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民宿摆小熊竟收传票,知识产权维权还是碰瓷? 背后藏何猫腻?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1 09:15 3

摘要:在当今这个创新驱动、创意先行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科技创新成果到文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这本是激励创新、维护创作者权益的有力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打着知识产权维权旗号的行为,却让人感到困惑和担忧。你是否想

作者/南海看云

在当今这个创新驱动、创意先行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科技创新成果到文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这本是激励创新、维护创作者权益的有力保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打着知识产权维权旗号的行为,却让人感到困惑和担忧。你是否想过,当看似普通的商业经营行为,突然被卷入一场意想不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时,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花 3000 多网购了一个爱心小熊当摆件,结果收到法院传票要求老板赔偿 38000。对方说小熊是他们设计的,老板买的不是正品,摆在店里属于侵权。老板非常震惊,他认为要告也是告商家啊,为啥告消费者呢?……(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等网上综合资料整理)

潘先生至今都忘不了收到法院传票那一刻,心脏猛地一缩,一种荒诞又难以置信的感觉涌上心头。手里那份传票,就像一场毫无征兆的暴风雨,把他平静的生活搅得稀碎。而这场风波的“罪魁祸首”,竟是民宿角落里一个毫不起眼的爱心小熊摆件。

潘先生经营的网红民宿,倾注了他无数的心血。从房间布置到装饰品挑选,每一处细节他都亲力亲为,力求给客人带来温馨又独特的体验。店里大部分装饰品都是他从网上精心挑选而来,这个爱心小熊也不例外。当时他一眼就相中了它软萌的模样,想着摆在角落里能增添几分温暖,却从未料到,这只小熊会给他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回忆起收到传票的那天,潘先生的心情依旧沉重。“当时看到传票,我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被告。”他苦笑着说。起诉他的是重庆的一家公司,对方声称爱心小熊是他们的专利产品,而潘先生在民宿这个经营场所摆放小熊,是以盈利为目的,侵犯了他们的展览权,要求赔偿38000元。

“东西是我从网上买的,我怎么会知道有侵权这回事?要告也该告商家啊!”潘先生满心委屈与愤怒。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单纯地将小熊作为装饰品摆放,从未想过用它来盈利,这索赔简直是无稽之谈。但对方却振振有词:“摆在家里无所谓,可民宿是经营场所,摆出来就侵犯了我们的展览权。要是和解,赔个三四千块钱就撤诉。”

这让潘先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觉得自己冤枉,不应该为别人的侵权行为买单;另一方面,打官司耗时耗力,他担心会影响民宿的正常经营。“难道以后网购商品都得先去查一下有没有专利?那生活得多累啊!”潘先生无奈地感叹道。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潘先生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先是联系上了卖家,没想到卖家的回答让他更加无奈。卖家表示,图案是从网上找的,根本不知道会侵权,最多只能适当帮他赔偿一点。这意味着,潘先生很可能还是摆脱不了赔偿的命运。

在这个过程中,潘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会不会是有人故意设局?先把侵权商品卖出来,等发现被用于商用,就马上起诉索赔。”这个念头一旦产生,便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毕竟,普通消费者在网购时,根本不可能对每一件商品都进行专利查询,尤其是这种不太知名的IP形象摆件。

如果按照原告的逻辑,那以后理发店挂幅风景画、咖啡厅摆个艺术摆件,是不是都有可能被告侵权?这简直是在制造恐慌,让普通商家和消费者人人自危。潘先生决定不再坐以待毙,他开始收集证据,准备为自己讨回公道。他仔细查看购买小熊的订单记录、聊天记录,试图找到卖家知晓商品侵权的证据。同时,他也咨询了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在这场官司中的胜算。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原来,这家起诉他的公司近年来频繁发起类似的侵权诉讼,目标大多是一些小商家和个体经营者。他们似乎深谙法律的漏洞,利用商家怕麻烦、不愿打官司的心理,通过和解的方式获取高额赔偿。这一系列的发现,让潘先生更加坚信自己遭遇了“碰瓷式维权”。

网友一边倒留言,真的想不到。

这下好了,让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这白色小熊摆件是一家泼皮无赖公司设计的,再好看也不会买,顺便曝光一下这家公司其他产品,都列入老百姓黑名单,等他破产了就知道人间还是需要公道和正气。

说白了,这就是现在懂法的法律流氓,这种涉及产权的事在跨国贸易中最常见,他会一次性起诉几百上千的用户,因为这个东西的大体作用就是展示用的,这个造型很少有人在家用做玩偶。在起诉取证的过程中,大概率会受理,被告的经营活动受到非常多影响,比如资金,贷款,商誉等,他说交三千和解就是典型的合法敲诈,很多商家在花小钱息事宁人的情况下就给了,他一年能敲出几百万来。这种法律流氓一旦姑息他,未来营商环境会更加失去诚信。

换一个角度就是说消费者没有在他店里买这个摆件,有点心里不顺。 本身这个品牌效应一般般,想趁机这一波热度打响知名度。 省得广告费了。卖的和告的是一伙,就坑买家,私人买就算了,商家买就找人去拍照。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假货,并触犯关联法律,非恶性行为应该属于不知情的非恶意触犯,应该停止侵权这事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卖家和原创者的事了。原创者如果借此将关联责任无限延伸和放大,那这事就有得扯了。

这就是专利诈骗,要求赔偿3.8万,协商3-4千可以和解,明摆着是专利流氓行为。利用法律敲诈勒索的无赖流氓!掌握了普通人的心里弱点,利用法律干无耻之事!怎么感觉当下无赖,流氓,奸诈邪恶都被有意识纵容呢?

网上卖家绝对有问题,这是新型诈骗,这种摆件绝大部分都是商户买回去做摆件的,如果卖家不提供购买者信息,怎么会有起诉?如果卖家卖了一万个,那起诉侵权赔偿就是3.8个亿,发财了。法院应该调查类似侵权诉讼合并调查,分析敲诈勒索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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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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