡的充分了解,就極有可能陷入宋人建構的敘述中,獲得並不完全可靠的認識。這再次提醒我們,“作為研究的出發點,需要把層層包裹的解釋與史實本身剝離開來” 。從這個視角來看,對於宋英宗繼統合法性的建構活動雖然並不止“內廷養子”一個方面,但是這無疑是對宋代政治文化和當代宋史研究影響最大的一個。

本文的写作得到邓小南师指导,并蒙张祎、丁义珏、张卫忠、苗润博、徐阳诸先生教正,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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