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出资人监管,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过程监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督查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出资人监管,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过程监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督查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资人督查专员性质及管理
计划招聘的4名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督查专员为市政府国资委派到市属国有企业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身份性质是企业人员,其劳动关系、工资、社会保障关系由市政府国资委委托一家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和发放。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2)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设简章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评、体检和组织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exam1.szrc.cn/PublicWeb/Pages/Public/Login.aspx?ReturnUrl=/PublicWeb/Pages/Member/Default.aspx)。完成在线填报工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
(1)填报个人信息;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下载方式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专业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个人能力材料的扫描件。
4.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1日17:00。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试时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原则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数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如果低于3:1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报名系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6日—3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书》要求参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面试合格者安排心理测评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确定进入人员,安排体检、组织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在市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uozw.suzhou.gov.cn/)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状态变化,确保信息填报准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应聘者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无条件解除相关约定。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市政府国资委,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国资委研究决定。咨询电话:朱老师0512-68615329。
苏州市政府国资委
2025年3月10日
来源:引力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